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白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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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银色白额马(2)

“我现在还不知道警方的意见是什么。”我接着说。

“我最担心的是他们的意见与我们的推论完全相反。”福尔摩斯拉回话题说道,“根据了解,警察们觉得是菲茨罗伊·辛普森在看守马房的马被麻醉后,用他提前准备好的钥匙打开了马厩的大门,然后带走了银色白额马。这就是说,他是计划好要偷马的,只是因为找不到马辔头,才解下领带套在了马嘴上。然后,他就牵着马走了,并没顾及马厩的大门还开着。走到半路的时候,他遇见了驯马师,也可能是被驯马师追上的,结果两个人发生了争吵,虽然斯特雷克手中有可以自卫的小刀,但是他并没有伤到辛普森,反而是辛普森用他手中那个沉重的手杖砸碎了驯马师的头颅。之后,这个偷马贼就把马藏了起来,要不就是在他们搏斗的时候,马挣脱缰绳逃走了,直到现在也不知去向。这就是警方的判断。也许这种说法没有太多证据能证明,但是真的很难找到其他更恰当的解释了。无论如何,我想我应该尽快去现场调查一下,而我相信,很快就能知道真相。否则,我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了。”

当我们到达塔维斯托克小镇的时候,天就要黑了。塔维斯托克镇好像是盾牌上的浮雕,它坐落在达特穆尔辽阔的原野中心。在车站,我们遇到了正等候我们的两位绅士,其中一位身材高大,长得不错,他的头发和胡须都是鬈曲的,那双淡蓝色的眼睛看起来炯炯有神;另一位长得不高,穿着一件礼服大衣和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络腮胡修剪得很整齐,戴了一只单眼镜,给人一种精明强干的感觉,他就是知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之前那位是警长格雷戈里,在英国侦探界他的名声也很大。

“福尔摩斯先生,欢迎您的到来!”上校说道,“警长正在帮助我们探查,我也愿意尽一切力量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重新找到银色白额马。”

“现在的情况怎样?”福尔摩斯问。

“很遗憾,我们没有什么收获。”警长说,“现在外面停着一辆敞篷马车,我想您会乐意在天黑前去看看现场,要是那样,我们可以在路上交流一下。”

一分钟后,我们坐进了那辆舒适的四轮马车,穿过德文郡这座古朴的城市。警长格雷戈里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案子上,一路上他一直在讲。偶尔,福尔摩斯会问一两句,或插一两句。对这两位侦探的谈话我兴趣十足,很认真地听着,罗斯上校抱着臂靠在座位上,用帽子挡住了眼睛。格雷戈里系统地表达了他的意见,他的想法与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预言如出一辙。

格雷戈里说:“菲茨罗伊·辛普森被警方密切关注,我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他。不过,因为目前的证据有限,若是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情况还可能有变化。”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该如何解释呢?”

“我们初步认为,刀伤是他自己倒下时划出来的。”

“在我们到这儿来之前,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就曾做过这样的推测。如果是这样,那么辛普森的处境就非常尴尬了。”

“那是一定的了。辛普森没有刀,他身上也没有伤痕。不过,所有对他不利的证据都很确凿。他一直关注银色白额马,同时,他也有毒害小马倌的理由。他在下着暴雨那晚外出,手里拿了一根沉重的手杖,而且他的领带还在被害人的手里。我想,我们完全有证据起诉辛普森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表示反对。

“稍微有头脑的律师都可以驳倒这些证据:辛普森有什么偷马的理由呢?如果他想杀死银色白额马,完全可以在马厩里行动啊?我们在他的身上发现复制的钥匙了吗?他又是从哪家药品商店买到的烈性麻醉剂呢?而且,他一个外乡人会找到什么好地方藏马吗?更何况,那是一匹非常有名的马。他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倌的那张纸又如何解释呢?”福尔摩斯说了自己的看法。

“他说那是一张十镑的钞票。而在他的钱包里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张十镑的纸币。而你所提的其他问题也不像你想的那样不易解决。对于这个地区他也不是完全陌生的,每年夏天他都会到塔维斯托克镇住两次。而麻醉剂可能是他从伦敦带过来的。至于那把钥匙,既然他已经达到目的,当然留着也没用了,可能早扔了。最后是那匹马,他可能把那匹马藏在荒野的某个坑穴里或是某个废旧的矿坑里。”

“关于那条领带,他是怎么解释的?”

“他已经承认那条领带是他的,不过,他说自己弄丢了。但是,现在有个新情况能证明是他把马从马厩里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认真听着。

“我们发现很多脚印,能证明有一伙吉卜赛人在星期一的夜晚到过距离凶案发生地点一英里以内的地方,到星期二他们就走了。现在,我们可以假定,在辛普森与吉卜赛人间有某些约定,当辛普森被人追上的时候,他完全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而那匹马现在可能就在那些吉卜赛人手中。”

“这种可能当然存在。”

“我们正在荒原上努力搜寻那些吉卜赛人。对塔维斯托克镇周围大约十英里范围内的每家马厩和小房屋我们也都认真检查过了。”

“听说,在附近就有一家驯马厩?”

