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宗:酒精、烟草、咖啡因
越洋贸易大肆拓展,是近代史早期最为重要的一件大事,一些原本只生长在某大陆或某半球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从此传播到外地,大大影响了人口结构与生态环境。例如有了马铃薯和玉米这类原产于美洲的粮食,欧洲和亚洲人口才得以迅速增加;天花和麻疹等欧洲传染病夺走了数百万美洲原住民的性命,死亡人口则由欧洲人和非洲人填补。
疾病的互传固然为欧洲带来好处,但通常都是意外造成的。植物的传播有时虽属意外(为长满外来植物的花园除过杂草的人都深通此理),但是含有精神刺激成分的植物、产品,及其加工技术的远播,却很少出于偶然。例如酒类、烟草、含咖啡因植物,以及鸦片、大麻、古柯叶等瘾品的全球性流通,都是蓄意促成,也是以营利为出发点。这不仅改变了数十亿人口的日常生活,也连带影响了环境。
葡萄酒
选择性地栽种酿酒葡萄,即是全球贸易流通的一个例证。葡萄栽培的历史可以上溯至公元前6 000至前4 000年间,发源地则是黑海与里海之间的多山地区,也就是现今亚美尼亚境内。到了公元前15世纪,地中海东部与爱琴海一带的商业葡萄酒产量已具有相当规模。进入公元以后,酿酒业也盛行于地中海地区,所以《圣经》中提到葡萄酒的次数不下165次。
伊斯兰教兴起以后,由于教义中谴责葡萄酒是撒旦制造的邪物,致使北非和中东地区不敢栽植葡萄,但中古时代欧洲饮酒和酿酒的风气依然盛行。后来希腊的葡萄酒又随希腊正教一起传到了俄罗斯;据《基辅编年史》(The Kievan Chroicle)记载,基辅大公弗拉基米尔一世(Vladimir I)曾因俄罗斯老百姓嗜酒而反对伊斯兰信仰。葡萄酒是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的象征,也是欧洲贵族偏好的饮料(平民百姓大多饮用自制麦酒或啤酒),更是肮脏饮水的安全替代品——自有文明以来,水污染可能是危害人类健康最甚的因素,所以《圣经》上讲到好心的撒马利亚人用酒而非水来为受伤的旅人清洗伤处,绝非巧合。
葡萄的栽培也传入印度北部和中国,但两地喝葡萄酒的风气始终不如信奉基督教的欧洲。由于基因上的细微差异,大约半数亚洲人体内会制造一种不完全代谢酒精的非活性酶,而在饮酒之后出现脸部红热、心跳加剧、头晕恶心的“酒精潮红反应”。反应较轻、较慢的人偶尔还会小酌两杯,但反应快的人则容易引发急性酒精中毒,于是只好对酒敬而远之。虽然许多研究者对酒精潮红反应如何妨碍饮酒风气这件事的看法莫衷一是,但有些人认为它的确延缓了葡萄栽培业与其他酒精饮料制造业在东亚地区的发展,何况中国人也不太需要用葡萄酒或其他酒精饮料来取代污染的饮水,因为他们喝的是以沸水冲泡而成的茶。
文艺复兴时期,欧洲品种的葡萄株被成功移植到大西洋东边的一些岛屿,因此莎士比亚剧作中的人物所提到的加那利(Canary)指的是葡萄酒,而不是加那利群岛。15世纪时,哥伦布曾在南美洲试栽葡萄,但没有成功,直到16世纪科尔特斯(Corte’s)率领西班牙人远征墨西哥后,欧洲品种的葡萄株才被成功引进墨西哥。墨西哥原产葡萄和所有美洲本土葡萄一样,都有颗粒小、果皮硬、果肉酸、口味差的特性,并不适合酿酒,科尔特斯移植的则是他父亲从埃斯特雷马杜拉地区(Estremadura,位于西班牙西南部)带来的品种,也是历经7 000年人工选种得来的优良品种,果粒大、肉质软、甜度高、风味佳。
1524~1556年间,酿酒葡萄向南传至秘鲁和智利,并且越过安第斯山脉进入阿根廷(由当地一位耶稣会教士引进)。后来传教士又于18世纪70年代将酿酒葡萄传入美国的加州北部,不到100年间,此地就成为世界重要产酒区之一,产品输出远及澳大利亚、中国、夏威夷、秘鲁、丹麦和英国。
1652年,荷兰人在非洲南端成立了荷属东印度公司的供应站,并将酿酒葡萄的栽培技术传入殖民地好望角,本来的用意是想为船员提供一种既可预防坏血病,又新鲜甘醇的葡萄酒,以取代在船舱储放了3个月的饮用水。后来英国人于19世纪接收了这块殖民地,并加速生产葡萄酒,目的是在取代法国进口酒。英国人也把葡萄栽培引进了澳大利亚,1788年,英国船只陆陆续续抵达这块流放犯人的殖民地,船上就载有从里约热内卢和好望角移植而来的葡萄株。起初试栽成果并不理想,因为流放于此的犯人都偏爱他们喝得比较习惯的啤酒和烈酒。
继澳大利亚之后,英国人又于1819年将酿酒葡萄带到了新西兰,此举也是欧洲殖民者与贸易商刻意将全世界植物混合种植的策略之一。伦敦附近的克优花园(Kew Gardens)种植了许多异国植物,那些植物即可证明大英帝国当年是如何主导了改造大自然的戏码,并以皇家船舰作为植物发掘和传播的媒介。例如1789年时,“邦帝号”(Bounty)这艘船上的水手弗莱彻·克里斯琴(Fletcher Christian)因为无法忍受船长威廉·布莱(William Bligh)而率众叛变,当时船上载有1 000株准备运往西印度群岛的面包树,以便提供廉价粮食给奴隶吃。虽然克里斯琴将船长及货物一并扔到海上漂流,但坚忍不拔的布莱船长却保住了性命,并再度将面包树运送成功。
蒸馏烈酒
