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康熙建储与世家衰落
长久以来,这些世家和中央政权关系密切。自清朝成立后,虽有一部分人选择当遗民终老。但其子孙仍走上科举一途,甚至在朝廷中结党的风气依旧存在,所不同者是设法攀附满洲权贵,巩固自身势力。然而,诸大臣结党营私却阻碍皇权发展,两者间必产生冲突。因此本节主要从康熙建储问题,讨论世家所结合的势力,及其失势后的各种遭遇。
陈氏自之遴降清后,其族人任官三品以上多达十一人。政务事功方面表现未必突出,而分树党援的作风并不亚于明代的陈与郊。首先是陈之遴和陈名夏植党被放逐辽东。其后,陈元龙攀附明珠,卷入王位继承问题。
陈元龙,康熙二十四年(1685)进士,次年由内阁大学士明珠等人推荐充起居注官。明珠一向是“轻财好施以招来新进”,与索额图互植党倾轧。索额图是胤秖生母孝诚皇后的叔父。胤秖出生的第二年被立为皇太子,索额图成了皇太子周围政治势力之首魁,势倾朝野。明珠则是贵妃纳拉氏之兄,贵妃生皇长子胤。明珠三子揆方又娶康熙九子胤禟之女觉罗氏为妻。而明珠本身助康熙平定三藩之乱,权势威赫一时。康熙二十七年(1688)皇帝为维护太子地位,罢斥明珠。利用郭琇弹劾案,改授明珠为内大臣,汉人官员高士奇、王鸿绪、陈元龙等皆休致回籍,结束两派的争执。表面上,明珠不复柄用,然权势犹在,与索额图冲突未歇。十年后,康熙帝大封诸皇子。由是诸王各自开府,攫夺权利,竟有招权植党谋陷东宫之事。四十一年(1702)十月,康熙南巡,次德州,皇太子得病,皇帝召回索额图来此侍疾,他自己却与词臣谈论书法。据该月五日起居注所载:
东宫违和,驻跸行宫。巳时命侍读学士陈元龙、侍讲学士揆叙、侍读宋大业、谕德查升、编修汪士鋐、陈壮屡、庶吉士励廷仪入行宫赐食毕,内监引至御前……上召近御采前令书绫一幅。又令宋大业、查升各书绫一幅。
十七日又召陈元龙等人入行宫,赐御书数幅。十九日,再度召上述官员入宫,令观御书。康熙帝三次召集明珠之子揆叙及其党羽陈元龙等人,意味着明珠势力复苏,因此索额图于四十二年(1703)下刑部论死,四十七年(1708),皇太子以狂疾废。皇帝也表明无欲立胤为皇太子,认为他秉性躁急愚顽,不能当太子。于是,原来支持胤的满汉官员转而拥护胤禩。
康熙四十七年(1708)皇帝命众王大臣保立东宫,王鸿绪后至,公然于掌书“八”字以示众,当时阿灵阿、鄂伦岱、揆叙遂共保廉亲王为储位。皇帝下诏切责,并宣称胤禩不适合当储君诸理由,命王鸿绪以原品休致。又派李煦暗中查看其行迹。康熙四十八年(1709),据李煦密奏:“臣闻原任户部尚书王鸿绪,今岁解职回家之后,每必差家人进京,至伊兄都察院王九龄处,探听宫禁之事。”次年止月,李煦再奏:“臣打听得王鸿绪每云:‘我京中时常有密信来,东宫目下虽然复位,圣心犹未定。’”对建储所引发的朋党问题,康熙并没有兴大狱来打击满汉官员,一切适可而止。
最早受到建储问题牵连的官员是王士祯。康熙四十三年(1704)王士祯官刑部尚书因王五案“失出”革职,据《清实录》载:
都察院遵旨察议,刑部审讯光棍金眼王五、吴谦等打死三人一案,既已迟延,又不审出实情,又为解脱,应将尚书安布禄降级调用。得旨。刑部前审此事,明系隐蔽,尚书安布禄降三级留任,尚书王士正、侍郎陈论俱降三级调用。
刑部审讯将罪重者误失之轻,引起尚书遭降级,而王士祯调用不久亦被革职。其实真正原因是与废太子唱和,借题被黜。
王脄,以其祖父锡爵于明神宗时以建储事受恶名,遂于五十六年(1717)五月密奏建太子,疏留中。六十年(1721)正月复疏前事,三月又有御史柴谦等十三人上疏如脄所言。康熙帝曰:“王脄以伊祖王锡爵在明神宗时力奏建储之事为荣,常夸耀于人,不知羞耻。王锡爵极力奏立泰昌,在位未及两月。天启庸懦稚子承统继绪,魏忠贤等擅权,至愍帝不能保守,明祚遂亡,王锡爵不能辞其罪也。”又曰:“王脄结党营私,将国家最大之事应候乾断者,两次妄行陈奏,至使陶彝等纷纷入奏。”诸大臣请逮脄等治罪。诏王脄应谪戍军,姑念年老免行,着其子奕清随诸御史代往,为父赎罪。据《永宪录》上记载,王脄引曾祖王锡爵奏建储之事,欲力争嫡长胤秖为皇太子。可是,据印鸾章所说:“王脄上书请立皇四子为储贰”,因此雍正帝即位,召王脄复故官。王脄谢曰:“天生圣人为社稷福,老臣何敢居功也。”