“这一点我们肯定不会疏忽。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正是打赌中的第二名驹,而银色白额马的失踪对他们来讲是非常有利的。据说在这个比赛项目中,驯马师赛拉斯·布朗投了很大的赌注,而且他并不喜欢斯特雷克。可是,当我们检查过那些马厩以后,并没有发现他与这件事有什么牵连。”

“难道辛普森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有什么关系吗?”

“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福尔摩斯靠在车座的靠背上思考,大家都沉默了。几分钟后,马车停了下来,路旁有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不远处,穿过驯马场,有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周围是平缓起伏的荒原,上面长满了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偶尔会看到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再向西望去是一些房屋,那些是梅普里通的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之外,我们都跳下了车。福尔摩斯仍靠在靠背上没动,他的眼睛望着天空,应该是在思考。我过去碰了碰他,他才猛然回过神来,从车上跳下来。

福尔摩斯转向罗斯上校,这时罗斯上校也正用惊奇的目光望着他。福尔摩斯说:“对不起,我刚刚走神了。”他的双眼闪着特别的光彩,好像是按捺着兴奋的情绪。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他应该有了线索,但我还没有想到他是如何找到线索的。

格雷戈里说:“福尔摩斯先生,也许你现在就想到案发现场去吧?”

“我觉得我还是先在这里停留一下,以便弄清一些细节问题。斯特雷克的尸体现在抬到这里了吧?”

“是的,现在就在楼上。明天就要验尸了。”

“你雇佣他很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对,在我的眼中他一直是一个优秀的仆人。”

“警长先生,我想你们已经对死者衣袋里的东西详细检查并列出清单了吧?”

“是的,我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了,如果你愿意,现在就能看。”

“要是这样就再好不过了。”

我们走进前厅,围着一张桌子坐下来。这时,警长拿出一个方形的锡盒,从里面拿出一些东西放到我们面前: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盒火柴、一个海豹皮烟袋(里面有半盎司细长的板烟丝)、一支用欧石楠根制成的烟斗、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五块一英镑的金币、一个铝制铅笔盒、几张纸,另外还有一把小刀,象牙柄,刀刃很坚硬、精致,上面有伦敦韦斯公司的字样。

“这把刀子很特别呀!我想,刀上有血迹,它应该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吧?华生,你一定很熟悉这样的刀子吧?”福尔摩斯一边打量着刀子,一边说道。

“是啊,这种刀子就是我们医生用的眼翳刀。”我回答说。

“我也这么认为。刀刃很精致,只有在很精密的手术中才用得上。在下着暴雨的夜晚,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又没把它放在衣袋里,这真让人费解。”

“在他的尸体旁我们找到了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补充说,“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来是放在梳妆台上的,他离开的时候特意带上了。不过,这把刀真不是得手的武器,可是在那种情况下也许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极有可能。那这些纸又如何解释呢?”

“其中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写给他的指示信,而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所开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开票人写的是邦德街的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从斯特雷克太太那里我们了解到,德比希尔先生和她丈夫是好朋友,因此,他身上带了这张发票也不稀奇。”

“德比希尔太太真是出手大方啊!”福尔摩斯看着发票说,“一件衣服二十二畿尼真是不便宜哦。我觉得这里没什么可查的了,我们去案发现场吧。”

当我们走出起居室的时候,正碰到一个等在过道的女人。她走过来,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的脸色很不好,看起来应该是最近受到了惊吓。

“有他们的消息吗?你抓到他们了吗?”她喘着粗气问道。

“很遗憾,我们现在还没什么进展,斯特雷克太太。不过,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赶过来了,他会帮助我们的。”

这时,福尔摩斯说道:“斯特雷克太太,我想就在不久前,我们应该在普利茅斯的一座公园见过面。”

“您一定弄错了。”

“我敢发誓。你当时穿的是一件淡灰色镶鸵鸟毛的外套。”

“我根本没有那样的衣服!”女人强调着。

“原来是这样啊!”福尔摩斯连忙道歉,然后就跟着警长走出去了。没多远,他们就穿过荒原到了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是金雀花丛,大衣就是在那儿发现的。

“听说,那晚似乎没有风。”福尔摩斯说。

“没有,只是雨很大。”

“既然如此,大衣应该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应该是有人放到那里的。”

“对,一定是人为的。”

“我发现这里有许多足迹。也就是说,从星期一夜晚起,应该有很多人到过这里。”

“我们曾经在尸体旁放了一张草席,然后,大家都站在席子上。”

“太好了!”

“我这儿有个袋子,里面是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斯特雷克的一只长筒靴、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

“亲爱的警长,您真厉害!”福尔摩斯拿过布袋,走到低洼的地方,他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着脖子伏身在草席上。福尔摩斯双手托着下巴,认真检查面前被践踏过的泥土。“这是什么?”福尔摩斯忽然大喊。原来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上面还裹着泥,要是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根小木棍。

“难以想象,我竟然忽略了这点。”警长看起来很懊恼。

“它埋在泥土里当然不容易被发现,我就是刻意在找它,所以能看到。”

“怎么?难道您已经有了想法?”