欧洲船只除了载运新植物,也运送新技术,蒸馏法即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古代希腊、罗马人已懂得蒸馏技术,经过阿拉伯人的保存与改良之后,又于公元11世纪由意大利南部的萨莱诺(Salerno)传入欧洲。15世纪晚期,欧洲开始出版讨论蒸馏技术的书籍,这项技术的相关知识于是得以传扬开来。虽然蒸馏器可以萃取多种植物的精华,但是利用葡萄酒和其他发酵液体来制造烈酒,经济价值更高。容量加大的改良式铜制蒸馏器以及廉价原料(例如蔗糖和波罗的海谷物)的出现,又使得烈酒能够大量生产。到了17世纪中叶,爱尔兰生产的蒸馏酒已远销俄罗斯,荷兰则是这项新兴产业的生产重镇。当时荷兰人已是葡萄酒贸易界的龙头老大,不但拥有效率优良的蒸馏设备,所占地理位置也有利于产品的输出。所以直到今日,烈酒名称依然沿用荷兰文,例如英文“brandy”(白兰地)是荷兰文brandewijn的简写,“Gin”(金酒)源于荷兰文genever(意指有杜松子味的谷制烈酒)。17世纪的英国人将荷兰人视为烈酒业的竞争对手,因而创造出“荷兰勇气”(Dutch courage,意即“酒后胆”)这个词。
大量生产的烈酒是人们获得陶醉感和卡路里的廉价来源。近代初期欧洲人饮用的麦酒、啤酒、葡萄酒往往质量欠佳,容易走味,而白兰地和威士忌非但不会变味,反而越陈越香,为了保存葡萄酒的味道,酒商通常会在其中添加白兰地,以加重或强化其酒精成分。
蒸馏技术可使易于腐烂的农作物不易腐败,例如马铃薯是19世纪至20世纪初德国酿酒业采用的主要原料,采收后的马铃薯只能存放到下一个温暖生长季节来临前,但如果在蒸馏酒厂里(当时德意志帝国共有6 000家这种酒厂)将之转化成酒精,就可以无限期保存,还能外销非洲赚取利润。由于各种烈酒运送起来都比啤酒、葡萄酒来得便宜且容易,因此便成为殖民贸易的重要商品。新西兰原住民曾在举杯向维多利亚女王致敬的时候说道:“她是诸善之源,愿她带给我们大批火药、朗姆酒,更愿这两样东西力道都够强劲。”
欧洲人也把蒸馏器带到了殖民地。“邦帝号”叛变者之一威廉·麦科伊(William McCoy)在遥远的皮特凯恩岛(Pitcairn Island,位于南太平洋)落脚后,就把他从船上抢救下来的一只铜锅改造成蒸馏器,结果自作自受,竟因为喝醉酒而坠崖身亡。在太平洋中部岛屿波纳佩(Ponape)海边流浪的欧洲人知道,他们无法仰赖过往的船只供应解渴的朗姆酒或威士忌,便将椰子汁发酵(他们不久即将这门技术传授给岛民),然后送进蒸馏器,以确保能不断供应烈酒。
殖民地的原住民学会蒸馏技术后,很快就懂得调整配方来迎合自己的口味,有些毛利人就在自酿酒里添加烟草和人尿。不过,最普遍的做法是将进口酒与土产酒混合,至少农业社会是这么做的。19世纪40年代的暹罗人同时饮用从中国、巴达维亚(Batavia,即雅加达)、新加坡、欧洲输入的烈酒,以及本国蒸馏制造的朗姆酒与椰子米酒。一位殖民政府官员曾经抱怨,就算他把奴隶打得半死,还是无法阻止他们把配给的米拿去酿酒,“他们喝这毒药的胃口可真不小”。
只要在饮酒风气盛极一时的地方,都可听到类似的牢骚。蒸馏烈酒与高酒精成分葡萄酒的大量生产,则使欧洲本地与欧洲以外的社会出现更为恶化的醉酒与酗酒趋势。当时的人以及后来的历史学家都同意这点,只是不知原因何在。发酵本来是一种自然过程,除了北极居民和北美印第安人以外,世界各地大多数人在尝到蒸馏技术制造出来的烈酒以前,至少都喝得到一种酒精饮料,例如椰子酒、蜂蜜酒、玉米或大麦酿造的啤酒,以及发酵奶。
常见的一种解释:发酵饮料很快就会走味,酒精含量也比葡萄酒(14%)和啤酒(7%)来得低(当时葡萄酒的口味不如今日酒精饮料浓烈,而且通常都是掺水饮用,这又稀释了酒精的含量),蒸馏酒的酒精浓度可就高多了。历史学家戴维·克里斯蒂安(David Christian)为文写道:“这点大大改变了酒精饮料的经济地位与社会角色,因为若将发酵饮料比喻为弓箭,蒸馏烈酒则有如枪炮,传统社会都认为后者的劲道大得超乎想象。”
植物园中的蒸馏设备,1560年之作,作者佚名。临摹自1500年的《简易蒸馏技术之书》(Liber de Arte Distillandi de Simplicibus)的书名页。此书一般称为“蒸馏小书”(Small Book of Distillation),作者是斯特拉斯堡的外科医生耶罗尼米斯·布伦施威格(Hieronymus Brunschwig)。此书和多数有关刺激精神的瘾品及制法的重要典籍一样,不但后来有许多仿效之作,也被译成多种文字。
烈酒对某些传统社会的危害较其他社会为烈,例如以狩猎采集维生的民族受害的程度,就比安土重迁的农业民族来得严重,因为后者比较容易受到团体的约束。喜欢饮酒作乐的北欧人与东欧人,以及他们的美国后裔,问题也比南欧人多,前者嗜饮谷物酿造的烈酒,后者则是偏好葡萄酒,而且习惯饱腹饮用,酒量也很适中。另外,穷人消耗的金酒则比中产阶级来得多。总而言之,每个地方的文化习俗与社会环境都会左右酗酒问题的普及程度。
不过,戴维·克里斯蒂安的观察还是很有道理的。普通瘾品一经特殊方法处理,使其效力大增以后,就难免导致更严重的滥用现象,这也是瘾品发展史上一再出现的重要问题。葡萄酒与白兰地的关系,正如鸦片与吗啡、古柯叶与可卡因、烟草丝与现代香烟的关系,而瘾品发展史也与武器竞赛史十分雷同,科技不断推陈出新,亦使人类面临的危险与日俱增。
烟草
