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公文写作方法要领(11)
1.命令(令)的特点。
(1)载体性。
它除单体行文(如动员令、行政令)外,在多数情况下又可充当法规性文件公布的载体,实行复体行文。
(2)强制性。
任何一件来自上级的公文,可以说无不具有强制性,如果对上级的来文要求可听可不听,可办可不办,那也就没有发文的必要。但是,命令的强制性大大高于其他下行公文,是最具权力象征的公文,表现为执行上的不可动摇性,没有丝毫商洽易移的余地,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受令者不准在行动上有任何差异。俗语讲“军令如山”、“令行禁止”,充分反映了命令所具有的强制力。
(3)权威性。
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发布的机关级别高,权力大。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及各部部长、各委主任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使用命令。但从实际运行看,“命令”与“令”较多地出自于省、部级及其以上高级机关,其次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的人民政府。
(4)严肃性。
古人讲“慎乃出令,令出准唯行”。正由于令表现了至高无上的权威,所以对令的使用一般都很审慎,不可轻易发布,否则,令将贬值,失去“令行禁止”的威力。
(5)专用性。
当代对命令的使用,主要是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
2.命令(令)的类别。
(1)动员令。
凡国家最高机关及其领导人,用来发布全民、全军总动员,以对付紧急事态或完成某一特大使命的命令(令),称为“动员令”。如《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所载的《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就是一篇军事总动员令。
(2)行政令。
凡国家行政机关用来发布重大措施的“命令”(令),称作“行政令”。
(3)任免令。
凡用于任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命令(令),称为“任免令”。以国家主席发布的“任免令”,任免的工作人员是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部长级以上干部;以国务院发布的“任免令,”任免的工作人员是副部长级干部。地方上的人事任免不用“命令”,而由“任免决定”、“任免通知”等代行之。
(4)公布令。
用于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命令”(令),称为“公布令”。
(5)嘉奖令。
用于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功单位和个人的“命令”(令),称为嘉奖令。如《国务院对大型翡翠艺术珍品创作集体的嘉奖令》。
(6)宣布令。
凡用于宣布党和国家重大政策、主张、措施的命令(令),称为“宣布令”。
(7)通令。
“通令”是军事公文的一个正式文种,大都用于表彰立功受奖人员和英雄战斗集体,类似地方上的嘉奖令。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中,虽然它不是一个正式的主要文种,但实际上却一直使用,如《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
(8)赦免令。
用于特赦在押罪犯的“命令”(令),称为“赦免令”。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特赦,由国家主席以“令”的形式予发布。
命令(令)的内容结构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标题。通常有三种形式:一是由发令机关(或机关首长)和文种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等;二是由发令机关、事由与文种组成,如前述的嘉奖令的标题;三是由事由与文种组成,如《向全国进军的命令》、《通缉令》等。“令”在多数情况下要编有令号,特别是“发布令”、“任免令”、“嘉奖令”、“通缉令”等更应如此。
2.正文。命令的种类繁杂,其写法也不尽相同。
一是公布令的写法。公布令具有独自的特点,它的内容一般都较简单,主要由三部分内容组成:
(1)公布对象。即被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名称,如《电信网间互联争议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
(2)发布依据。即用以说明发布对象是由“何机关”、“何会议”、何时予以批准或通过的。
(3)施行时间。有两种写法:一是发布与施行为同一时间:“现予公布施行”;二是发布令时间与施行时间不一样,如“现予公布,自二○○九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二是宣布令的写法。其正文一般由“令的缘由与根据”、“令的内容与要求”和“令的执行办法”三部分组成。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惩处战争罪犯的命令》(载于《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集),第一部分中的“我人民解放军自转入进攻以来,所向无敌,全国胜利,屈指可期,国民党反动派懔于覆没的命运,近更绝灭人性,施放毒气,屠杀人民,破坏建筑,毁灭物资,作垂死的兽性的破坏。我全军上下,除应更加努力,采取一切有效办法,保护国家与人民之生命财产,使之免遭国民党军队溃败被歼时之破坏与损失外,应对此种战争犯罪彻底追究,严于惩处”。此为发令的缘由;随即又指出:“特根据我军一九四七年双十节宣言之精神,宣布如下命令”,这一段话为发令的依据;然后向国民党反动派宣布的三项政策是“令的内容与要求”;最后一段文字是“令的执行办法”:“我各地人民解放军应切实执行此项命令。我军对待国民党反动派党政军人员的政策是:‘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上述战争罪犯应属于首恶者一类,必须追寻他们至天涯海角,务使归案法办,不容漏网,切切此令。”
三是任免令的写法。先要写明任免的依据,最后交代任免的职务。
四是嘉奖令的写法。其正文包括(1)“受令的原因和根据”,即被嘉奖的原因;(2)“受令的内容”,即授予何人何荣誉称号或提职、晋级、物质奖励等;(3)“受令的要求”,一般在结尾处发出普遍性的号召和要求。如《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授予钱学森同志“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荣誉称号的命令》,全文共有4个自然段,第一段指出“钱学森同志是我国著名科学家。他早年在空气动力学、航天工程……作出许多开创性的贡献……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充分体现了新中国知识分子的高尚品德,他是我国爱国知识分子的杰出典范”。这段文字约有400字,是受令的原因和根据;第二段写的:“为了表彰钱学森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科技事业的发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授予钱学森同志‘国家杰出贡献科学家’荣誉称号”,属于受令的内容;第三、四两段是发出的号召与要求:“国务院、中央军委号召广大科技工作者向钱学森同志学习,学习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而努力奋斗”。
