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深度报道小议
电视深度报道的解说词不同于报纸的文字稿,它只是报道结构和内容的一部分,图像和现场声在叙事和说理中起着重要作用。只有把字幕、解说、图像、现场声等手段有机结合,才能充分发挥电视的独特优势。
在电视深度报道中,应当注意捕捉能够说明问题的镜头、捕捉被调查对象真实的运动轨迹和发生变化的过程。在掌握大量的图像、现场声、同期采访的基础上,才能形成与完全依靠文字表述的报纸深度报道迥然不同的结构。在其中,只有镜头不能表达的东西,才用解说词加以补充、阐析和深化。
摄像机所摄取的镜头,包括图像和现场声是现实事物的直接反映,是第一手资料,是最具体生动、最有现场感、最富有表现力的素材,也应是电视深度报道最优先使用的素材。同期声采访来源于当事人的转述,是第二手资料,适合于表现目击者转述的现实和当事人、旁观者的感受、见解、议论,加上被采访者所处的环境和说话的声调、节奏、表情、手势等,也具有较强的现场感。解说词和记者的现场报道,来源于记者的目击或记者对当事人转述的再转,是第二手或第三手资料,适合于表现记者的感受、见解、议论,具有简洁、规范、深入的优势,但却是现场感相对较弱的表现手段。主持人口播几乎无现场感可言,适合于编前的提示和编后的总结。
电视深度报道应该最大限度地让事实说话,让镜头说话,发挥事实本身的说理功能,在充分展示事实的基础上加以点评,夹叙夹议,画龙点睛,而不是大段的抽象分析。让事实说话,挖掘镜头本身的表现力,形象、生动、具体,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寓理于事,寓理于情,能起到既晓之以理又动之以情的作用。
曾经有一则公益广告,没有一句解说词,画面是一酒杯的特写,杯中红色的酒液不断增加,伴之以汽车越开越快的的画外音,当杯中装满酒液时,酒杯突然爆炸,画外音是巨大的撞车声和乘车人的惨叫声,最后的画面是破碎的酒杯、满地流淌的红色酒液,叠加字幕:“请不要酒后开车!”由此可见:电视的说理并非非用解说词不可。在很多情况下,镜头可以起到解说词不能达到的效果,应该确立镜头在电视深度报道中的优先地位。银川电视台《周末纪实》栏目曾播发的《开山采石,破坏山体和绿化》报道的一组镜头中,有这样两段同期声:一是采石业主:“我们在这里采石是经批准的……”;另一段同期声是环保局局长:“我们从未批准过在岛内采石……”两段同期声的对接,形成对比式蒙太奇结构,结论很明确:“采石业主在撒谎。”在这里如果再用解说词评论就属多余。
在电视深度报道中,镜头与解说词各有所长,相辅相成,只有综合加以运用,才能充分挖掘出电视的表现潜能。但是,镜头是电视的独特优势,应当在深度报道中居优先地位,如“工地上的噪声震耳欲聋”,如果用5~10秒带现场声的镜头,比用十句解说词都管用。
综上所述,电视深度报道应该包括富有感染力的现场镜头、简明扼要形象生动的分析和条理清楚的结构等要素。
电视深度报道还应以平视角度解剖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现象。应改变习惯于从领导角度看问题,形成八股式报道套路的做法。其实,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大事,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只有从百姓衣食住行玩等日常生活切入分析,才能为群众喜闻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