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奢与简(1)
吃之一:印度的路边摊
本来下午只想眯瞪一会儿,等避过暑热,黄昏时再出门。可一觉醒来,天色已经比我眼珠还黑了。我一按房间里的电灯开关,啪的一声,仍旧漆黑一片,再啪啪连按两下,头顶的灯泡仍旧无动于衷地黑着心黑着脸。早晨灯还亮啊,一天没碰,怎么晚上就坏了?我想不出原因,又把头朝窗外望去,看到从各家窗框里冒出质地完全一样的光线,暗黄暗黄的,还飘忽不定——我一下子明白过来,原来停电了。聚焦去看时,每一家的烛光都是分别亮着的,可一分心,那光就模糊成一片虚黄的背景,前景舞台上出现的是我小时候的记忆。燥热的夏日傍晚,突然停电了,从抽屉里摸出红色或者白色的洋蜡,划一根火柴点亮。奶奶戴上老花镜,继续忙着手里的针线活。电扇也不转了,屋子里闷热难耐。马路边道上站满乘凉的街坊邻居,女人们扇着扇子聊着家长里短,男人们围着棋盘你支一招我支一招。还有人直接把凉席铺在空地上,盖条毛巾被就能睡到第二天天亮。可那毕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事情了,最近20年,除了因为电器开太多跳闸之外,再也找不到任何跟停电有关的记忆。现在要想买蜡烛,除了蛋糕房,我还真不知道哪儿还有卖。
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倒不是停电本身,而是当地百姓对停电的习以为常,否则不会家家稳稳当当地备着蜡烛,这情景简直跟20年前的中国一模一样了。可是拥有泰姬陵的阿格拉怎么说都是印度数一数二的旅游城市,还停电?还习以为常?
一翻身一脑门细汗,不能待在屋子里了。肚子也正好饿了,于是打算找个地方解决晚餐。我住在阿格拉老城,这也是背包客最密集的区域,旅游开发把老房子的一层都变成底商,小商店、小饭馆、小酒吧,遍地开花。餐馆里的烛光晚餐还是让情侣们去享用吧,我一个人形单影只的,晃动的烛光只会把影子放大好几倍印在墙上,也会把孤单放大好几倍。虽然我早已习惯一个人走路,可也没必要用自己的孤独去映衬别人的幸福。
好在游客多的地方路边摊也不计其数。一个冒着油香的煎蛋摊最先把我的鼻子牵引过去。作坊不大,就是把一间临街房的墙壁凿穿,里面架个炉子,炉子上搁一块泛着油光的铁板。铁板后面站着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熟练工似的忙碌着。我留心观察他的动作,丰富的劳动经验让他对统筹学无师自通。第一步,把鸡蛋皮磕破,把蛋清蛋黄打进一个不锈钢平底锅,再撒点葱花、盐和味精,搅成糊状。第二步,那块一直被加热的铁板被均分成三等份,第一个三分之一上面已经有之前摊上去的鸡蛋糊,一面已经焦黄,用铁铲给它翻个身,随后在第二个三分之一上放一块面包片,再往最后的三分之一上倒一勺油。第三步,就在热油的工夫,先把已经双面都煎好的鸡蛋铺在也已经烤出香味的面包片上,把面包对角一折,就把鸡蛋整个夹住,下面再垫一张报纸,然后一手交货一手收钱,紧接着再把不锈钢盆里已经搅好的鸡蛋糊倒在热油上。一整套动作用不了三分钟时间,再周而复始地重复。那个十二三岁的男孩表情成熟,动作娴熟,说话的声音却仍旧是变声前尖锐的童声。一个印度男人坐在作坊的阴影里,什么都不做,除了数钱,不知是孩子的爸爸还是老板。虽然在印度雇佣童工合法,但这样的晚餐我却怎么都提不起胃口下咽了。
煎蛋摊旁边还有一家卖烤串的,两个青年一个串一个烤,煤油灯加炭火的红光让这里比其他地方都亮一些。这里的烤串跟新疆羊肉串完全不一样,不是用细签子串几块肉放在碳架上正反面烤,而是在一根又粗又长的铁棒表面均匀地抹一层肉馅,然后把铁棒转着烤。从肉馅里渗出的油滴到碳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连着几滴,火苗一下子窜出来,就像被激怒的魔鬼,还张着血红的大嘴,也把围着的那些脸映得红了又红。那一层肉膜烤熟后被整个从铁棒上撸下来,就像自行车车把上的皮套,只不过是肉棕色的,四个套一份,摆在白色的一次性饭盒里。烤串虽然能填饱肚子,但作料除了盐就什么都没有了,远不如加了孜然胡椒面的新疆羊肉串让人欲罢不能。