1492年间,哥伦布的远航队中有两名成员看到泰诺族(Tainos)印第安人把一些卷成粗雪茄状的烟叶塞进嘴里吸,从此欧洲人才知道世界上有烟草这种东西。经过多次接触以后,又发现印第安人还有嚼烟草、嗅烟草的习惯,造成日后数百万名欧洲人竞相仿效。不过,16世纪大半时间里,烟草始终不受重视,在欧洲人眼里只是一种稀奇的植物、异国的瘾品,或由雷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从殖民地带回英国宫廷中的粗俗玩意儿。后来水手们将吸烟草的习惯传入社会底层,以及设在许多港口旁边的酒馆和妓院。西班牙人在经过慎重考虑后,用一艘大帆船将烟草运到菲律宾移植,1575年以后,那儿的烟草便迅速成为赚钱的作物了。1600年左右,福建水手和商人又把菲律宾烟草带进中国,不久之后,吸烟草的热潮也在中国传开了。
西非的烟草栽培业大约始于16世纪末或17世纪初,而且是由葡萄牙人引进,他们也因为引进了玉米、豆类、甘薯、烟草,以及其他多种美洲农作物而改造了非洲农业。1590至1610年间,精力充沛的葡萄牙人又将烟草带到印度、爪哇、日本和伊朗,于是烟草的使用与栽培就像一大把石头被扔进池塘后激起的涟漪那样,一波波扩散出去:从印度到锡兰、从伊朗到中亚、从日本到朝鲜、从中国到西伯利亚、从爪哇到马来西亚和新几内亚。1620年时,烟草已是不折不扣的全球性作物了。
不过,当时烟草还没有成为普及化的消费品,因为价格依然昂贵,一直要到殖民地烟草产量扩充(这是包括瑞典这种小国在内的殖民列强共同的目标)以后才降价。那时烟草产量最大的殖民地是美国的弗吉尼亚州和马里兰州,而且还生产过剩。17世纪20年代初期,烟草的计价方式是每磅若干先令,到了17世纪70年代晚期,则掉到每磅1便士(1先令相当于12便士)以下。同一时期外销英国的烟草平均重量,则从每年将近30吨,增加至9 000多吨。
运到英国的烟草大都还会再外销至其他地方,尤其是阿姆斯特丹。荷兰人和英国人也是率先大量消费烟草的欧洲人,例如1670年荷兰人的烟草平均消费量是每人1磅半,英国人则是1磅多一点儿。阿姆斯特丹和伦敦也是17世纪推动精神刺激革命的两大重镇,阿姆斯特丹又比伦敦更前进、更积极,本身的转口贸易也很活络,许多大企业商还把弗吉尼亚和其他殖民地出产的烟草,与比较廉价的荷兰烟草(长在内陆省份的施肥砂质土壤里)混在一起,再把混合成品运往斯堪的纳维亚、俄罗斯,以及由荷兰烟草进口商独占(这点令英国人恨之入骨)的其他市场。
“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爆发以后,参与作战的西班牙、英国及荷兰士兵又将烟草引进讲德语的中欧地区,接着再传入北欧、东欧和南欧。除了士兵以外,水手、商人、外交使节、学生、移民、佣工、难民、旅客也都是推动精神刺激革命的先锋队。军中充满了出身较低微的单身汉,他们日复一日过着无聊、疲惫、恐惧的生活,于是军队便成为培养瘾君子的天然温床。经常移防的士兵也将新的瘾品及其使用方法带到他们前往打仗的国家,又将他们从异国学来的瘾品知识带回家乡。追随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二世(Gustavus Adolphus)投入“三十年战争”的军队,曾把吸烟的习惯带到斯堪的纳维亚内陆(沿海地区的人早已从英国与荷兰水手那儿学会吸烟)。参加过墨西哥战争(1846~1848年)的士兵,在美国带动了抽雪茄的风潮,打过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年)的军人则在英国掀起了吸烟热,从土耳其战场学会抽印度大麻的希腊士兵,在解甲归乡之后,亦于20世纪20年代将此风气传遍希腊,越南战争期间开始吸食海洛因的美国逃兵,则在1972年将海洛因带进阿姆斯特丹。
不论吸烟风气是由军队还是其他媒介促成,烟草于17世纪征服欧亚两洲这件事,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第一,烟草消费者横跨所有社会阶层,大家不分贵贱、不论正邪,一律都能享受烟草带来的快感,至于是用牙齿嚼、嘴巴吸还是鼻子嗅,则因阶级、性别、地方习俗而异。第二,政府与教会当局起先都强烈(有时态度十分粗暴)地反对国人使用烟草,后来这种限制也一一被克服。英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就曾痛斥烟草是“地狱草”,不准老百姓使用。比较极权的王朝还会行使残酷的刑罚,例如俄罗斯的吸烟者会遭到鞭笞与放逐,嗅烟草的人会被割鼻子;中国的处罚方式是将吸烟者的脑袋钉在尖木桩上;艾哈迈德一世(Ahmed I)统治时期的土耳其是把烟斗杆插进吸烟者的鼻子,穆拉德四世(Murad IV)则下令将他们凌虐至死;在弥撒期间吸烟的神职人员(有位神父曾在闻过烟草之后将圣餐吐了出来),有被革除教籍的危险。
吸烟者除了遭到罚款、鞭刑、截肢、处死与诅咒等威胁之外,每天还会被不沾烟草的人羞辱,不厌其烦地指责烟草让他们口腔发臭、牙齿发黄、衣服变脏、流出黄黄的鼻涕、吐出浓浓的黄痰,还说吸烟可能引起火灾,对四周都是木造房屋的环境造成致命危险。虽然如此,还是没有任何事能阻挡吸烟风潮,由于烟草具有强烈的提神作用,极受大众欢迎,最后终于战胜所有法律障碍与排斥情绪。历史学家克尔南(V. G. Kiernan)说,吸烟是当年人类最能普遍接受的新娱乐。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18世纪期间欧洲烟草消耗量(以每人吸多少磅来计算)并没有增长,不过这数字并不包括欧洲本土地下工厂制造的产品,以及未经申报的美国进口货(两者相加可能占总消耗量的1/3),因此容易形成误导。另外,18世纪鼻烟大为流行,也可以解释烟草消费何以呈现停滞现象,因为每磅烟草所能制造的鼻烟数量要比口吸烟来得多,换句话说,18世纪欧洲人消耗的尼古丁并没有减少,而是使用效率(或是违法使用的情况)增加了。
