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的教训:汇率与货币系列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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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央行负债的经济性质

从上文知道,央行在中国外汇市场大手用人民币购买外汇,靠的是以下诸种手段:增加货币发行,动用商业银行存于央行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以及发出“央票”即央行对金融机构的短期债券。我们也了解,所有这些央行购汇的支付手段,无一例外都来自央行的负债。这么说吧,当下令全世界肃然起敬的中国拥有的2.5万亿美元的“国家外汇储备”,每一元每一分都对应着央行的人民币负债。

负债之意,无非就是债务人欠了债权人的钱。但是,央行的负债,与我们平常家庭、企业抑或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负债,有很大的不同。比较重要的区别,央行是中央政府的机构,所以,央行负债讲到底都是中央政府的负债,既靠政府的信用借,也靠政府的收入还。这似乎与国债是一样的。但是,我发现央行债务与国债还有一点重要的区别,那就是央行欠债的时候,不但不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甚至也不需要让债权人知道。

让我们一起来读央行负债的信息。在中国人民银行网页的“统计资料”栏目里,很容易调出1999年以来历年的“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选2009年12月为例:央行的总资产为227530亿人民币,而其中央行的“自有资金”仅为219.75亿人民币。这就是说,每1000元央行资产当中,999元以上来自负债!老天爷,倘若哪一个国家的财政负债也达到这个水平,怕早就无人敢买该国国债啦。至于一般工商金融企业,不要说1元自有资本对1000元负债,就是1元自有资本对10元负债,也足以吓跑债权人。

为什么央行有如此之高的负债率,却依然安然无恙?查1999年央行的自有资金占总资产之比,还超过了1%。这就是说,十年时间央行的负债率升了一个数量级,达到不足千分之一,但央行为什么还可以不断从高负债走向更高的负债,扩大举债从没遇到实质性的障碍?近年人民币汇率之争此起彼伏,热闹非常,可是实际形成人民币汇率的基础——央行大手负债购汇——却基本不入舆论与公众的法眼,少有人关注,也没有构成热点问题,这又是为什么?

显见的答案就是上文提到的,央行是政府开的,只要大家相信政府的财政能力,央行的资产负债就无须操心。不需要罗列数据,最近十年当然是中国国家财政实力飞速增强的十年,而财政税收之外的国有资本,更是大进特进的十年(虽然是否由此就引起“民退”,需要另外专门讨论)。是不是政府财力的基础雄厚,债权人不看僧面看佛面,央行扩大负债就没有问题了?

但是我们细读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却没有看到政府财力支持央行负债的直接证据。还以2009年12月为例,“政府(在央行的)存款”2.1万亿,只不过比“(央行)对政府债权”(1.6万亿)多了5000亿人民币而已。这说明,政府借给央行的财力,对央行持有天文数目的债务,实际的贡献了了。央行的自有资金就算全部来自财政拨款,也不过区区200多亿人民币。我们的问题还在:为什么央行并没有从法律上的后台老板——国家财政——那里获得实际的财力支援,却依然还有能力超高额负债,还可以持续大手购买并持有总数越来越多的外汇资产?

答案要到央行负债的经济性质里去寻找。我的研究心得,是央行负债区别于财政和任何公私企业负债的特别之处,恰恰是在一个相当宽的限度内,央行的负债根本就无须归还!既然无须归还,“债多不愁”就很正常:不但举债人不愁,连债权人也不愁。谁也不愁,结果负债率高企,有什么可奇怪的吗?

各位读者,此说对理解人民币汇率机制关系重大,容我阐释一下吧。先看央行负债的最大头——“储备货币”。2009年12月此项数为143985亿,占央行总资产的63.3%。大家知道,“储备货币”(reserve money)也就是“基础货币”(base money),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1)货币发行,(2)金融机构存款。第一部分来自法定的央行特权,因为在国家信用货币的制度之下,唯有央行才可合法发行货币。央行发出来的货币进入市场流通,除非央行觉得有必要回收,是不需要向谁归还的。把这些并没有归还义务的货币也记做负债,源于在可兑换金银本位的货币制度下,央行必须以自己储备的金银为本,发出的票子满足流通的需要,而使用票子的债权人,皆有权拿了票子到央行来兑金银。“储备货币”者,摆明央行发钞具有负债性质,要reserve money,以备债权人上门索债之需。像美联储和德国央行,至今还储备着全球为数可观的黄金,其实就是为它们货币的国家信用作保。至于没有多少黄金储备的央行,发钞的抵押物就是国家权力。窍门在于,“在一个相当宽的限度内”,持票债权人上门要兑国家权力的事,一般是不会发生的。在这个限度以内,储备货币就是央行可花的钱。

“储备货币”的第二部分,似乎是必不可少的真储备。因为这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而商业银行的存款又来自它们的储户,有清楚的债权债务链条的约束,即便贵为央行,也要准备这些债权人上门,没有储备怎么对付呢?但是,央行拥有规定商业银行存央行准备金比率的法定权力。譬如前两天央行的一道声明,商业银行的法定准备金率就上调0.5个百分点,全国总共3000亿以上的资金就要被“冻”入央行。在理论上,央行只要不降低法定准备金率,这部分“债”就可以锁定而无须归还。央行当然要为这部分准备金付点利息,但也是讲过的,倘若央行付出的利息高过商业银行放贷的机会成本,商业银行还会把更多的准备金“超额”存入央行。央行对后者当然负有偿还的义务,不过只要付息足够高,那么在一个限度内,债权人甚至愿意央行只付息而永不还本。要知道,够高的利息对央行不是难事,因为在理论上,央行可以增发货币来付息!于是乎,“在一个相当宽的限度内”,央行也可规避储备货币的偿债压力,痛痛快快把储备金花出去就是了。

在储备货币之外,央行还可以发行债券。如2009年12月央行的发债余额就达4.2万亿人民币之谱。央行发出的债券当然到期要还,不过如我们近年观察到的,用于对冲流动性的“央票”,不但可以到期再发,而且可以到期再增加发行的。如是,央行总可以积淀下相当一笔无须归还的负债。再说了,实在到了非还不可的时候,央行反正还有增发货币的杀手锏。

正因为“在一个相当宽的限度内”,央行负债无须归还,所以央行的负债率就可以高到财政、企业、家庭的资产负债率所根本不可能企及的高度。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甚至连“自有资金”都记在了“总负债”的名下——央行完全可以100%通过负债来形成自己的总资产。既然资产可以全部来自于负债,央行的总资产或负债量就可以几近无限,央行持有的外汇资产也可以几近无限。各位注意了,这才是实际形成人民币汇率的基础,也导致人们广泛地以为——在我想称之为“央行负债幻觉”的作用之下——人民币汇率不是买卖行为的结果,而是各国政要、专家、舆论大打口水战的结晶。

201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