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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官政典制(3)

“刑不上大夫”在西周以后的法律明文中予以取缔,但这种理念和意识在职官制度上一直存在,或多或少常有所表露。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新兴地主阶级针对奴隶主贵族的等级特权提出的法律原则,旨在从政治上打击和限制奴隶主贵族的特权。

所谓“同罪”只是一种相同或相似意义上的同罪,是为了维护统治的需要,并不是王子犯了法真的就会和百姓一样被定罪受处罚。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只要是沾了“官”的边,就可以享有“当”、“赎”、“议”、“请”等一系列免罚减罪的规定。尽管为了维护整个封建统治秩序,也惩治过统治集团中一些恶名昭着者,但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能相提并论。

为什么用“红得发紫”来形容走红的人呢?

“红得发紫”形容一个人被宠或走红,受重视到了过分的程度。

这种说法的由来和我国古代的“品色衣”制度密切相关。我国封建时代的等级尊卑十分严格,连服饰穿戴也有严格规定。如黄色是皇帝的专用服色,其他人一概不能“染指”。

各级官员服饰也不相同,不能乱穿。官职品级不同,衣服颜色也各异。这种制度就是“品色衣”制度。

“品色衣”制度起始于北周,形成于唐朝。唐代时,官分九品,三品以上穿紫衣,四品深红,五品浅红,六品深绿,七品浅绿,八品深青,九品浅青。着紫穿红者身居高位,而青色衣着者则官卑职微。

对那些穿红着紫的达官贵人来说,他们可以经常出入朝廷,于是人们便以红色作为发达的标记,而达到紫色者则是仅位居皇帝之下的高官了,因而人们把这部分人称为“红得发紫”。

后来,人们常以“红得发紫”来比喻那些官运亨通、仕途畅达的人。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说的是谁?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出自宋代陆游的《老学庵笔记》。比喻反动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这一年,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半天,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他们对于田登平时的专制蛮横早就十分不满了,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尚方宝剑”是怎样成为皇帝权力的象征的呢?

相传,尚方宝剑是由皇帝赐给自己亲信的大臣的,不仅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力,同时也是一种特殊地位的象征。而且在我国旧戏中,也不乏有这样的传统故事:皇帝昏庸当道,忠奸剧斗,眼看忠臣要遭奸佞毒害时,奇迹出现了:一柄尚方宝剑赫然出匣,上打君不正,下打臣不忠,昏君气沮,奸臣授首,尚方宝剑焕发出了神奇的光彩,成了平民百姓对正义和忠良的寄托与期待。其实,我国古典小说和戏曲中经常出现的尚方宝剑,是有根据的,并非人们的凭空杜撰。

秦汉时期的官制设有少府,少府设尚方令、尚方丞,其职责是掌管、供应制造皇帝所用的刀、剑及玩好器物。汉末又分为中、左、右三尚方,之后历代沿袭。“尚方宝剑”作为至高无上的皇帝权力的象征,出自《汉书·朱云传》。汉成帝时,时为丞相的张禹因是皇帝刘鹜的老师,受到汉成帝的宠幸,不仅占有大量的土地和财物,而且私生活极其奢淫。敢于直谏的诤臣朱云上书:“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成帝大怒:“小臣居下讪上,廷辱师傅,罪死不赦。”朱云紧抱殿前栏杆,据理力争,以致栏杆为之折断。左将军辛庆忌为其求情,朱云才幸免一死。

这就是历史上着名的“折槛朱云”的故事。而这里所称的“尚方斩马剑”,即民间俗谓的尚方宝剑,也叫上方宝剑。而《后汉书·蔡伦传》则记载:东汉和帝刘肇时,“中常侍蔡伦加位尚方令,监作剑即尚方剑。御用之器,臣庶不得私用。”这里的御用剑,就已明确被称为尚方剑。

当然,朱云说的尚方剑,还只是把它作为皇帝权力的借喻。真正把尚方宝剑作为皇帝权力象征赐给臣下的,是在明代。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苦,对于官吏的贪赃枉法深恶痛绝,所以开国之初,就将御史台与军政首脑部门并列,下诏曰:“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明史·职官志》)后又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使监察御史兼有监察各地官僚的职责。御史出巡,带着专印,印文为“绳衍纠谬”,以示其代表朝廷的权力;并常赐以尚方宝剑,表示“如朕亲临”。而其他大臣临事,也有赐尚方宝剑的。诚如明代刘基《赠周宗道六十四韵》一诗所写的:“先封尚方剑,按法斩奸贼。”

所以说,旧时的尚方宝剑并非是民间或文人所编造出来的,而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它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政治的产物。尚方宝剑开始时是皇帝的御用兵器,后来赐予元老重臣,赋予特权,在外可先斩后奏,因而成为一种特权的象征。

“宦官”与“太监”是一回事吗?