19世纪期间,吸烟再度风行于欧洲,首开风气的人则是一群浪漫主义者、狂放艺术家、军人,以及纨绔子弟。到了19世纪50年代,虽然鼻烟依然盛行于瑞典和冰岛,但是烟斗和雪茄的消耗量也迅速成长。20世纪上半叶,香烟更是击败所有竞争者,变成欧洲、美国、土耳其、中国及其他地区共同使用的产品,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国际语言或默契。
大家普遍吸烟(尤其是抽香烟)的结果,使得烟草消费量大增。以欧洲大陆烟草使用量最大的法国为例,1819年每人平均消费的烟草制品不到350克,鼻烟的市场占有率则为58%,到了1925年,法国人平均消耗1 350克以上的烟草制品,鼻烟只占7%的市场,嚼食用的烟草则占2%。1909年,一位美国医生在参观过巴黎近郊小镇伊西雷慕里(Issy les Moulineaux)一座一尘不染的烟草工厂后,有感而发地说,法国人并没有染上美国人那种酷爱嚼食烟草的坏习惯。
其实他不必为国人担忧,因为再过一代,吐烟草汁用的痰盂就变成了古董,美国人也纷纷向香烟投降了。这场胜利来之不易,因为反烟者大有人在,其中之一即是怀特夫人(Mrs. John Stuart White),她是“泰坦尼克号”沉船事件的见证人,曾在参议院的海难调查听证会中不满地表示:“我们从船上逃生以前,竟然有两个船员掏出香烟点上了火。这种时候还抽烟哪!”一群福音派和进步派的改革人士更是积极地联合起来谴责“那小小的白烟嘴”正在腐化青年、毒害全民,并且不遗余力地想以立法方式阻止吸烟风气泛滥。不过,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军中普遍抽烟、各地迅速都市化、性别角色逐渐改变等现象,再加上高明的广告语(例如“来一支好运牌香烟,好运赛神仙”),都为香烟这一场胜仗铺好了路。1930年美国官方出版的《烟草业年度调查》(Tobacco Industry Annual Review)报道美国该年的烟叶产量创下有史以来的最高点,并将之归功于香烟广告大增,以及女性大量吸烟,最后还下了这个结论:“因此,今日的烟草业不仅可以寄希望于新生代男性加入吸烟者行列,而且也将女性纳入其中,同时还在继续努力吸收那些即使不把吸烟当作禁忌,至少也认为吸烟值得议论的妇女。”
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男性与女性每秒钟共购买了1.5万支香烟,全世界香烟年产量也攀升至380余万吨,烟草更是遍植于世界各大洲的经济作物(只有南极洲除外,不过前往南极探险的人倒是照样抽烟)。那时全球烟草总产量有1/3来自北美洲,2/5来自亚洲,1/6来自欧洲,其余1/10则来自南美洲与非洲(后来非洲产量也迅速扩充)。美国烟草制品的产量与输出量都占世界第一位,全球各大洲也都看得到美国产香烟,连南非土著布须曼族(Bushmen)都晓得用手指模仿吞云吐雾状向人乞讨美国烟。虽然20世纪60年代与70年代美国与其他西方国家的香烟消耗量没有成长,发展中国家的香烟消费却持续扩大。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估计全世界的吸烟人口已达11亿(占15岁以上人口的1/3),每年抽掉的香烟则为5.5万亿支,这数字代表全世界每个人——不分男女老幼、吸烟者与非吸烟者——每星期要消耗一整包香烟。
17世纪晚期的通俗烟草招牌。注意图右说法语者的贵族式装扮及举止。虽然路易十四反对吸鼻烟,但法国宫廷在17世纪50年代已经流行吸鼻烟,以后又向下传布到巴黎的资产阶级和乡村地主之中。到了18世纪,吸鼻烟已经成为凡尔赛宫里的一种精致艺术,在以法国为榜样的他国宫廷中也同样盛行。
含咖啡因的饮料与食品
虽然香烟广受世人欢迎,但其主要刺激成分——尼古丁——却不是全球使用最广泛的瘾品,而是屈居第三位,排名第二者为酒精,榜首则是咖啡因。全世界的咖啡因消耗量大约是每人每天70毫克,有些国家(如瑞典、英国)每天的平均消费量还超过400毫克,相当于4杯咖啡。据人类学家尤金·安德森(Eugene Anderson)指出,世界上流行最广的名词(几乎每种语言都用得到)即4种含咖啡因植物的名称:咖啡、茶、可可、可乐。
咖啡是含咖啡因植物当中最具经济价值者,在20世纪晚期一直是世界流通最广的贸易商品,贸易量仅次于石油,用途虽与石油不同,但也一样成为工业文明里不可或缺的一种能量来源。然而,咖啡的发祥地却是在偏远的埃塞俄比亚高地,当地人习惯以嚼咖啡豆而不是冲泡方式来提神。埃塞俄比亚以外最早出现咖啡饮料的地方是阿拉伯半岛南部的也门,时间大约在15世纪,也就是1470年以前。到了15世纪末叶,已传入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和麦地纳,16世纪初再传入开罗,16世纪中叶进入伊斯坦布尔,下一站则是与奥斯曼帝国有战争与贸易关系的伊朗。出口商人也将咖啡豆运往南欧,早在1615年,就把咖啡豆当作异国瘾品卖到威尼斯,直到17世纪40年代才变成比较普遍的商品。除了茶以外,咖啡是唯一在欧洲展开贸易扩张以前,就已远播至原产地以外的提神饮料。
