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来,让灵魂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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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慢慢来,让灵魂跟上来(7)

养成读书的习惯确实使人受用无穷。很少有什么娱乐,能让你在过了中年之后还会从中感到满足,除了玩单人纸牌、解象棋残局和填字谜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游戏,你可以单独玩而不需要同伴。读书就没有这种不便。也许除了做针线活——可那是不大会让你安下心来的——没有哪一种活动可以那样容易地随时开始,随便持续多久,而且随时可以停止。

今天,我们很幸运地拥有公共图书馆和廉价版图书,可以说没有哪种娱乐比读书更便宜了。养成读书的习惯,也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几乎可以逃避生活的一切愁苦的庇护所。我说几乎可以,是因为我不想夸大其词,宣称读书可以解除饥饿的痛苦和失恋的悲伤,但是,几本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再加一只热水袋,确实可以使任何人对最严重的感冒满不在乎。

在我看来,爱读书固然有种种好处,但实际上它也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谈不上什么高尚,谈不上什么清雅,多读书的人也不应该有什么优越感,更不应该去炫耀。它只是消磨时间的一种方式,或者是一种生活习惯,又或者是自我沉迷和逃避俗世纷扰的一种手段,跟玩网游、打麻将、性爱活动等差不多,目的也一样:为了让自己开心。沉迷于阅读有时还挺误事的,我常常因为在地铁看书着迷,坐过了站,不是上班迟到就是推后了和别人约会的时间。也偶尔因为沉迷于看书错过了做饭的时间,或者错过了母亲做好的晚饭。

阅读也是一件非常平等的事情。一本书奥巴马读过了,我们美丽的第一夫人读过了,你一样也可以读。书一点也不在乎读它的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普通民众,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是白领还是农民工!《非普通读者》中说:“阅读的吸引力,正在于它平视一切。书籍并不在意谁在阅读它们,或者某人读了还是没读。”这就是我所说的平等。

六、图书馆的温柔只给懂的人

上海有250多个图书馆,我常去的只有两个,一个是静安区图书馆,一个是家附近的街道图书馆。除了上海市的读者证,我还有静安区图书馆的借书证,所以这两个证合在一起,每个月我都能借到12本书。12本书,放在一起厚厚一摞,单是把这些书从图书馆搬运回家就累得要命。我一个月压根读不了12本书,即便加上网上续借一次,延长一个月,我往往也无法全部读完。所以每次借书之前总会跟自己说,这次少借几本,但是一旦站在图书馆里那一排排的书架下,我的理智就消失了,挑完这本,再挑那本,不知不觉又装了12本书,兴高采烈又疲惫不堪地把它们带回去。有人说,去图书馆就像只谈恋爱不结婚。你暂时拥有书,说好只相处一两月,相处得好,彼此喜欢,你可以一页页地看完,甚至在这一两月内读上几遍也有可能;还掉以后如果还是想念,而彼时又没有人把它借走,你便能再次拥有它,带它回家,它一字也不会改变,依然待你如初。相处不好,彼此都看不顺眼,丢在角落,到期归还,两不相欠,也不相怨,如若以后在图书馆的书架前偶遇,一点也没有遇见前男/女朋友的尴尬。这么好的关系,上哪儿去找啊,只有图书馆可以给你。

人有身份证号码,图书馆里的每本书则有自己的编号。比如我手边这本,I565.45/6374属于外国文学,是短篇集《爱情半夜餐》的编号。所有的书都有分类,按照编号大小排列,编号写在纸上,贴在书的脊背上。全上海各个图书馆流通的书脊背上贴着红色的编号,而静安区图书馆书的书脊上贴着蓝色的编号。每次带着这些蓝色编号的书回家时我都会有种人如书般的与众不同的感觉。认真一想,觉得还真是可笑呢!