如果说王脄请立胤有功,二子投效边地应可释回,但王奕清兄弟俩一直等到雍正帝去世后才返京。雍正元年(1723)六月王奕清被削籍。七月,给官员荫子,九月给封典,代父军前效力的王奕清均不得授予。而且,在雍正二年(1724)王奕鸿又牵扯上年羹尧之事。《永宪录》载:
复遣王奕鸿效力军前,奕鸿由年羹尧奏,令振武将军祁礼德带回京师侍父,以伊谄媚年羹尧,复令伊兄奕清一同效力。
雍正认为他们谄附年羹尧,所以四年(1726)大赦谪发军前诸监察御史陶彝等,咸归原籍。却令王奕鸿赡养阿尔泰一路驿站人夫赎罪。王脄在雍正六年(1728)去世,皇帝既无祭葬;亦无谥号。王奕清,及弟奕鸿两人俱诣乌里雅苏台,即外蒙古喀尔喀地与俄罗斯接壤处。至乾隆元年(1736)始召还都,次年王奕清卒,奕鸿任官川东巡道。
而对攀附隆科多的查嗣庭,却给予更严酷的惩治。雍正四年(1726)查嗣庭为江西乡试正考官,皇帝料定其试题“显露心怀怨望,讥讽时事之意”。首题“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显然与皇帝下令官员荐举人才的政策相违背。又,出《易经》题目“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诗经》题目为“百室盈止,妇子宁止”。雍正帝便在“正”字和“止”字上做文章,原因是雍正二年(1724)汪景祺文字案中,汪论历代年号,如正隆、正大、至正、正统等,凡有正字皆非吉兆,有一止之象。查嗣庭所出试题前用正字,后用止字,而易经第三题“其旨远,其辞文”,则其寓意将前后联络,显然与汪景祺语相同。况且,查嗣庭的日记中大书灾异,又讪谤康熙帝用人不当,此皆成为诋毁朝政之证据。
查嗣庭被革职拿问后,十月,雍正帝派浙江巡抚李卫前往海宁抄家,巨细靡遗逐件翻寻,将搜出一切字迹书本尽数押送京城。此外,查嗣庭的兄弟、子侄俱于十一月逮入首都,诣刑部狱。次年,查嗣庭畏罪自杀,皇帝命人戮尸枭示,其妾史氏投环自尽。子查禨应斩,次子赘居天津,雍正四年(1726)卒。三子克上卒于狱中,妇浦氏在家闻变,投环而死。其余未满十五岁之子克缵、铨、克敬俱处流罪三千里。嗣庭胞兄慎行,皇帝以其年老释放回籍,不久亦去世。嗣庭仲兄嗣,及其子查基、查学、查开皆流放三千里。查氏因文字狱案而骨肉播迁,家产充公,门祚零落,一直到乾隆即位才释回流放人员。
海宁陈家,从当官人数看来,似乎维持鼎盛局面。但细数雍正帝对陈氏的种种处分,不得不令人怀疑其实是整肃朋党的一贯作风。雍正四年(1726),翰林院侍讲钱名世,以谄附年羹尧的罪名,被逐回原籍。雍正亲写“名教罪人”四字的匾额,挂在钱氏家门,又命朝臣作诗讽刺,然侍读学士陈邦彦、陈邦直却以诗句乖误的罪名落职。邦彦是陈元龙侄儿,邦直是他唯一的儿子。同年任官山东巡抚的陈世倌,因丁母忧回籍,皇帝改命他督修江南水利,寻因迟误工程革职,乃命赴曲阜督修文庙,又依旧因迟缓工程之由,引发皇帝怒气说:“陈世倌之为人,一无可取也。”
对于明珠党派下的陈元龙,雍正帝也加以清算。原来在康熙五十三年(1714)陈元龙任广西巡抚。他与广东巡抚满丕以积贮最要,请开捐纳,迄五十五年(1716)止。其中桂州、梧州、柳州、南宁四府共收一百十七万八千余石粮,经布政使黄国材议定每石折银一两一钱,各府自存六钱为买谷盖仓等费用,内有赢余,按察使及本道各得一份,陈元龙共分有十一万两余。康熙皇帝虽明知官员借捐纳之便,通同舞弊,可是都不予追究。换上雍正帝却是不同。七年(1729)李绂参奏此事,部议陈元龙应追赔得过羡余及认分赔部科等费共银二十一万二千两。
康熙在位时间长达六十一年,皇位继承问题也积累得更复杂。最初,皇太子胤秖与索额图势倾朝野,危及皇权,因此康熙拘捕索额图,并废太子。虽然皇帝曾下旨,有意宽赦与他们交结的汉人官僚,但从王士祯和王脄遭到落职的下场看来,皇帝并无网开一面。雍正朝查氏被抄家之事,主要原在于查嗣庭和满臣隆科多的关系深厚,皇帝罗织文字狱,似乎过分残酷、苛细。对海宁陈氏与满汉大臣结党,雍正亦予轻重不等的处分。这些政治事件反映出清朝皇帝伸张皇权的努力,而这些家族也因卷入政治斗争,遭到各种惩治,影响家族的声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