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农民工与城乡一体化(7)
宋国恺(2013年)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占有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状况为标准,大致可将农民工划分为四大群体:“私营企业主”、“自雇佣的个体农民工”、“务工人员”、“无业或失业农民工”等四大群体。1.私营企业主群体。农民工中的私营企业主群体实质上是指农民工中已经成长为老板的那部分业主。这个群体的基本特质为占有相当的生产资本,并处于雇佣状态。在成长为老板之前多为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从事个体工商业的农民工(即经商的农民工)。2.自雇佣的个体农民工群体。自雇佣的个体农民工群体是指农民工中占有少量资本,并处于自雇佣状态的个体工商业者。尽管这个群体与私营企业主群体都处于雇佣状态,但其主要区别之一为占有生产资本的多寡不同,个体农民工所占有的生产资本相对较少。自雇佣的个体农民工群体是农民工“自营者”中的主体。这个群体在成为自雇佣的个体农民工之前,或者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已在农村从事工商经营,转移到城市之后仍然继续从事工商经营。3.务工人员群体。务工人员群体是农民工中的绝对主体。这个群体是完全依赖打工的受薪者,其最根本的特征为处于被雇佣状态,这一重要特征决定了其职业的流动性很大,也决定了这个群体在农民工中处于相对较低的位置。4.无业或失业农民工群体。在农民工中还包括“无业或失业农民工”群体,这个群体在整个农民工中属于地位最低的群体。因为他们虽然转移到城市,但由于各种原因处于短暂失业或长期无业状态。不同的是,城市居民在失业期间可获得包括失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待遇以及来自社区的各种帮助或救济,但农民工却“无依无靠”。当然“无业或失业农民工”在农民工群体中占很小的比例,因为对于绝大多数农民工而言,转移到城市之初或其中某个时期短暂失业是必经阶段。多数经过短暂失业之后会重新找到工作,这也属正常现象。需要指出的是,无业或失业群体中的小部分最后迫于生计问题而走上了犯罪道路,成为社会治安不稳定的潜在因素之一。
农民工的分化一方面表明农民工已不再是一个同质性群体,另一方面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启示,即农民工中的优势群体更有条件实现社会融合。显然,如果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仍然视为一个同质性群体来研究其社会融合问题,一方面与社会发展现实不符,另一方面由此所提出的对策性建议可能有偏差甚至无法实施,这就要求研究农民工的社会融合需要有新的思路。
四、农民工群体的整体变迁:从流动趋向移民
农民工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流动人口,是一种“漂浮”在城市中的边缘人。由于这些进城的农民多数没有城镇户籍,难以成为永久市民,因此,鲜有人将他们当作“移民”,然而,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加速和农民工自身的分化,有一部分农民工开始或者已经在城市中定居下来,形成了劳动力移民现象。从流动人口到劳动力移民,不仅仅意味着农民工空间上的转移,更为重要的是一种社会结构的变动。第一,按照公认说法,农民工至少进城工作和生活3个月以上,绝大多数在6个月以上。2004年农民工的平均外出时间为8.3个月,到2011年,外出农民工平均在外从业时间增至9.8个月,已经具有明显的移民特征,其产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作用丝毫不比古今中外任何其他移民运动更小。第二,许多农民工之所以没有成为城镇的户籍居民,并不是他们自己的意愿,而是社会制度环境的阻碍。有权威调查表明,55.14%的农民工表示只要外部环境允许就愿意成为永久的城镇居民,只有28.55%的人表示在赚钱或学到技术后愿回农村。第三,农民工转变成城镇永久居民的比例正在迅速提高。有迹象表明,大规模的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开始,越来越多的农民将变成市民已经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第四,流动迁移人口的数量和比例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增加。权威人士预测,在未来30年中,中国的迁移人口将高达5亿,占人口总数的1/3。
显然,农民工进城务工,事实性移民正在出现。农民工群体正在经历着如下质的演变:从过去的“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从“第一代”到“新生代”和“第二代”,以及从“暂住”到“常住”或“居住”的转变,显示出他们从“流动”到“迁移”的移民意愿,彰显了农民工的“城市化”、“市民化”步伐和进程。
(一)就业形式日趋稳定
在工业化早起,农民工群体以“离土不离乡”的方式一方面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另一方面又带动农村现代化,满足了农民的非农化需求。“离土不离乡”的做法大多发生在乡镇企业发达的地方,而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没有像苏南那样有发达的乡镇企业,因此没法满足农村广大劳动力的非农化需求。与此同时,上世纪70年代末推行的农村改革,释放出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有待转移,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的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蓬勃发展,造成当地劳动力的短缺,对其他地方的农村劳动力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因此,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的“离土又离乡”现象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的推进,同时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大多以劳动密集型和廉价劳动力为主要竞争手段和利润来源,对低技能、低报酬的劳动力需求旺盛,而流入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又带来劳动力需求的平稳递增,这些都为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创造了条件。当前,农民工已经占据流入地各类“脏、险、苦、累”工作岗位的绝大多数和制造业、服务业工作岗位的大多数,其就业领域已经从最初的临时性岗位、补充性岗位向各个行业、各类岗位扩张,就业形式的稳定性得到显着提升。农业部2005年的调查显示,外出就业农民工有稳定就业岗位的占57.8%,比2002年提高了6.6个百分点。完全脱离农业生产、长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比例已经占到较大比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对2749个村庄的调查表明,以常年外出计算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率,全国平均水平为18.10%,其中东部地区为23.55%,中西部地区为13.6%。