“我想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

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筒靴和地上的脚印对照,又爬到坑边,慢慢向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前进。

“恐怕这里没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周围一百码以内我都认真检查过。”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站起身说,“既然这样,我想我也没必要再检查了。不过,在天黑之前,我很想在荒原上再看一看,也许明天我对这里的地形就会熟悉很多了。为讨个吉利,这块马蹄铁就暂时放在我的衣袋里吧。”

罗斯上校看了看表,也许他对福尔摩斯这种慢条斯理的做法并不认同,脸上出现了不耐烦的表情。接着,他说道:“我希望你能陪我一起回去,警长先生。有几件事,我很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尤其是,我们是否应该公开这件事,银色白额马的参赛资格是否需要取消。”

“当然不需要,”福尔摩斯果断地高声回答,“我保证它能正常参赛。”

“听你这么说,我真的很高兴!”罗斯上校说,“您完全可以在荒原上查看一下,之后您就到斯特雷克家找我们吧,我们一起坐车到塔维斯托克镇。”

罗斯上校和警长先回去了,福尔摩斯和我仍然在荒原上散步。这里的景色很美,夕阳渐渐隐没,一望无际的平原上闪动着金光,晚霞的光辉落在羊齿草和黑莓上。不过,福尔摩斯根本无意欣赏美景,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侦破案件上了。

“这样吧,华生,我们先暂时放弃寻找凶手,先把注意力放在找马上。我们假设在悲剧发生的时候或是在悲剧发生以后,这匹马脱缰逃跑了,你想它能跑到哪里去呢?马可是群居动物,以这种本性,它要不就回到金斯皮兰马厩,要不就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根本不可能在荒原上乱跑。如果那样,会有人看到的。吉卜赛人有什么理由要拐走它呢?那些人听到出了事情总会躲得远远的,最怕惹麻烦上身了。他们几乎不可能去贩卖那匹马,因为要带上那样一匹马,很可能要冒很大的风险而得不到一点好处。”

“那么,马能在哪儿呢?”

“我都说了呀,它不是在金斯皮兰就是在梅普里通。现在它不在金斯皮兰,那就一定在梅普里通了。我们就按照这个假想行动吧,看看结果如何。警长先生曾提起,这片荒原的土质很坚硬,又干燥,可是,越向梅普里通方向地势就越低,我们能看到那边是一个很长的低洼地带,在星期一的夜晚,那里一定很潮湿。如果我没猜错,那匹马一定会经过那里,而我们也能在那里找到它的蹄印。”

我们一边谈话一边走,感觉思路渐渐清晰,几分钟后,就来到了洼地。按照福尔摩斯的要求,我向右边走,福尔摩斯则往左走。走了还不到五十步,就听到他叫我,回头一看,他正向我挥手。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出现了一些清晰的马蹄印,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拿出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对照,竟然完全吻合。

“你看想象力多重要啊!”福尔摩斯接着说,“格雷戈里缺的就是这个。既然我们对事情有了设想,而按照设想去办,结果又证明很有道理,那我们就完全可以继续下去。”

我们穿过了湿软的低洼地带,大概走过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草地,地势就开始下斜,在哪里我们又发现了马蹄印,然后马蹄印又中断了,大约过了半英里,在梅普里通附近,马蹄印又出现了。福尔摩斯站在马蹄印边比画着,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神情,因为他很快就发现了,在马蹄印的旁边能明显分辨出还有一个男人的脚印。

我大声说道:“这匹马开始是单独行走的。”

“事实就是这样。但是,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两种足迹猛然转向了金斯皮兰的方向。福尔摩斯吹起了口哨,我们两人继续追踪。福尔摩斯紧紧盯着足迹,这时,我无意向旁边看了一眼,让我吃惊的是,我看到同样的足迹又折回了原来的方向。

我马上指给福尔摩斯看。“华生,你真是好样的!你的发现让我们少走了很多路,我们现在就跟着折回的足迹走吧。”

没走多远,我们就看到足迹中断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当我们靠近马厩的时候,一个马夫急忙从里面跑了出来。

“这里不准闲人逗留!”那个人呵斥着。

福尔摩斯把拇指和食指插到背心的口袋里说道:“我想问一下,如果明天早晨五点钟我过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是不是有些不合适?”

“上帝保佑!先生,要是那时有人来,他一定会接见,因为他起床很早。不过,他现在来了,你还是自己去问吧。请你不要让他看见我收了你的钱,他会解雇我的。如果你愿意给我,就请过会儿。”

福尔摩斯刚想从口袋中拿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听到这话,他马上停止了动作。这时,一个面目狰狞的老人从门内大踏步走过来,手中还挥舞着一支猎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