不过,咖啡能够成为世界性饮料及全球化作物,则要归功于欧洲人。咖啡风行欧洲是17世纪后半的事,当时社会大众也是以咖啡馆为消费中心,就和伊斯兰国家一样。虽然流动摊贩也卖咖啡,但定点贩卖比较实际,因为煮咖啡、温咖啡的设备和火具过于笨重,不便携带。后来咖啡馆很快就变成男士们宴饮、闲聊、洽商的重要地点,法国文豪伏尔泰(Voltaire)——一位法国医生形容他是“最显赫的咖啡瘾君子”——之类的名人也聚集在此讨论文学与政治,于是咖啡馆又成为孕育自由观念与革命思想的场合。法国革命家卡米耶·德穆兰(Camille Desmoulins)即曾在巴士底监狱发生暴动以前,面对聚集在弗依咖啡馆(Café Foy)外的群众发表“拿起武器,准备作战”的演说。政府和教会当局虽有充分理由对咖啡馆产生戒心,有时甚至还勒令咖啡馆歇业,但都是因为担心咖啡馆里发生的事,而不是担心咖啡的刺激作用。
许多咖啡馆还兼售巧克力和烈酒这些东西,因此也成为当地的瘾品杂货铺。以巴黎著名的普罗可佩咖啡馆(Café Procope)为例,顾客除了品尝现煮咖啡之外,还可选择进口葡萄酒及特殊口味的烈酒,其中有一种叫作罗索利(rossoly)的烈酒,是将碾碎的茴香、芫荽、莳萝、葛缕子掺入晒过太阳的白兰地中饮用,而这些好东西却是伊斯兰咖啡馆的顾客享受不到的,因为伊斯兰咖啡馆不供应酒精饮料,买酒卖酒只能在酒馆这种名声不佳、备受社会排斥的地方进行。不过,客人倒是可以像欧洲人一样尽情吸烟,许多咖啡馆里也总是缭绕着浓密刺鼻的烟雾。这对咖啡馆的生意大有帮助,因为吸烟者代谢咖啡因的速度比不吸烟者快上50%,所以要频频续杯才能维持同样的提神效果。许多瘾品不但可以彼此取代,还可以提高其他瘾品的需求量,所以瘾品贸易不是一种“零和竞争”。
欧洲咖啡消耗量在18世纪出现暴增现象,大约从900多吨增加到将近5.5万吨。同一时期欧洲进口的茶叶也从450多吨增长为1.8万多吨,可可则从900多吨增长为将近6 000吨。如果加上走私、闯关、腐败、掺假等因素所遗漏的数字,那么含咖啡因饮料消费量的增长率就明显超过同时期的人口增长率(50%以上)了。至于咖啡的价格和使用阶层,则是呈现下降趋势,因为许多厨师和女仆一大清早也喝起了加牛奶的咖啡。
要不是欧洲人有计划地在殖民地生产,咖啡也不可能成为大众化饮料。咖啡开始在欧洲风行之初,荷属东印度公司就在摩卡港(Mocha)大批采购也门咖啡,再以一两倍的差价转卖到阿姆斯特丹,这样的暴利吸引了英国和法国的竞争者,并进一步抬高摩卡咖啡的价格。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们于是转移阵地,到西爪哇发展,在1707年试验性地将咖啡引进当地。到了1726年,全世界50%~75%的咖啡豆贸易都掌握在他们手中,咖啡也逐渐成为国际性的经济作物。
同样的故事一再重演。有些本土生产者试图长期垄断作物栽培,但没有成功,欧洲人及其殖民地后裔则运用他们的政治势力和控制手段,在殖民地扩充栽培性瘾品和烈酒的产量及市场。法国人还把圣多米尼克(Saint-Dominique,即海地)变成西半球的爪哇,在此大量生产咖啡,1774年经由马赛港转卖给地中海东部咖啡供货商的咖啡出口量就有200万吨。葡萄牙人也在巴西如法炮制,西班牙人则是在中、南美开创佳绩。时至今日,拉丁美洲北部的永久可耕地中,咖啡园就占了44%。虽然美洲是世界最主要的咖啡生产地,但是非洲拉撒哈拉沙漠以外的地区、南亚、东南亚,以及科纳咖啡(Kona coffee)的原产地夏威夷也都加入埃塞俄比亚和阿拉伯的阵营,变成重要的咖啡豆供应地。
这些咖啡豆绝大部分都运销美国,美国每人消费的咖啡量也长期高居世界排行榜的前几名。咖啡可以说是伴随美国人一起成长的,当年到西部拓荒的牛仔们(还有印第安人)都爱喝又浓又烫的原味咖啡,还说咖啡不需要加太多水。另外一种拓荒者,也就是阿波罗11号上的航天员,在降落月球3小时后,随即喝起了咖啡,这也是有史以来人类首次在其他星球饮用咖啡。
咖啡之所以长期受到美国人的青睐,传统解释如下:茶叶是18世纪70年代英国苛税与暴政的象征,也是殖民地一心抵制和破坏的目标,于是咖啡就摇身变成了爱国饮料。不过,政治抗争寿命毕竟不长,未将成本因素考虑在内的解释也不够周全。从长时间来看,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美国占了地利之便,附近就有加勒比海与拉丁美洲的咖啡园,何况咖啡关税又很低(19世纪每磅咖啡只抽取几分钱税金,有时候根本不必课税),因此每毫克咖啡因成本也低于其他含咖啡因饮料。巴西自19世纪20年代大量输出奴隶种植的咖啡以后,这种情况尤其明显。1830年美国人一年平均消耗1公斤以上的咖啡,到了1859年,又提高到3公斤半以上。价格下跌同样改变了荷兰人的习惯,他们也是嗜饮咖啡的民族。1760年以后,由于进口关税下降,再加上荷兰人平均咖啡消耗量增加了4倍,茶叶的销售成绩也就败给了咖啡。
20世纪美国各地咖啡价格多半低廉,超级市场普遍以减价咖啡招徕顾客,快餐店也常附赠咖啡给客人,即使在1969年通货膨胀期间,科罗拉多州卡农市(Canon)一家贩卖饮料的杂货店,还是照样供应3美分一杯的咖啡(该店先前曾将价钱调涨为4美分,没想到竟有一半老顾客忘恩负义,拒绝上门),在许多食物救济站、商场开业庆典、义卖会和户外野餐会中,咖啡更是免费供应的饮料。20世纪70年代,美国人平均只要花半分钟劳力,即可赚到一杯现煮咖啡,比喝一杯咖啡还省时间。独立革命时代的美国人“天生厌恶茶叶”这件事固然值得大书特书,但是观察近代美国饮用咖啡的经验,可以归纳出一个简单的结论和教训:某些精神刺激瘾品一旦可以广泛取得、积极促销、降低价格,就会深受大众欢迎,如果这些人养成了依赖的习惯,这些瘾品就更是所向披靡了。