五是行政令的写法。正文一般分“令由”、“令的要求与执行”等内容。所谓“令由”即发布令的原因和依据,如《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进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命令》的第一段文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使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有关规定……”,属于“令由”;接着一段话:“命令你们进驻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于1999年12月20日开始履行防务职责”,这是“令的要求”;最后一大段文字:“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是继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你们进驻澳门特别行政区后,要坚持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优良传统,忠实履行职责,遵纪守法,把部队建设……威武文明之师,为维护祖国统一,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持澳门的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是“令的执行”。
写好“命令(令)”的要领包括以下四点。
1.使用“命令”要严肃认真。
在命令体公文中,使用最多的是“公布令”,它的制发者必须是具有制定、发布法律、法规、规章权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而发布的内容又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无法规、规章制发权的机关制定的“类规章性文件”不得使用“公布令”的形式发布,而应用“通知”。关于此一问题,请详阅览本章“条例”、“规定”、“办法”的写作技法所述的相关内容。
“行政令”的制发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从建国以来的情况看,包括中央政府在内,除非涉及全局性的重大行政措施(如人口普查,解放军进驻特别行政区,统一计量单位,保护野生动物,中美两国相互解决资产要求,部分地区实行或解除戒严等),一般是极少使用“行政令”的。由此可见,对行政令的发布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据笔者所知,某市公安局为遏制少数民警执行公务期间喝酒的现象,连续制发了三道“戒酒令”,内容虽然可取,但形式欠妥,而应以使用“通知”为宜。
至于“宣布令”,由于担负着传递党和国家政策、主张等重大事宜,更不是中下级机关可以考虑使用的。
2.语言要特别精确。
命令体公文,篇幅一般都非常短小。像公布令、任免令一般只有几十个字,全文只有一段话,而这一段往往又只是一句话,篇、段、句合一。动员令、行政令、宣布令文字虽然相比稍长一些,也不过千八百字,与其他文件相比仍然属于短篇。不管是几十字,还是千八百字的,都担负着统一行动的使命,以其指挥千军万马,指导党和国家的重大社会活动,使全党、全军、全国步调一致。基于上述几个方面的因素,对命令体公文的用语需要特别注意讲求精确。“精”指的是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要使用一些意义凝练的“浓缩”式语言;“确”指的是所言之事要严丝合缝,令的要求十分肯定,比如时间要求、度的掌握、投入的力量、组织手段、协同关系、达到的目的、个别问题的政策对待等,都要有具体的规定。自古以来,命令都是传递国家重大使命的,事关重大,因此,精确地使用语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如《中国共产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第771页),全文不过260个字,字字句句,锤炼而成。如对新四军威武之师的评价用了相当精练的“抗战有功,驰名中外”八个字,这一“功”一“名”写得多么精粹;对叶挺同志的赞誉仍是八个字:“领导抗敌,卓著勋劳”,后面这四个字是前面四个字的提升与递进,气势磅礴;“愤慨之余,殊深轸念”八个字,采用“对比”的修辞手法,既表示了对敌人的义愤填膺,又表达了对我新四军将士的深切悲痛的怀念之情。此令文堪称是当代公文中短小精悍、言简意赅、用语精确、气势雄伟的典范之作。
3.辩证把握内容结构。
“令行禁止”,令与禁、行与止是辩证的统一。在实际生活中,只令不禁,令难其行;只禁不令,禁难其止。这种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应当反映到命令体公文中来。比如,发令“进军”,就要反对“按兵不动”以至“后缩”;发令嘉奖某一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同时就要禁止与排斥与之相悖的错误行为;宣布禁止某一不良行为,就在于申明提倡与其相对立的另一行为。因此,在命令的内容与结构处理上,要明确可以做什么,不应做什么。申明不能做什么,是为了把应该做什么廓清和突出起来;申明应该做什么,又需要以不能做什么来充当保证。在这方面,《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启示与思考。
4.体现排山倒海的文势。
自古以来写文章很讲究文势。文势就是文章的气势。文章的气势首先与题材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命令(令)是负载时代重大历史使命内容的文种,其本身所蕴含的气势必然显得很强烈。
形成文势的再一因素就是结构。“气不可以不贯,不贯则虽有英词丽藻,如编珠缀玉,不得为全璞之宝矣”。我们必须通过文章的开头、过渡、转折、收合、结尾以及文字的详略安排等,造成一种排山倒海的气势,这就是命令(令)体公文气势的本质。如《向全国进军的命令》一文,是毛泽东同志起草的一篇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动员令”,全文逻辑十分严密,文势排山倒海,语言庄重有力。开头先是说明发布命令的缘由:“由……已被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拒绝”。紧接着,追溯了南京国民党政府拒绝国内和平协定的原因:“南京国民党政府……阻止用和平的方法解决国内问题”,随即进一步指出南京临时政府拒绝协定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在这里运用了三个排比句,以强化语势。在充分阐明缘由的基础上,通过一个“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你们:”做过渡,转入“令的要求”。四条要求体现了严密的逻辑次序,首先要全歼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中国,其次是逮捕惩办战争罪犯,三是争取地方性的和平解放,最后是再给南京国民党政府一次签字的机会。不论是四条要求,还是全篇令文,都在结构形式上表现为层层递进、步步深入、环环相扣,这种严密的逻辑结构,造成一种顺流直下,锐不可当的气势。从而对国民党反动派形成一个强大无比的政治压势,促使其分化瓦解、快速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