我喜欢去静安区图书馆,是因为那里有特别多的新书好书。在那里我常常能借到新书,是那种崭新的、之前任何人都没有翻过、就等我的手指去玷污的新书,这种感觉很爽。前段时间我借过全新的《我不是来演讲的》《雨必将落下》《木麻黄树》《午后四时的啤酒》《观点》等书,最近借过全新的《海上钢琴师》。借到新书我开心又珍惜,常常在第一时间翻看。但更多的时候,我借来的书都带着一些它曾经主人的印记。如果说图书馆里的每一个借书人是在书海中漂流,每一次阅读漂流都会给借书人留下些影响,那么图书馆里的每一本书则是在人海中旅行,每一次旅行都在身上留下了印记。有的书里夹着头发,有的书里有用旧的书签,有的书页会被折或被画线,有的书页空白处会有借书人做的读书笔记,有的书页有茶或者咖啡渍,有的书因为被很多人读过而破损……它们就带着这样那样的印记继续遇见下一人,进入下一段旅程。你的阅读造就了你,但你也影响了你阅读过的书。一本被人打开的书才是真正意义上存在的书,因为一本书的价值实际上是作者与读者共同实现的。

图书馆里的书与借书人的关系是不是反映了我们的人生?成长的路上,我们会遇见一些人、一些事,然后分开、结束,让它们成为过去,存在于记忆中,而我们则带着身上因过去经历的人和事留下的痕迹,再与新的人相遇。就像《朗读者》中的那句话:“我们的生活层层叠叠,下一层紧挨着上一层,以至于我们老是在新鲜的遭际中碰触到过去的旧痕,而过去既非完美无缺也没有功成身退,而是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的现实中。”

现在谈一谈我在图书馆的那些书中发现的有趣印记。

两年前,我在卢湾区图书馆(现在叫明复图书馆,卢湾区并入黄浦区后恢复了1931年的旧称,环境优美,建筑别具特色),借了一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随意翻看的时候发现书中有些地方用铅笔画过线,认真一看才发现画线的地方不是关于性爱的描述就是关于爱情的论述,看的时候我总忍不住微笑。有的时候我会发现借来的书有一些折角,好似有秘符、暗号一样,这一页通常我会很认真地看上两遍,像侦探一样,想找出上一个借书人折这一页的原因,看看是因为这一页的文字特别打动他/她,还是他/她觉得这一页写得特别好。如果我也觉得这一页的文字打动我或者写得好,对那未曾谋面的借书人,我的心里会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有些时候我还会看到上一个借书人夹在书中的借还清单,这是借书时图书馆打印给读者的,白色的,便签纸大小,上面写着读者的借书证号、姓名以及借阅的图书。拿着这样的单子我觉得自己仿佛无意间窥见了别人的隐私,知道了某人的名字、图书证号,以及借过的书,有的时候我甚至能从别人的借书清单里找到自己想看的书。不知道有没有单身男女,在自己的借书清单背面写上联系方式以及爱的宣言,夹在书中,还到图书馆,希望以此找到另一半。我想,这种方式的成功率一定比去人民公园相亲高得多。人人网某人说:“单词量不一样,怎么可能在一起?”如果按照此标准,那么都爱去图书馆、看的书又有一样的两个人应该可以在一起吧。

虽然我既不会在书上画线,也不会在自己心仪的那一页折角,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个好人,不会在图书馆里干点坏事。我喜欢搜罗图书馆里的书签。图书馆如果进了一批新书,书中往往夹着配套的书签,这些书签崭新发亮,制作精美,如果被我看到了,就算我不借阅那本书也一定会把书签单独取出来,夹在我需要借阅的书里,带出图书馆,渐渐的,我家里就有了好几张从图书馆里拿来的书签。最近在图书馆,我发现最世文化签约作家出的书,里面的书签做得特别漂亮,于是搜刮了两张带回家。(我这行为是偷书签咩?真的感觉自己好没品啊!)

还有一件坏事我相信很多借书人都干过。借书卡一次只能借六本,但是你在图书馆搜寻了半天,想借的书何止六本啊!于是你把下次要借的几本书整理在一起,先东张西望一番,避开其他借书人和图书管理员的目光,然后偷偷摸摸地码在书架的某处,最好是相对隐蔽的地方。下次你再来,如果它们没有被别人慧眼识珠借走,图书馆管理员也没有发现书的编号排列不对,那么真是恭喜你了,你轻车熟路地找到自己上次存放的书,高高兴兴地把它们带回家,我保证你会像过冬时的松鼠发现储存在树洞中的食物还原封不动地等着自己一样快活。不过这种行为是一种冒险,因为大多数情况是在你再次来图书馆之前,你存储的食物就已经被瓜分完毕了。

