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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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前言

2009年10月1日,修订后的《保险法》在全国范围实施。这次修订在维持原立法体例和基本结构的前提下,在总结实践经验、借鉴成熟立法的基础上对原《保险法》进行了系统修改。修订后的《保险法》进一步加重了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加强和改善了保险监管,规范了保险业务。它的实施给车险业务带来了较大影响。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风险保障的需要,根据交强险经营的实际情况,2008年1月,中国保监会公布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方案并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这些法律、规定的实施为机动车辆保险更好的发挥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奠定了基础。为了适应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变化,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电子工业出版社组织了《机动车辆保险与理赔实务》教材第3版的编写工作。

在教材第3版的编写过程中,根据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变化,采纳各院校使用第1、2版教材的经验和提出的要求,结合《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强险相关规定的变化,对第2版教材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参加教材第3版编写的人员及分工为:第1、2章由长安大学袁华智编写;第3~7章由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晓旭编写;第8章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张爱红编写;第9章由人保财险南宁分公司唐旺林编写;第10章由人保财险西安分公司周民强编写。书末附有附录A,并全文刊载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本书由党晓旭担任主编,袁华智担任副主编,党晓旭、袁华智完成统稿,中银财险陕西分公司王慎立主审。在教材编写过程中,崔选盟、廖发良、王保新、蔺宏良、李全利、杨森等老师和专家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在此谨表谢意。

在本书编写的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有关的资料和文献,在此我们向原作者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时间仓促,书中难免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恳请读者和业内专家批评指正。

编者

201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