茶叶的消费情形与咖啡如出一辙,也是在价格下跌以后逐渐普及化的。茶叶原产于印度与中国接壤的地区,一部成书于公元350年的中国古籍指出,茶是一种药饮,到了8世纪晚期,中国人已经普遍具有喝茶的习惯,这点可从课税制度看出来。虽然没有人知道日本人是于何时开始学会喝茶的,但有证据显示,茶叶在公元815年出现于日本,茶树种子则是佛教僧侣从中国带来之后种在寺庙庭院里的,后来为了体现禅意而发展出来的“茶道”在日本文化当中受到重视的程度反倒甚于中国了。
1610年时,荷兰人首度将茶叶输入欧洲,但是价格居高不下,直到1713年英属东印度公司开始与广州直接通商,情形才改观,此后合法与不合法的茶叶贸易也渐次增加。1784年间,英国政府不再征收大部分茶叶关税,茶税降低也使得走私者无利可图,茶叶消费量亦随之增加,例如18世纪末英格兰与威尔士每人每年消耗将近1公斤茶叶(相当于400杯茶),而且所付价钱只有1720年的1/4。
英属东印度公司及其竞争对手持续扩大对中国的贸易,是制茶事业迈向全球发展的第一个阶段,第二阶段发生于19世纪中叶欧洲殖民列强纷纷垄断茶叶栽培之后。当时荷兰人把茶树带到爪哇,种在不堪栽植咖啡的土地。英国人也把茶树引进印度和锡兰,由于这两个地方的咖啡树遭到某种病虫的侵害,致使咖啡业损失惨重,只好将枯死的咖啡树砍下,运回英国制造茶几的桌脚。1887年4月,茶叶贸易发展出现了一个转折点,当时欧洲最大茶叶消费国——英国——自印度与锡兰进口的茶叶首度超越了中国茶,这主要是基于成本考虑。中国人对出口茶叶课征的关税较重,生产效率又比不上印度大茶园,为了维持高价,他们干脆减少茶叶供应量,结果无功而返,因为产茶事业不再由中国人独占,而是被印度和锡兰的生产者取代了。像立顿(Thomas Lipton)这样积极的零售商,就是直接采购印度及锡兰茶叶,而且采取薄利多销的手段,每磅茶叶只卖1先令多一点儿,连最穷的人都买得起。
第三阶段是在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这时茶叶栽培已从亚洲远播至非洲东、南、中部。1952年,非洲种植茶树的土地已达3.9万公顷,茶叶产量则超过2.1万吨。同一时期亚洲南部贸易茶的生产量也大为增加,茶园分布范围极广,东起台湾岛,西至伊朗和俄罗斯高加索地区。茶树栽培也传到了巴西、阿根廷、秘鲁,虽然这些茶树在适合种植咖啡的南美洲土地生长良好,却始终未能成为当地的主要经济作物,这也许是面临太多竞争产品的缘故,不但竞争不过咖啡和可可,还输给了瓜拉纳(guarana,是一种藤本植物,种子富含咖啡因,可制成饮料)和马黛茶(yerba-maté,产于巴西、巴拉圭的一种茶叶),马黛茶的消费者超过2 000万人,分布于巴西南部、乌拉圭、巴拉圭、阿根廷、智利、玻利维亚,以及秘鲁部分地区。
日后注定成为非洲重要作物的可可树,原产于热带美洲,是由当地的奥尔梅克人(Olmecs)于公元前1 500年后开始种植的。后来西班牙人从玛雅人及阿兹特克人(Aztecs)口里得知这种植物,当时玛雅人与阿兹特克人已经懂得将磨碎的可可豆和各种香料混在一起制成巧克力,作为权贵阶级享用的饮料,而且常在宴会结束时连同烟草一起奉上,很像后来欧洲贵族常在宴会之后喝甜酒、抽雪茄的情形。
在17~18世纪的欧洲,巧克力也成为贵族化的饮料,但都是加了糖热过以后才喝,不像阿兹特克人那样,喝的是又冷又苦的巧克力。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的社会与教会权贵阶级尤其喜好巧克力,所以巧克力带有一种统治阶级的颓废味道。身材肥胖的法国作家萨德(Marquis de Sade)就十分迷恋各种巧克力,连坐牢期间都乞求妻子送来巧克力粉、巧克力奶油、巧克力糖,甚至还用可可油栓剂来润肠。“我要……一个撒了糖霜的蛋糕,”他在1779年写道,“但希望是巧克力口味的,里面的巧克力也要黑得像被熏黑的魔鬼屁股。”
巧克力走向平民化,是19世纪的事。由于制造技术改良、生产工业化、栽种面积扩大,使得欧洲人普遍买得起巧克力做成的饮料和食品,到了1899年,欧洲进口的巧克力已超过4.5万吨。1828年间,荷兰化学家侯登(Coenraad Johannes Van Houten)研究出一种可将巧克力所含大部分可可油压榨出来的技术,并取得专利。榨过油后的硬块经过磨碎,并用碱性盐处理之后,即可用开水冲泡成便宜的可可饮料,而不需要动用镀金壶,也不需要搅拌浓稠的液体。于是,可可变成了儿童的早餐饮料,巧克力糖也成为中产阶级用来表达情意的礼物。
当侯登与其他人勠力改造巧克力产品的制造方法时,葡萄牙人也在1822年成功地将可可树移植到大西洋彼岸,第一站就是位于非洲外海的小岛——王子岛(Principe)。西班牙人则将移植地点集中于菲律宾,后来可可的栽植与消费便在菲律宾风行起来。到了19世纪70年代,可可树也在非洲登陆,虽然欧洲列强不断向东方推展可可栽培,开辟的可可园也从锡兰延伸到萨摩亚群岛,但是西非却取代了拉丁美洲,成为20世纪全球最重要的可可生产中心。例如1991年非洲供应的可可,就占世界总供应量的55%,而墨西哥(是最早种植可可的地方)的供应量只占15‰。