七、恋恋图书馆

多年以来,图书馆于我一直像个温暖的怀抱。如果身上带着那些忧郁、沮丧、困惑、痛苦、不耐烦的坏情绪,只要去图书馆,自己就像被一把纤巧的熨斗熨过一样,变得平整、妥帖还能感到淡淡的温暖。

我记得很多待在图书馆的时光。当年,我坐在高中那个破旧的图书馆的地板上,物我两忘地读着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那时她被架在我的肩上,穿着紧裹住双腿的筒裙,头发低垂下去,直到我的腰际。天上白云匆匆,深山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刚在她屁股上打了两下,打得非常之重,火烧火燎的感觉正在飘散。打过之后我就不管别的事,继续往山上攀登。陈清扬说,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遗忘。”这样的句子治愈了我那颗因终日努力做数学题却无法考出高分的苦闷又挫败的心,也安慰了我那颗暗恋隔壁班帅哥的寂寞少女心,那些句子就像金色的阳光照亮了我压抑无比的高三生活,它们充满了温暖而美好的色调。如今,估计我一道数学题都解不开,那个被我暗恋的男生也面目模糊了,但是旧图书馆里陈列着一排排书的感觉依然让我感动,那种感动真切如昨。

我记得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因为缺乏专业经验,工作忙碌而辛苦。那时我在忙碌的午休时间抱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溜进街边的咖啡馆,读上几页,然后匆匆回去,再埋首于办公室里。在那半个小时不到的时光里,我得到了满足和前所未有的放松。“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爱的本质是创造和培养,爱情和劳动是不可分割的。人们爱自己劳动的成果,人们为所爱之物而劳动。”这是《爱的艺术》中的句子。

去图书馆的日子和在图书馆的日子好像都跟“小小的温暖”“小小的美好”这类词连着。某一次,不记得是什么事情让我情绪恶劣,烦心劳神了,我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出了地铁站,在楼梯上看到一个拿着巨大行李箱的女孩。那个行李箱真的又大又高,感觉可以装下一个人。看着她艰难地拖着行李下楼梯,我正在纠结要不要过去帮她一把,忽然蹿出一个金发碧眼、身形瘦高的外国小伙子,他拎起女孩的行李噌噌地快速下楼梯。行李的主人又惊讶又感动,一个劲道谢。我也跟着又惊讶又感动,呆呆地看着小伙子轻松、快速地融入乘地铁的人群中。

记得某一个春日的午后,我去静安图书馆还书,经过常德路路边的一个小公园,小水池里有三座人像雕塑,其中一个人举着由水喷洒形成的伞亭亭地立着,旁有五六株盛开的粉色樱花,风吹起阵阵涟漪,几片樱花花瓣从枝头飘落。一对满头白发的老夫妻手牵着手慢慢地从树旁走过,一两片樱花落在他们的肩背上。

去图书馆的日子我会留意到这些小事,不知道是不是靠近图书馆的缘故,自己会变得敏感而温暖。

我去图书馆常常是借了书就走,只有偶尔几次待一段时间,那种时候我发现许多人在图书馆里做更多事情。五六岁的小朋友在翻看童话书;高中生情侣谈恋爱,顺便做做功课,偶尔在桌子底下拉拉小手;准备重大考试的小姑娘一整天都待在图书馆里,到了中午饭点,她妈妈会拎着饭菜来;相貌清秀的男生站在中文外借处的书架前找书、看书,他看书时喜欢轻轻踱着步子。我也见过一个躲在角落里的女孩偷偷抹眼泪,不知道是被文字感动还是有其他心事;小白领抱着笔记本电脑在图书馆加班做PPT;中年男人拿着手机坐在座位上,脚架在旁边的空凳子上,歪斜着身体,沉思两三个小时,不知是在等电话还是在想事情;头发又密又白的老太太坐在窗户边上,晒着太阳,吃着点心,点心碎屑掉在花长裙上,她一点点地捡起来用纸包着;六七十岁的老头将报纸全部打开,看着看着头一歪便打起盹儿来,过了不知多少辰光……

去图书馆的日子我明白了,博尔赫斯为什么会说天堂一定是图书馆的样子。每个去图书馆的人都有一个爱上图书馆的理由,这里充满了微小、日常又温暖的角落,彼此独立但又不会被冷漠隔绝,在这里安全,又被世界与文字温柔相待。我想天堂也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