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荒村公寓(3)
那几年心情阴郁的时期,大概正好激发了倾诉的欲望,不倾诉给身边任何人听——只写给自己。从18岁到20岁,我只要不上班就待在家里,每星期悄悄写三首诗,至今看来虽幼稚而拙劣,却真是一个特别的青春期。
2000年,我开始了上网,并尝试把最初写的小说,贴到当年最热的“榕树下”网站。我不太在意外面真实的生活,那时的小说也多是内心写照,或是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偶尔会遇到在读的大学生,或者大学毕业的白领,除了对白领的收入有些羡慕以外,并没有太多的影响到我。
我特别记得有个叫“23”的网友,只在2000年的平安夜的集体活动中见过一面,那年她是一个大四学生,也在“榕树下”发了不少网文,其中亦有不少关于大学生活的文章。在她的面前,我不太敢多说自己的生活状态,但后来是她的一句话,促使了我开始创作悬疑小说,从此却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但我却再也没有见过她,至今十年已过,不知她的人生如何?如果还能见到她的话,至少,我要对她说一声“谢谢”!
2002年底,我被调到一个几乎是闲着没事的单位,负责撰写企业的史志和年鉴。在那里上班的,大多数是中老年人,工作的大楼有八十多年历史,每天面对许多发霉的档案,还有不知道多少年积累下来的公文,从清朝灭亡那年的一直到21世纪初。虽然大多数人将之视为养老圣地,但我还是非常喜欢研究历史的,尤其是能面对大量数十年前的文字更让我感到开心,我甚至从中找到了许多“五四”时期首次发表的文学作品(或许是其他地方看不到的孤本吧)。
王朔有篇叫《橡皮人》的小说,今天对于“橡皮人”的注解是“他们没有神经,没有痛感,没有效率,没有反应。整个人犹如橡皮做成的,是不接受任何新生事物和意见、对批评表扬无所谓、没有耻辱和荣誉感的人”。当时,我感觉单位里的同事们,甚至包括少数刚刚大学毕业的同事,差不多都已悲哀地成为了“橡皮人”(或许他们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或许他们自己感觉还很幸福,对不起,是我杞人忧天了)。
幸好,我从来没有成为过那样的人。
2005年,我忽然发现通过写作,已足够可以养活自己了:一年写小说挣来的版税,已经超过了单位发给我工资的几十倍。然而,当时我还是没有选择离开,继续维持了这样大约两年的时光。那时对我来说,上班已经不是为了生存,而仅仅是完成一种义务。或者,上班已成为了一种习惯,似乎我永远不能适应每天待在家里的自由作家的生存状态。
到了2007年初,我决定办一本杂志,注册成立自己的公司,终于离开了原来的单位。
我既不觉得离开得早,也不觉得离开得晚,那是一个恰当的时机吧。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有各自恰当的时机,我不能说你们一定要离开原来安稳的单位,我也不能说你们要继续享受国有单位的种种幸福与无奈,我只能说:当你的内心真的无法再让自己停留下去的时候,那就不要再束缚自己吧。
如今,我不但能够依靠写作衣食无忧,还可以顺利经营自己的文化公司,维持十多名员工的生计。公司里有过一名女编辑,也算是跟了我时间最久的员工,突然提出要离开,原因并非工作不顺心,而是父母为她在老家安排了一个公务员职位。我没做挽留放走了她,虽然我觉得公司还是需要她的。但我心底为她有些许担忧——或许她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几个月后,我听说她并没有回去做公务员,而是去了一家民营文化公司,我立即向她表示了祝福。
不过,回想自己十八九岁的时候,我依然感到有些遗憾——我没怎么享受过那个年纪的青春期应有的无忧无虑,我在朦胧地为自己的前途忧虑,担心或许终生都要在一个平凡之地度过一个平凡人生。我害怕会像身边那些成年人那样,渐渐丧失少年时原有的一切纯真与热情,渐渐被麻木不仁的生活所同化,渐渐为了几百元钱或几包年货而争吵,渐渐在别人替你安排好的生命航道里随波逐流……
我羡慕十六岁以前,那时候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梦想,我的梦想小学时是考古学家;中学时变成画家,还痴心妄想地考过美院;最后才误打误撞地成为了一个作家——至今我仍对“作家”两个字感到汗颜。
我很庆幸,我最终走在我梦想中的道路上。可我知道,我只是一个特例。
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实现梦想,被漫长无情的时间、被日益庸俗的世界共同谋杀了似水年华。还有多少人记得,少年时的梦想是什么?
这么看来,我真是太幸运了啊!
但我并不足以为大家所模仿,更不可能为别人所重复。
你所想要的生活只能由你自己选择,并为之而努力。
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这篇文章?
