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环境篇
第4章 政策法律环境
我国政府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重视。2010年9月5日,胡锦涛在深圳考察了腾讯公司,接受了腾讯公司赠送的QQ号码。总书记对腾讯的年轻人说:“中国的互联网产业能不能跻身世界前列,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这个要你们来回答。”2010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加强商贸流通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2011年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再次提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地理信息等新型服务业”。在国家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4.1 政策支持
从2010年到2011年,国家各部委和各地政府加大了对电子商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同时,加强了对电子商务市场的治理力度,随着围绕电子商务政策、法规的大量出台,我国进入了电子商务相关政策法规发布的密集期。
4.1.1 国家部门
2010年10月,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力争用3~5年,培育50~70家网络购物平台、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骨干企业,发挥其在创新商务模式、降低商务成本、整合商务资源、开拓市场、刺激消费、健全产业链、带动创业就业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引领经营模式创新、产品创新、标准制定和价格形成,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知》要求加强对示范企业的跟踪和研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夯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切实发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引导作用。2011年8月10日,第一批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正式公布。
201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深刻阐述了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重要意义: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选择,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举措,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新抓手,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是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新途径。
2011年11月11日公布的《关于同意北京市等21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复函》进一步要求:
(1)各示范城市要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途径。
(2)各示范城市要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举措。
(3)各示范城市要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新抓手。
(4)各示范城市要把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
(5)各示范城市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指导作用。
201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深入发展,在提高网络采购和销售水平、扩大网络营销覆盖率基础上,向网上交易、物流配送、信用支付集成方向升级。支持制造业企业以电子商务为手段提高供应链协同和商务协同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积极推动行业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诚信发展,支持提高面向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的电子商务技术支撑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化移动电子商务在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应用。”
2011年10月,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率达80%以上,应用电子商务完成进出口贸易额占我国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0%以上,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以上。《意见》强调要完善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建立电子商务法规标准体系、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和统计监测网络;重点鼓励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意见》要求中央及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发展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向电子商务科研创新、模式创新、产学研成果转化、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中小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支持。
201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该《规划》是“十二五”时期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提出了九项重点任务。
2010—2011年,在国家其他有关文件中,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交通电子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国家邮政局发布的《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都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该部门所辖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方向和措施。
4.1.2 地方政府
1.东部地区
2011年6月,浙江省政府发布《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该规划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制订,范围包括商品和服务的网上贸易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信息技术、配送、支付、认证等支撑服务产业,并对传统产业和社会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规划”在国内首次提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电子商务产业自身发展要求,结合浙江产业特色,发展符合浙江实际的电子商务产业。同时,按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打造“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要求,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配套完善、法规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2011年7月,上海市发布《上海商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网上贸易中心建设”,作为八项“十二五”上海商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具体任务包括:建设网上贸易中心公共平台、推动流通企业开展网上业务、鼓励中心商业街区和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规划”还就规范上海市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包括:培育上海电子商务知名品牌,建设专业电子商务功能园区,加快网上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环境,构建电子商务产业和创新集群,完善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和电子商务支付服务体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到2015年,电子商务在广东省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在新技术支撑下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发展实现新突破,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电子商务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明显增强,电子商务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确立广东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广东电子商务品牌的国内外影响力显著提升。
为了加快落实ECFA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有关“电子商务合作”的条款,推动闽台电子商务合作工程建设步伐,有效促进闽台经贸合作与交流先试先行,2011年4月,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成立了“推进闽台电子商务合作领导小组”,开展闽台电子商务合作,对“闽台电子商务合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组织制订“闽台电子商务合作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实施,提出促进闽台电子商务合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探讨两岸电子商务产业应用标准与相关政策,对国家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示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提出建议;指导“闽台电子商务合作工程”重点项目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动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创建首家国家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示范基地;组织建立定期会商机制。
2011年1月,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五类企业:集信息发布、物流业务交易于一体的物流电子商务企业,集产品展示、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支付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企业,集大宗商品信息发布、价格指导为一体的网上专业交易平台企业,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网站企业和信用信息服务、数字认证、网上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可以择优推荐政府财政资金项目扶持。
2011年1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商业特许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参与改造和提升传统商贸流通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子商务,提升电子商贸流通、居民和商务服务等行业的应用水平。
2.中部地区电子商务有关政策文件
2011年11月,江西省发布《江西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江西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措施:实施政策促进,加大示范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行业培训,强化宣传舆论,加强组织协调。
3.西部地区电子商务有关政策文件
2011年9月,四川省发布《四川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四川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是由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扶持全省范围内电子商务项目建设的补助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平台建设,支持省内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2011年6月,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2011年度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意见》,这是成都市连续第三年出台的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年度内最高可获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行业国际排名前十名或行业国内排名前三名的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蓉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的均将获得一次性综合补贴。其中,全国性总部按300万元、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按100万元给予补贴。本土企业开拓市场,也将获支持。
2011年8月,重庆市出台《重庆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涉及以下方面:工商行政管理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政策、人才扶持政策、金融保障政策、服务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