再旁边还有一个卖水果沙拉的推车,车子上严严实实地堆满香蕉、芒果、木瓜等热带水果,现切现做,我也点了一份消食。卖水果的老头各取一个水果,用刀子削皮切块再插上牙签。借着月光我才看清他的那双手,黑的呀,就像刚伸进炭灰里洗过,半寸长的指甲也黑黄黑黄的,可切出的水果依旧水嫩光鲜,一点儿都没被污染,用芭蕉叶子托着,我一块都没放过。
最后让我停下脚步的是个茶摊。在印度到处都能听到“柴柴柴”(印度人把茶读成“柴”)的叫卖声。通常也是一辆推车算工作台,周围再摆四五把板凳。茶摊老板先往煮锅里扔一把黑色的茶叶粒,然后加入水、牛奶、白糖和姜丝。在煮茶的同时,他还得一边忙着洗杯收钱找钱,一边用嘶哑的嗓子喊着“柴柴柴……”等煮锅沸腾,再用一个绷着纱布的过滤罩撇掉茶渣姜末。通常五六分钟煮一锅,一锅能倒七八杯,一杯卖三四卢比(人民币不到八毛钱)。茶摊也卖香烟,竟然还是论根卖的。大方一点儿的印度人掏出五卢比,就能买一杯茶一根烟,简直快活似神仙。
一次旅行,如果不去尝尝当地的味道,体验也就打了折扣。我在印度走了一个月,我那铜墙铁壁的胃每天都在跟路边摊过招,而我对这个国家的记忆,也从舌尖过渡到心间。
吃之二:大象之路
几十家Tapas①小馆儿肩并肩站在月桂街两侧,没人说得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敌是友。不过要想从这几十家装修差不多招牌又完全看不懂的餐馆里选一家可口的也并不复杂,看哪家人最多,我就一头扎进去。
被我选中的是一家专营烤蘑菇Tapas的小店。店铺呈长方形状,左右两面墙的距离比门框宽不了多少,还被一条瘦长的吧台一分为二。站在吧台后面的店伙计双手并用,麻利地一边给客人斟酒一边刷着杯子,在他身后的壁橱里摆满各种型号的酒杯和各种颜色的酒瓶。小店里的食客以一种可以彼此取暖的密度挤着,这亲密无间的距离让他们仿佛每碰一次酒杯就能多交一个朋友。他们一边喝着聊着一边用余光扫一眼角落里一张黝黑的铁板,铁板下面烧着炉火,而上面烤着的食物才是让人们心甘情愿挤在一起等待的原因。我侧着身子挤到铁板旁,看到大厨早就忙得浑身是汗,他不时用手背从眉梢向上滑过额头,再使劲一甩,抖落一手的汗水。
这时前一炉Tapas已经被抢售一空,大厨正用小铲把铁板上残留的油渣刮干净,再往上重新淋一层清澈透明的黄绿色橄榄油。随后他从篮子里掏出几十个大小、形状、颜色都像孪生兄弟的蘑菇,如果把这种大白蘑菇扔进大海再挂几根须子,我一定认为那是水母。蘑菇整齐地扣在铁板上,就像一顶顶白帽子,接着大厨用一把软刷蘸上橄榄油把蘑菇从上到下粉刷一新,看起来油亮亮的就像是地板打蜡后发出的光泽。
当最后一只蘑菇被粉刷完毕,大厨又迅速位移到第一只蘑菇旁边,他用两只铁铲把蘑菇掀起后再轻轻一抖,扣着的帽子就成了仰面朝天的白碗,碗边儿在被油煎后呈现出一种焦黄的金色。随着蘑菇自带的水分被铁板的热力逼到碗中央,饱满的皮囊慢慢变得干瘪,可漾出的精华也越来越多,我异想天开地想把每只小碗里的汁液搜集成一杯香浓的蘑菇汁,那里面一定有森林的味道。
就在我做白日梦的时候,大厨已经在执行最后一道工序。他把一粒粒粉白相间的虾仁塞进蘑菇的肚子,再用牙签把两只藏着虾仁的蘑菇串起来。下面垫一小块面包,像海绵一样吸收着流下来的橄榄油。这道色香味俱全的蘑菇虾仁Tapas终于完工。
挤回门口时我的双手都没闲着。一只手举着酒杯,一只手端着Tapas。餐馆门口立着几只橡木桶,我把酒杯放在桶上,然后抓起一串蘑菇塞进嘴里,这是我对它让我焦急等待并流出口水的报复。此时我的五感中除了味觉,其他四种感觉仿佛同时罢工,其实我也说不清嘴里究竟混杂了多少种味道,只知道吃完后得用手背顺着嘴角抹到耳根,好让冒出的油光看起来不那么明显。
Tapas是西班牙人发明的一种简单轻食,通常一小碟菜(可以是肉串,可以是鱼虾,甚至可以是巧克力——瞧,连甜品都有了)配一块面包,当然还要有酒作伴。西班牙人吃Tapas就像法国人逛酒吧,一份Tapas加一杯酒,然后再换一家。我也入乡随俗照方抓药,可当我换到第四家时,已经感到头晕肚胀。难怪里奥哈的月桂街还有另外一个响亮的名字,叫作大象之路。此时不知是胃中的食物还是已经蔓延到四肢百骸的酒精让我的双腿变得越来越重,可鼻子仍旧伸得很远,贪婪地嗅着从每家店里冒出的香味。