这个故事,百分之一百都是真实的。但是,两年来,我从未跟任何身边的朋友说起过,埋藏于心。
2012年,深秋,今晚(好像是吧),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了。
“走失”,在现代汉语中是——
(人或家畜)出去后迷了路,回不到原地或下落不明。
这段解释很精确,走失的不仅有人,还有陪伴人的动物。
两年前的深秋,晚上,大约8点,我在公司开会,探讨关于《天机》电影筹备。忽然,接到家里电话,说贝贝丢了。
贝贝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虽然,听起来是小狗的名字,但我的贝贝却是一头实打实的猛犬。
我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
但是,电话里说,贝贝是趁着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逃出去的。
狗会自己开门逃跑吗?别的狗也许不会,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养的狗可以做到。
我的心头一沉,血管和神经收缩后又炸裂开,皮肤有麻麻的感觉。但在电话里,我没说什么,只是说等我回来。
然后,我继续开会,不动声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尽量不去想贝贝。
晚上9点,开车回家。
我妈在哭。
贝贝,真的走丢了。
自从婚后,我跟父母分开住了。贝贝一直跟着我父母。2012年,我又搬家了,只搬了几百米的距离,换到一座桥对面的小区。我的父母就带着贝贝,搬进我原来的房子。
这天下午,我妈刚在对面小区溜完狗,把贝贝牵回家后,我爸又出门了。等我爸回家,贝贝已经不见。
门是虚掩着的,走的时候忘了反锁,更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的痕迹——唯一的可能,是贝贝自己开门出走的。
很多年前,当它还年轻,住在我们家老房子时,就发现它有这个能力。它能用两只前爪趴在门上,熟练地打开门把手,只有从门背后或用钥匙反锁,才可以阻止它开门。
我妈不停地哭,她和我爸已在我家附近许多区域寻找很久,但都没有它的踪迹。
贝贝。
深夜,我一路飞奔,前往苏州河边,那是它最有可能走失和流浪的地方。
穿过黑暗的桥洞,我看到几个流浪汉,隐藏在阴影底下,无法看清楚。我并不厌恶他们,有时候还十分同情,就像面对着《嫌疑人X的献身》中的无辜牺牲品。
苏州河边,有长长的绿化带,经常有人在此溜狗,偶尔也有流浪狗出没。我只感觉自己渺小和无助,只有一个人,在黑夜里,在河边,路灯下。幽暗的树丛中,藏着偷情的男女,还有不知何故的孤独者。只有我,在寻找我的狗。我很想大声呼喊,却说不出口,如鲠在喉,而平常对于“贝贝”两个字,我可是随口叫得欢啊。
我父母住的小区沿着苏州河,贝贝出来后很可能沿着河边溜狗的地带走,至少经过了这个地方。我一路茫然地往前走去,仔细去听树林中任何细微的声音。我甚至走到草丛之中,担心它会不会藏在哪个角落睡觉。而它又是浑身黑色的(其实是咖啡色),夜色中极是难寻。
大约2010年,这个地方,发生过一起命案。公安局的协查通告,贴到了小区电梯间,说是有个年轻女子淹死在了苏州河里,警方初步判断为他杀。所以,子夜时分,一般人也不太敢过来。但我丝毫没有考虑这些,倒是别人看到一个男子,深夜徘徊在河边,恐怕会觉得我行为鬼祟了。
那一夜,当我走到河的尽头,被一堵墙拦住了去路,背面就是传说中神秘的曹家渡。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逃犯,走到尽头还是要被警察抓住。
等我回头走去,忽然发现,苏州河边,躺着一个裸女,非常不对劲。她一动不动,而且白花花的,白得刺眼,白得可怕。
原来,只是一尊石膏像。
她是被人抛弃在河边的垃圾堆里的,看起来上半身还比较完整,大概是某户人家装修时被扔出来的。
苏州河边,昏暗的路灯底下,我孤独地看着她,一个被抛弃的“女人”。
但我从没有抛弃过我的狗。
贝贝,出生于2001年春天。
在它只有拖鞋那么大、几斤重的时候,就被我爸抱回家了。我很高兴,沙皮狗耶,皮皱皱的,咖啡色,短而光泽的皮毛,瓦筒似的嘴巴,粗壮的四肢。
首先,就是要给狗狗起名。
那一年,正是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大红大紫之时。这是一只公犬,我给它起名为贝克汉姆,昵称贝贝。
我很喜欢它。
关于小狗的可爱,我想,不需要再多复述。
而这篇文字,我只想负责悲伤。
那时,我正在写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病毒》,也是中文互联网上第一部长篇惊悚或者说悬疑小说。许多个白天和黑夜(主要是黑夜),我在当时位于二楼的家,靠近窗户和阳台的电脑台上,敲打键盘,诞生了这部小说。而幼年的贝贝,就蜷缩在我的脚边上。我可以这样说,贝贝与《病毒》同时诞生,也与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同时诞生。
很多年后,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这条狗,会不会就没有这本书?没有这本书自然也没有现在的我。
贝贝刚来的时候,我从没想过它会长到多大,或许就是邻家的那些小狗的样子吧?但是,它成长的速度超乎了我们的想象,不到半年左右,它的体形已经超过了我家附近所有的狗。而当它刚满一岁的时候,完全不是我们印象中沙皮狗的模样。
最后,贝贝长到了七十到八十斤。因为它的皮毛非常短,所以许多看上去比它大的狗,其实只是毛比它长而已,真正论体格未必是它对手。贝贝的皮不太皱,褶皱仅限头部和下巴,四肢与躯干也更加健美丰长,行动颇为敏捷,非常凶猛,与普通沙皮狗的臃肿肥硕有着天壤之别。它的舌头里还有罕见的大块蓝色斑点,皮毛顺抚时有天鹅绒般的感觉,但逆向抚摸又似砂皮般粗糙。
我开始怀疑它是串串。后来查阅资料,才发现贝贝是正宗的骨嘴沙皮,简称“骨沙”,而我们通常所见的沙皮是含有美国血统的肉嘴沙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