西非也是可乐果的产地,这种作物很晚才进入世界贸易领域,加入方式也很特别。可乐果的咖啡因含量高于咖啡豆,而且含有少许可可碱,这是一种比较温和的提神物质,可可之中也有。可乐果的传统食用方式,是把果子敲碎以后放在嘴里嚼,有提神、兴奋和催情作用。由于可乐果容易变干,又需要特殊包装,所以最远只能卖到非洲西部大草原的伊斯兰教徒手上,他们都将可乐果视为烈酒的替代品。咖啡、茶叶、可可比较不容易变质,因此也比较适合作为国际贸易的商品,例如咖啡就可以长途运送,而不必担心质量损坏,只要船上的货物管理员注意基本事项(譬如不要把咖啡豆跟胡椒放在同一个货舱)就行了。
可乐果在变成瘾品成分及碳酸饮料之前,并非世界贸易商品之中的主角。19世纪60年代,马利亚尼酒(Vin Mariani,一种含有古柯叶成分的葡萄酒)问世,并畅销世界,于是带动业界展开将酒精与提神物质混合制成饮料的实验,卡拉弗拉酒(Vino-Kolafra)便是这种实验下的产品,制造方法则是将可乐果掺入玛萨拉葡萄酒(Marsala)。(有人说:“烂醉如泥的黑人随便喝一口这种酒,半小时内就会清醒过来。”)而在这些新产品之中,最著名的便是可口可乐,它是用“人类在工业化以前就已经知道的两种强烈提神物质”调制而成,喝过之后留下的苦味,则以香料和柑橘油盖过。可口可乐最早称为“彭氏法国古柯酒”(Pemberton’s French Wine Coca),后来发明者约翰·彭伯顿(John Pemberton)博士为了安抚极力主张禁酒的人士,便去掉酒的成分,并重新将可口可乐定位成非酒精饮料。1903年,彭伯顿的继承者又将可口可乐里的古柯成分去除(因为当时古柯已经成为与黑道扯上关系的争议性毒品),而以一种不含古柯碱的萃取液来保持风味,并添加咖啡因结晶粉(萃取自废弃的茶叶碎屑和其他东西)来维持提神效果。
没想到此举竟激怒了哈维·威利(Harvey Wiley)博士,此君一向倡议世人使用天然食品与瘾品,他为“瘾品上瘾”下了这样的定义:“服食任何毫无营养价值、会直接刺激身体器官或控制器官的神经,以致需要或被迫重复使用的提神、兴奋瘾品。”照这标准看来,咖啡因就是会令人上瘾的瘾品了,而威利的这项观点,乃是得自医学研究与亲身体验——南北战争期间,他曾舍弃军中配给的咖啡,改喝牛奶,结果发现有益健康。后来他在1911年控告可口可乐公司,并在诉状上指出这种卖给儿童喝的饮料里所含的咖啡因,是标签上并没有注明的有害成分。经过一番缠讼之后,可口可乐公司终于将咖啡因含量减半。
此案开审前一年(也就是1910年),美国各地已能买到可口可乐,不过仍属于本土性产品,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开启了全球化的商机。当时可口可乐公司老板罗伯特·伍德拉夫(Robert Woodruff)实行了一个政策:不计任何代价将5美分一瓶的可口可乐供应给世界各地的美国大兵。(他表示:“我们是在放长线钓大鱼。”)美国政府也从善如流,免除军中若销售可口可乐就不得享受砂糖配给的限制,美国大兵更在作战期间将这种饮料介绍给许许多多欧洲人和亚洲人,于是64家可口可乐装瓶工厂(有些工厂雇用德国与日本战俘担任装瓶工作)就这么踩着他们胜利的脚步,如雨后春笋般建立了起来。
到了1955年,可口可乐已经销往世界89个国家——曾经是美国“新政时期”(New Deal)政要,后来转任可口可乐出口公司(Coca-Cola Export Corporation)董事长的詹姆斯·法利(James Farley)形容可口可乐“象征纯正的美国精神,是经过多年诚实制造、认真改进、营销全球的高贵产品”。1991年,这数字又提高到155国,同年可口可乐主要竞争对手百事可乐也已行销151国。而可口可乐及其竞争者“认真改进”的项目之一,就是不再以可乐果萃取物作为原料,因为他们取得了更便宜的咖啡因及香料。历史学家保罗·洛夫乔伊(Paul Lovejoy)认为,现在的可乐饮料只能算是和“七喜”汽水差不多的“非可乐”饮料,这话说得十分贴切。
非酒精饮料当中最主要的提神成分是咖啡因(不论其来源是可乐果、瓜拉纳,还是别种植物),咖啡与茶叶也是如此。当然,这些饮料绝不只是提神瘾品而已,人类学家或广告主管都可以证明,它们也是富有文化象征与政治内涵的东西,所以当第一批满载可口可乐的卡车开进波兰首都华沙的时候,市民才会夹道欢呼。然而,要不是含有咖啡因之类的提神成分,这些饮料也不可能在全世界受到如此热烈的欢迎。尽管威利博士对可口可乐的看法稍嫌偏颇,但还是有其道理:没有咖啡因,可口可乐的热潮也不存在。咖啡因可以说是将可口可乐送上世界轨道的火箭发射台,这条轨道则是靠着巧妙运用可口可乐的美国偶像地位,以及西方消费形态才得以持续进行的。
共享咖啡因。《饮用咖啡、中国茶、巧克力的调制法》(Tractatus Novi de Potu Caphé, de Chinensium Thé, et de Chocolata, 1685)的卷首插图,此书收集多篇有关当时风行欧洲的新颖饮品,影响甚广,也译成多种文字。图中前方的巧克力壶旁有一支搅拌棍,饮者用此棍将浓稠的巧克力搅得起泡后饮用。
糖在精神刺激革命中的角色
除了咖啡因之外,可口可乐还含有许多其他成分。如果不添加糖分,它还能征服世界吗?这问题其实很重要,有助于了解可乐饮料之所以大发利市的其他原因。糖的生产与消费历程,和精神刺激瘾品发展史之间存有许多关联,要了解糖业,就必须知道瘾品发展的经过,反之亦然。