吃还是不吃,这是我在西班牙遇到的一个难题。
吃之三:普罗旺斯式午餐
汽车在普罗旺斯乡下转了18个圈,才在一间餐馆门前停下。嫩绿色的爬山虎把餐馆淡黄色的石墙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几扇窗户在正午阳光下忽闪着眼睛。若不是玻璃太滑让爬山虎无法施展拳脚,可能整个餐馆都得完全隐形在一堵绿墙之后。
在口碑甚好的《米其林餐饮指南》中,La Cabro d’Or②被评为一星餐厅。别看印在指南上的这颗星星小得都快看不见了,但在饕餮者心中却比什么都亮,否则我也不会为了一顿午餐而踏破铁鞋地找来。真佩服那些撰写指南的美食侦探们,总能找到一些位置偏得连GPS都无法定位的餐馆。话又说回来,一定是大厨自知手艺了得,更明白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道理,才能让那些最挑剔的鼻子主动探出车窗,左嗅嗅右嗅嗅,就像最灵敏的猎犬,顺着香味就能逮到猎物。而往往就在这寻找的过程中,味蕾就已经提前绽放。
米氏指南已在欧美国家流行了几十年。如果说《孤独星球》系列是背包客的圣经,指引他们找到最便宜的吃住行,那米氏指南就是享乐主义者的圣经,告诉他们哪儿的餐馆最棒,哪儿的酒店服务最佳。两本圣经获取公信力的方式都是派出私家侦探微服私访,手握的王牌都是客观公正。有个段子是说,一个负责评星的美食侦探实在太出名,为了不被餐馆老板认出而被区别对待,每次出门都得易装易容。不过老板们也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学会了一套识别他的办法,如果一个人穿得严严实实地来吃饭,点许多菜,点各种酒,肚子有点凸(这一条对中年法国人来说可以忽略不计),吃饭时还不摘围脖,那就得多看两眼了。
凡是被米其林指南评星的餐馆,就如同获得了一尊美食界的奥斯卡,主厨做梦都会笑,走路都得摇尾巴——如果有的话。当然一起鸡犬升天的,还有菜单上的价格。
La Cabro d’Or餐厅分成室内室外两部分。我只在去洗手间时才走进室内看了一眼,里面布置得雍容华贵,就像出席社交晚宴的法国贵妇,连头发丝的摆放都不能乱。可从玻璃折射进来的阳光被分割得支离破碎,这让贵妇看起来有点面冷,不大容易接近。还是外面好,阳光充沛,微风轻拂,吃什么都有胃口,喝什么都容易醉。
室外两棵高大的桑树下摆着六七张餐桌,桌布白得像在石膏水里浆过。桌旁的椅子都是黑铁铸造,挪动时得费点劲儿。每把椅子对应着一只白色餐盘,几副刀叉,还有几只高矮胖瘦的酒杯。在法餐的等级序列中,刀叉和酒杯的数量决定了用餐的规格。
在我旁边有一张双人桌,一对老夫少妻相视而坐。老先生从头到脚一身白,白胡子、白西装、白皮鞋,而美艳的少妇则一团火红,红礼帽、红嘴唇、红裙子、红指甲、红色高跟鞋。要是谁给他们画肖像,只用两种颜色就足够了。我在想如果这对夫妻(依我看情侣的可能性更大)跟我一样只是路过的游客,那这身打扮就有点过分隆重了,但我猜他们可能只是普罗旺斯普普通通的乡下农民,说不定这位老先生早晨还穿着背带裤挽着袖子拾掇了一下葡萄藤,中午回家洗澡更衣,然后带着老婆漂漂亮亮地出门吃饭。我的这种假设是在看完英国作家彼得·梅尔的《普罗旺斯的一年》之后做出的。彼得先生在书中写道,连给他洗地板的清洁工都能如数家珍地说出本地哪家米其林餐厅最名副其实,哪家又刚换了厨师。每天中午清洁工还会暂时抛下手头正忙的事情,脱掉工作服,换一身干净得体的衣服,到附近餐厅安享两个小时的口舌之欢。所以我猜坐在旁边的那对夫妇是本地人,只有法国人才会把胃看成全身最重要的器官,而普罗旺斯作为法国物产最富饶的地方,当地人对自己的胃口更是兢兢业业地呵护着。因而也就没人奇怪他们会以最隆重的打扮去庄严对待每天最重要的一件事——吃。一旦在餐桌旁坐下,没有两三个小时就别想让他们起身。反正在普罗旺斯大家有的是时间,反正时间就是用来慢慢消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