在很多时候,人们都把“太监”和“宦官”当成了一回事,这是一个典型的误解。“宦官”一词至少早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太监”一词,直到辽代才出现。

宦官制度起源较早,《周礼》、《礼记》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周王朝及各诸侯国大都设置了宦官。当时的宦官一般由身份卑贱的人充当。其来源或由处以宫刑的罪人充任,或从民间百姓的年幼子弟中挑选。秦汉以后,宦官制度更加详备。宦官,又作“宦者”、“宦人”,从“宦”的字义分析,本应包括臣隶及仕官在内,通常人们所言宦海、宦途、宦游,其实仍旧是由“官”而言的。早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宦官“悉用阉人”是东汉以后的事情。

而太监和宦官发生联系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监”作为宫中阉人的通称,是明清时代的事情。太监本是古代职官的名称,晚至唐宋时期,朝廷中仍有太监官职的设置,所任者并非都是阉人。明代在宫廷中设置了由宦官所领的: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显然,太监是宫廷中的上层宦官。在明朝,太监是高级宦官,他们直接管理普通宦官。

所以,在明朝,太监和宦官的关系可以这样界定:太监必须是宦官,而宦官却不都是太监。到了清朝,太监和宦官才成为同义语,才成为可以互用的两个词。

“老佛爷”的称号不是慈禧太后专用的吗?

公元1861年11月慈禧太后(公元1835~1908年)发动宫廷政变,实行垂帘听政以后,宫廷中便以“老佛爷”相称。至于名号是怎样来的,有几种不同的说法。

一是拜佛坐禅说。据《清朝野史大观》记载:“孝钦后政暇,曾作观音妆,以内监李莲英为善财,李姊为龙女,用西法照一极大相,悬于寝殿。宫中均呼以老佛爷。”

二是他人加号说。据说“老佛爷”这个称号是李莲英给她的。慈禧对佛是很虔诚的,念经供佛从不间断,即使有时外出巡视也必如此。有一次北京少雨,全华北五谷受害。依照习俗,凡遇此情形,慈禧与朝廷官员便要每日向如来佛求雨,一直求到雨来为止。这一次只求告三天雨就来了,李莲英很兴奋,便趁机恭维慈禧,说太后真是了不得,差不多就好像是佛爷一样。这番恭维的话使慈禧很高兴。从此以后,慈禧就变成了李莲英的“老佛爷”,每次奏话的时候,总是这么称呼。不久以后,“老佛爷”这个称号就不胫而走,传遍宫里宫外、北京及全国。

三是自加徽号说。蔡东藩在《慈禧太后演义》中说,在慈禧60大寿时,“自加徽号,令承值人员等称她作老佛爷,或称她作老祖宗。”

四是沿蒙古俗说。王无生在《述庵秘史》中说:“宫中称老佛爷,沿蒙古俗也。”

以上四种说法都认为“老佛爷”这个称号是慈禧太后专用的、独有的,这是误解。实际上,“老佛爷”的称号不是慈禧太后专用的、独有的,因为清朝历代皇帝都特称“老佛爷”。原来历史上的帝王除了各自的庙号、谥号、尊号外,有些朝代的皇帝还有特称,如宋朝皇帝的特称叫“官家”,明朝皇帝的特称叫“老爷”。那清朝皇帝的特称为什么叫“老佛爷”呢?这是因为清朝是女真族建立的,而女真族首领的最早特称为“满柱”。“满柱”是佛爷“晏珠”的转音,是佛爷“吉祥”之意。因此,女真首领历代相传,特称为“满柱”。后来,有的显赫家族,世居高位的首领,起名就叫“满柱”。所以,清朝建立后,将满语“满柱”译为“佛爷”,成为清朝历代皇帝的特称。慈禧太后让别人称她为“老佛爷”是有其特殊目的,她企图把自己比作和皇帝一样。

古时的“八百里加急”有多快?

古时候的文件传递主要靠的是驿站,一般每隔二十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要传递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字样,按规定要求每天三百里,如遇紧急情况,可每天四百里、六百里,最快达八百里。

传递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虽然不是千里马,但每匹马都死命跑,也可以一日千里。按唐政府官方规定,快马要求一天行一百八十里左右,再快些则要求日行三百里,最快的要求则为日驰五百里。天宝十四年11月9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乱。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两地相隔三千里,六日之内唐玄宗就知道了这一消息,传递速度就达到每天五百里。

据载,南北朝的北周宣帝,在洛阳招摇过市,亲自乘御驿马,日行三百里。看来,唐朝的最紧急通讯要求日行五百里,那无疑用的马是御马级别,难怪如此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