虽然就地转移的“离土不离乡”模式先于“离土又离乡”模式,但是后者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前者的退出;前者仍继续存在,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但是,以乡镇企业为主吸引劳动力就地转移的“离土不离乡”的能力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渐渐地显示出其局限性,在吸纳了一亿二千万左右的农村劳动力之后,难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而“离土又离乡”模式从80年代初开始出现后,就呈现出一发不可收拾的态势,乃至到80年代后期表现出“民工潮”形式。卷入“民工潮”的外出务工人员都是“离土离乡”人员,他们到沿海工业发达的地区以及大城市寻找非农就业机会。刚开始,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土离乡”的异地转移目标是沿海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发达的农村地区,如苏南地区、珠三角地区、温州地区和杭嘉湖地区、福建晋江地区等地,后来才有大量农民工转向城市,进入90年代后到城市就业的农民工人数开始超过去发达农村地区寻找就业的人数,也就是说城市成了吸纳农民工的主要场所。由此可见,离土进城的农民工成为主体,自然会带来“市民化”问题。
(二)从“第一代”到“新生代”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农民工都有“市民化”、城市化的要求,但是随着大量农民工进城,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及其以后的年轻人加入到农民工行列,一个新生代的农民工群体横空出世,加上一批在城市出生的农村流动人口孩子成长起来,城市化问题就显得越来越突出。
新生代农民工和第二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在价值取向、受教育水平、生活经历和态度、家庭经济条件、城市认同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别和不同的表现,这些不同直接影响到他们与城市社会的关系。我们以前的研究表明,新生代农民工不但年纪轻,而且缺乏务农经验;对农村的情感较少;受教育水平较高;绝大多数没有结婚,因此也没有家庭经济负担,他们的父母也有了更好的经济条件;他们外出不只是为了打工赚钱,更重要的是为了改变生活,向往城市生活(王春光,2001)。新生代和第二代农民工具有越来越强烈的市民化和城市化倾向,他们希望获得城市居民的地位和身份,享受市民权利。
在当今的农民工中,新生代已经占主导地位了,因此我们在讨论当前农民工的时候,显然还以新生代农民工为主体。这里之所以说,现在的农民工还处在从第一代向新生代和第二代转变的过程中,其含义就在于,从城市化角度看,他们还缺乏确定性,深陷矛盾状态,摇摆在城乡之间:既有可能像第一代那样到了一定的年龄重新返回乡村,又有可能会长期留在城市。不管怎样,他们现在对农村的依赖不那么强,而对城市也没有建构成强有力的社会认同,更没有形成确定的城市化预期。从这个层面上看,他们成了一个更具不确定性、更缺乏社会归属的乡城迁移群体,他们是半城市化的主要人群。
(三)在流入地居住趋于长期化
人口流动已经由改革开放之初的以在原籍务农为主、农闲时节外出务工的季节性流动,转变为以外出务工为主、以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全年性、多年性流动,乃至在流入地长期居住。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稳定居住的持续时间逐年增加,返回户籍地老家的次数减少,融入现居住地的趋势比较明显。农民工的“移民”倾向渐趋明显,相当一部分已经成为事实“移民”。据浙江省2007年抽样调查显示,在流入地居住1年以上的农民工已经占到总数的63.4%。其它调查也表明,农民工在城市沉淀的程度和长期居留倾向增加,由“侯鸟式”流动向迁徙式流动转变。有关学者在对上海市2003年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和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进入城市的流动人口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口会在城市逐步沉淀下来,稳定居住在城市中;外来流动人口在上海的平均预期居留时间呈延长趋势,2003-2005年已达到7.93年。另据2005年上海市人口计生委开展的来沪人员居留意愿调查,36.03%的来沪常住流动人口希望长期留在上海。该调查结果还显示,在沪居住半年以下的仅占6.16%,半年2年的占26.44%,2-5年的占32.58%,5-10年的占23.48%,10年以上的占11.34%。
与过去的临时性务工不同的是,他们开始趋向稳定就业,力图在一个城市待更长的时间。一些农民工告诉我们说,在一个城市时间长了,不仅有了一定的适应,而且也熟悉了当地的就业情况和信息,有了一些关系网络,因此,不愿轻易换到另一个新的城市去打工。我们对国外移民的调查研究显示,凡是在一个地方待的时间越长,移民想改变居住地的愿望就越低,因为改变居住地所付出的负担和风险就越高。这一点同样适用于国内的农民工群体。
常住化的一个最明显表现就是携家带口的农民工人数在增加。农民工群体正在发生重要的结构性变化,从以前男劳动力外出“独闯”逐渐演变成现在夫妻二人同时外出务工以及携子女外出流动的形式,农民工家庭化的趋势明显。举家外出、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的农民工已经占到一定比例。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调查结果看,全国举家外出的劳动力占全部农村劳动力的平均比重为5.29%,东部为4.71%,中部为4.99%,西部为6.61%。另一方面,农民工居住形态的稳定性也在不断提高。据浙江省的统计数据显示,农民工中居住在出租房屋和单位内部宿舍的比例逐年增加,并且已经占到农民工总数的86.37%。在已婚的农民工中,大部分还是与家人一起进入打工的城镇生活。与家人一起外出打工,会给他们带来稳定的生活支持,会使他们在流人地的居住长期化,变成“常住人口”甚至“事实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