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陈氏姻亲的地域分布
陈氏原定居杭州府海宁县,明末之际一部分族人迁往嘉兴府海盐等县,其后迁徙路线往北至苏、松及扬州等地,甚至达北京一带。然而这些迁徙人数毕竟有限,定居海宁者仍占多数。陈氏在1500-1860年间出生的男子数大约6500人,其中有功名的男子约1068人,其余5400人都无功名。就他们选择婚姻对象的机会而言,无功名者只能与海宁附近的家族通婚,如查、朱、许、张、葛姓等;至于有功名的士绅,其选择姻亲必然考虑政治权力、社会声望及经济条件,所以姻亲分布范围很广,北至奉天,南抵云南,西至四川,东达台湾海隅。形成上述之广阔地域分布的原因可能有几点:(一)陈氏任职京官者,与京师士族通婚,或者和官位相当的江南士族通婚。(二)任职地方行政长官时,与当地士族通婚。(三)与浙西地区的士族通婚。(四)基于经济目的,和新安等地盐商通婚。由以上四点看来,士绅之婚姻首要目标是拓展其政治势力。因此从陈氏族谱所记载的婚姻对象中,找出其姻亲籍贯在海宁县以外者共有1580人,他们是与1500-1860年间出生的陈氏男子或女子结婚。将此1580人放在时间序列来观察,可明显看出陈氏姻亲的地域分布与政治势力的消长有相当的关联。
地域分布随着时间先后有所消长,大致可分成几期:第一期是陈氏之第二代至第五代(约1372-1553年间),他们都以海宁县人为婚姻对象。第二期在陈氏第六代至第八代(约1486-1675年间),他们已成为地方士绅(local gentry),通婚范围超越海宁县,但仍以浙江省为限。第三期是陈家的第九代至第十二代(约1560-1750年间),此时陈氏子弟陆续登仕籍,任官九品以上达百人以上,基于政治结党之目的,自然形成士族之间互攀姻娅,所以陈氏不但与江南仕宦结亲,甚至扩及直隶、山东等地,成为一个全国性士绅(national gentry)家族。第四期是在1750年以后,讫1860年,受到政治势力衰颓的影响,陈氏选择婚姻对象的范围也逐渐缩小,不过有些移徙外地,和当地望族结亲则另当别论。既然陈氏结亲着重于政治目的,故于下节讨论这些姻亲与中央政权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