甘蔗栽培最早起源于新几内亚或印度尼西亚,然后传入中国(把甘蔗当作春药嚼食)和印度(用甘蔗提炼蔗糖与糖蜜)。后来阿拉伯的商人、征服者和殖民者将甘蔗带到地中海东部、北非和伊比利亚半岛,故有“蔗糖随《古兰经》而至”之说。15世纪时,葡萄牙人与西班牙人再将甘蔗栽培引进马德拉群岛(Madeira)、亚速尔群岛(Azores)、圣多美(São Tomé)及加那利群岛。1493~1494年间前往海外探险的哥伦布,又将甘蔗移植到西印度群岛,但成果也和移植酿酒葡萄一样不甚理想。然而接下来的半世纪,还是有人再接再厉,并且证明了西印度群岛仍可生产少量蔗糖。1550年后,在雨量丰沛、土壤肥沃、劳力充足等条件配合之下,蔗糖与糖蜜的生产迅速遍及美洲热带地区各个角落。17世纪期间,世界蔗糖贸易每年约增长5%,巴西与加勒比海东部群岛也成为蔗糖与糖蜜的重要产地。
此后糖的需求量大增,18世纪年增长率上升到7%,19世纪因为有了甜菜制造的糖,增长率又上升至10%。欧洲国家当中以英国人最爱吃糖(他们的牙齿恐怕也是最糟的),因此每人消耗的糖从1700年的2公斤,增加到1800年的8公斤,到了19世纪90年代,更高达40公斤。殖民地产量扩充,也使得糖成为社会各阶层都买得起的产品,就像含咖啡因饮料一样。18世纪的英国商人以及19世纪的欧洲下层劳工,纷纷养成了把糖加到中国茶或印度茶中饮用的习惯,历史学家对此现象提出了种种不同的诠释,有的说是为了替劳工阶级增加热量或提振精神,有的说是为了获得他人的尊敬,也有人说这是一种对神经刺激物质上瘾的新形式,于消费者不利,对种甘蔗的奴隶更不好,让他们累死在被人剥削的岛屿上。
今天,除了谴责糖会造成儿童多动症和其他疾病的人以外,一般人都不认为糖是一种瘾品。不过,近代初期欧洲人却把糖视为一种强效瘾品和异国香料。由于海外产量增加、糖价下跌,欧洲人才渐渐利用糖来增加咖啡、茶、巧克力(都是带有苦味、以植物熬煮出来的提神饮料)的甜味。有位医生在1750年说道:“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加糖的茶喝起来就像淡而无味的酒。”据说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的居民也在他们喝的巴西咖啡里添加大把大把的糖,杯子里的糖多得连汤匙都可以立起来了。当然,喜欢品尝苦味饮料的习惯是可以培养的,世界上也有千千万万人爱喝不加糖的咖啡。不过,诚如人类学家西德尼·明茨(Sidney Mintz)所说,这还有赖于“文化背景耳濡目染”,换句话说,就是必须经过一番学习才会爱上那苦涩的滋味。
反过来说,喜好甜味则是一种普世共通的天性(从小婴儿身上即可看出这点),而且几乎可以说是人类进化的必然结果。母乳是甜的,人类始祖所喜爱的成熟水果也是甜的。在含有酒精或咖啡因的饮料中添加大量糖分,可使这些饮料更迎合欧洲人的口味,也使它们更受欢迎。莎士比亚剧中人物福斯塔夫(Falstaff)说过:“如果喝酒、吃糖都有罪,就请上帝救救这些坏人吧!”早在1332年,意大利蒸馏酒厂酿造的甜酒已经卖到了巴黎,并且立刻风行一时。这场甜酒革命提高了糖的需求量,情况一如消费量自17世纪以降即不断增加的提神饮料。过去50年来,积极拓展市场的碳酸饮料制造商纷纷在许多新兴国家展开“可乐殖民”,再加上电冰箱普及的推波助澜,咖啡因与糖的关系也就更加密不可分。
在亚洲,糖(或是蜂蜜)一直是调制大麻的重要成分,鸦片烟的混合物有时也特别添加了糖,世界各地烟草制造商更是利用糖来为烟草制品保鲜、添味与上色,例如19世纪烟草商制造淡味烟草(嚼食和口吸两用)的标准配方,是在每45公斤的烟草叶里添加6公斤的甜味材料,其中包括糖、甘草、朗姆酒和甘油,它们都是常见的烟草“调味料”或“包装料”。
糖蜜(是蔗糖提炼过程中所制造的副产品)也在精神刺激革命中身居要角,从巴西和法属加勒比海殖民地输出的大批烟草叶,就是利用糖蜜来保鲜的。在美国人经常嚼食的烟草丝里,也经常添加了糖蜜。糖蜜还可以当作朗姆酒的基础成分,这种烈酒(酒精浓度达100~200美式酒精度最早是在17世纪40年代于西印度群岛酿制而成,18世纪步入全盛时期,成为许多欧洲人、非洲人,以及大西洋沿岸印第安居民偏爱的饮料。另外,糖蜜也是奴隶买卖(早期生产甘蔗所需要的劳力,即是靠这种交易提供的)中的重要商品,所有被卖到外地的非洲奴隶当中,就有60%~70%是在生产蔗糖的欧洲殖民地落脚。如果他们的人口也能像种植烟草和棉花的美国黑奴那样自然增加,这个百分比应该会低一些,可是由于他们遭到疾病肆虐,必须从事永无止境、耗费精神、劳动体力的甘蔗采收工作,又是住在热气蒸腾的房子里,以致死亡率不断增加,生育率不断下降,因此奴隶船也就一批批地开来。
老姑娘。一杯(其实是一碟)茶加奶油与糖以慰寂寥。这幅1777年英国印制的图片还有一句刻薄的附语:“猫仔别舔奶油,你的女主人也想舔。”
发生在蔗糖、朗姆酒以及奴隶身上的情况,也在所有重要植物性瘾品身上发生过,只是形式不同而已。精神刺激革命是靠大量的劳力剥削完成的,最残酷的剥削方式,则是庄园的主人与工头为了生产蔗糖、烟草、咖啡和其他作物,逼迫没有行动自由的工人(包括签了卖身契的仆人,以及非洲黑奴)操劳至死。但是,欧洲的权贵阶级还懂得利用瘾品来控制、安抚、欺诈劳工,这又是以伪装的手段来剥削劳力,都是表面上看不出来的剥削伎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