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贸易术语的选择与应用
国际贸易中使用不同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承担不同的义务。采用何种贸易术语,既关系到双方的利益所在,也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因此,在洽谈交易时,双方应恰当地选择贸易术语。目前在国际贸易中,较多地使用在装运港或装运地交货的贸易术语,即FOB、CFR、CIF与FCA、CPT、CIP。
4.4.1 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的比较
1.FOB、CFR、CIF的相同点
(1)同是装运港交货类的贸易术语
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都是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界,都是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都是由买方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
(2)水上运输
都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3)都是象征性交货方式
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2.FOB、CFR、CIF的不同点
(1)三种贸易术语下的商品价格构成不同
FOB=C(成本)
CFR=C+F(运费)
CIF=C+F+I(保险)
(2)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费用不同
FOB术语下,买方办理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由买方负投保并支付保险费;CFR术语下,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进口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CIF术语下,由卖方负责投保并支付保险费,卖方办理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
(3)所要注意的问题不同
每个贸易术语在使用时都有各自要注意的问题。
(4)术语后所注的港口名称不同
FOB术语后注明“装运港”,而CFR和CIF后注明“目的港”。
4.4.2 FCA、CPT、CIP与FOB、CFR、CIF的比较
FCA、CPT、CIP与FOB、CFR、CIF的相同之处是都为“凭单交货”,也就是说卖方只要取得货运单据交给买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并可收取货款。主要不同之处有以下6 个方面。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FOB、CFR、CIF三种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只限于船公司。而FCA、CPT、CIP则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其承运人可以是船公司、铁路局、航空公司、多式联运经营人。
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
FOB、CFR和CIF的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均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至买方。而FCA、CPT和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可以在承运人的运输工具上、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他收货点的卖方的送货工具上。至于风险,则在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转移至买方。
3.交货时间不同
FOB、CFR和CIF的交货时间就是货物装船完毕的时间,即提单上载明的日期时间。在这三种贸易术语中,交货时间(Time of Delivery)与装运时间(Time of Shipment)是同一概念。而在FCA、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下,交货时间与装运时间不能等同看待。
4.投保险别不同
仅就CIF与CIP进行比较。CIF一般都是投保海洋运输险,而CIP则需买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事先进行商定,必要时应投保海、陆、空险中的有关险别。
5.费用责任划分不同
在FOB、CFR和CIF条件下,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但国际惯例对装船和卸船费用的解释不同,从而有装船费与卸货费的争论,也就有了加以补充的变形条款。而在FCA、CPT和CIP条件下,卖方将货物交给堆场、货运站或联合承运人(第一承运人)时其所支付的运费已包括承运人接货的装船费和货到目的地的卸货费在内的一切有关费用。
6.货运单据不同
在FOB、CFR及CIF贸易术语下,卖方一般需要提供船运公司出具的已装船单据交给进口方;而在FCA、CPT和CIP贸易术语下,卖方将货物交到堆场和货运站后,立即可收到码头收据(Dock Receipt)或称“场站收据”,并能据此向船运公司换取提单(对于待运提单,必要时也可要求船运公司装船后在待运提单上加签装船日期)。如果货物交给了联合运输承运人,则可取得一种从起点到终点的全程运输单据。
4.4.3 贸易术语的选择和应用
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术语是确定合同性质、决定交货条件的重要因素,选定适当的贸易术语对促进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合同中的贸易术语一般由买卖双方具体商定,在商定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都从自身的利害得失考虑,他们都希望采用对自己有利的贸易术语。因此,选用何种贸易术语成为买卖双方在磋商交易和签订合同时首先要明确的问题。
作为交易的当事人,在选择贸易术语时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1.运输条件
买卖双方采用何种贸易术语,首先应考虑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在本身有足够运输能力或安排运输无困难而且经济上又合算的情况下,可争取按自身安排运输的条件成交(如按FCA、FAS或FOB进口,按CIP、CIF或CPT、CFR出口)。否则,应酌情按对方安排运输的条件成交(如按FCA、FAS或FOB出口,按CIP、CIF或CPT、CFR进口)。
2.货源情况
国际贸易中货物品种很多,不同类别的货物具有不同的特点。它们在运输方面各有不同要求,故安排运输的难易程度不同,运费开支大小也有差异。这是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的因素。此外,成交量的大小也直接涉及安排运输是否有困难和经济上是否合算的问题。当成交量太小,又无班轮通航的情况下,负责安排运输的一方势必会增加运输成本,故选用贸易术语时也应予以考虑。
3.运费因素
运费是货价构成因素之一,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货物经由路线的运费收取情况和运价变动趋势。一般来说,当运价看涨时,为了避免承担运价上涨的风险,可以选用由对方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成交。在运价看涨的情况下,如因某种原因不得不采用由自身安排运输的条件成交,则应将运价上涨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去,以免遭受运价变动的损失。
4.运输途中的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交易的商品一般需要通过长途运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因此,买卖双方洽商交易时,必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的风险情况,并结合购销意图来选用适当的贸易术语。
5.办理进出口货物清关手续的困难程度
在国际贸易中,关于进出口货物的清关手续,有些国家规定只能由清关所在国的当事人安排或代为办理,有些国家则无此项限制。因此,若某出口国政府规定,进口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则不宜按EXW条件成交,而应选用FCA条件成交;若进口国当局规定,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此时则不宜采用D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