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4.温城出版【汤媛篇】
阮艺到了我们下班时依旧没回来,挥别蔡文黎,夜风有些阴冷,我紧着手臂掖了掖手中的包包,深港市虽治安良好,可怀揣一万六的心还是忍不住有些担心受怕。
穿过依旧灯火通明的商街区,再走过去一些就是林立着挂满了幽暗仿烛火的餐饮门店,雕刻着暗花的门案在此刻看起来阴森无比,这样设计在深港市为数不多,却是颇具古风经典的特色,往常总有阮艺一旁在侧。
顺延了一路的小石子路,通过这排的小石子路,尽头是一条宽大的干道,而我们所居住的位置就在干道边的一处小区。
传言男人的身上有三处明火,左右肩与额头,而女人只有一处明火,那就是额头,所以夜半行走一定不要回头,因为一旦回头,明火被吹熄,人也就跟着走了。
不知道是心理的感觉还是什么,我总觉得身后有什么在跟着,阮艺不是个幽默的人,虽然喜欢在路上开一些什么鬼笑话,但总算有人在身边不至于那么害怕。
今天是个阴天,空气显得濡湿多了。我忍不住四处望了一下,就是不敢回头看看身后有什么。
古时候,有个女人做了人家小妾,因正室不能生子嗣,小妾进门不久后,怀孕了不久却因正室的谋害而滑胎,之后正室怀孕,而后一连生了三个,原本能怀孕的小妾因再无法生子后被抛弃——
我突然想起阮艺曾和我讲过的所谓借腹生子的鬼故事,隐隐之中,不远处侧旁一家餐店门口不断闪着红影,我闭着眼大念着阿弥陀佛,脑子却不断因回忆起阮艺所说的故事而胀大。
小妾被抛弃后因无处可去,最后自尽,而她的阴魂却一直跟着那户人家正室的身后,一到夜晚,只要看见她的人都会发现她背后有一双红点,大家都说那个是小妾的眼睛——
越想越害怕得不行,我赶紧拍拍自己的脑袋,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前面不远处刚好的餐厅前些天门头路灯坏了没修,而一般这种店与外层街道隔了个院子,听说这一排是民国时期的旧宅,后来改建成了商业街区,因占地面积广而建筑多面,所以被用以餐饮或者宾馆来使用。
想到那一百年前的人或者也这么走在这条街道上,我汗毛都要倒竖起来。
心里越怕走得就越急,一不小心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绊了一脚,我不小心趔趄,四脚朝天的摔了一跤。
抬眼之间,那道红影忽闪忽闪,像枚空中飘忽的花,在暗夜里无比耀眼,在发现“它”竟然有意识的往我这个方向飘来时,我再也控制不住。
“啊——救命!”胡乱扯着包包,我狂奔起来。
身后也传来啪啪嗒嗒的声音,我更是没命的用力,也不管手上的包包正零零碎碎的掉下东西。
“哎哟我去——”身后传来一声,我的脚步戛然而止。
真要是那什么的话,那——我挑着眉回头,身后依然是闪闪烁烁的红影,可是开始忽上忽下,逐而在我眼前清晰出一个黑影。由远至近,我掉落的东西被黑影一一捡起,走至我眼前时,我借着我身边幽暗的路灯看到一个男生笑得灿烂,“你被吓死啦?”语带戏谑,不无嘲讽。
“你半夜在这里就是吓人?你知道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我惊魂未定,才发现那个红影是他手机摄像状态时闪出来的红外线。
“你的胆子小,脾气倒不小!”对方笑了笑,幽暗路灯下的脸晃了晃,我眯起眼仔细的瞧起来。
“呼喝——怎么又是你!”我一下子弹开两米距离,在弹开时将他手中东西全部都拿了回来,胡乱的塞进包包里。
“喂,我的——”对方欲开口,我打断道,“你不是半夜还跟踪我吧?”
深港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遇见一个人的概率怎么可能这么的高?何况在这条并不繁华的路上,还是在深更半夜的时候。
“你不要误会了,我只是在那里吃饭——”对方指了指不远处那家坏了门灯的店。
“是吗?”我怀疑的看了一眼,转而看到对方有些无辜的表情,心下一想也不无道理,素昧平生的人怎么可能去跟踪?何况我这样无財无权的,滚在人堆里都没人点名的。
“当然!”对方语气诚实。
“那你不好好吃饭出来吓人干嘛?”我撇嘴道。
“我出来就是为了拍摄街边——为的是找一些灵感——这个就有关于我职业的问题,我的职业是——”对方滔滔不绝。
“好了,你的职业我没兴趣!”我摆摆手,敬谢不敏。
“我觉得你应该有兴趣才对,我看你——”我看见他又要开启话唠模式,赶忙表示自己很累,要早点回家休息睡觉,明早还需要早点上班。
“好吧——”对方无奈一句,我十分愉悦的挥手做拜拜状,谁知道他突然又在口袋掏了半天,终于掏出了一张纸片。
“你叫什么名字?这是我的名片,我叫——”对方介绍着,我接过他的名片,随意的塞进包里,回到,“我叫汤媛!”
“啊?汤圆?”对方一愣。
“不对,是汤媛,固若金汤的汤,名媛的媛!”看他眼神明显会错了意,我无比认真的纠正道。
“哦——汤圆!”
没等他的回应,我转身就走,“拜拜!”
“再见!”对方对我一挥手,我走在离他越来越远的黑暗里朝他挤眉弄眼了一番。
再见?最后再也不见。
阮艺回来时我都洗好衣服,正在阳台晾着衣物,“啪嗒”一声,她关门的力道有点大,我不由得皱起眉头。
“你是去吃饭还是去吃火药了?”我朝客厅里喊了喊,阮艺正换着鞋,钥匙放得叮当响。
“都吃到了!”她声音有点沉,明显有些不高兴的情绪。
“救命恩人索要救济的奖赏吗?”将衣筐放下,我见阮艺一把将自己甩在沙发上,我顺着她的右边坐下,并拿出苹果啃了两口。
嗯,很甜。
“遇到让人倒胃口的人,吃一顿之后我要补好几顿!”阮艺摇摇头,闭着眼说道。
“倒胃口?”我惊奇起来,“对了,你的救命恩人是女的?男的?”我问时,阮艺先是摇摇头,然后点了点头。
得到答案,我一拍大腿,“他要你以身相许来报答救命之恩?”
然后对方其实有个未婚妻,然后阮艺成了小三,但是对方喜欢阮艺,阮艺却被未婚妻发现,于是在餐厅里阮艺被扇了巴掌,可两个人依然无怨无悔的坚持着,最后终于——分开了。俗,不过,我喜欢。
哈哈,我在心里为自己的杜撰笑上两声,转而看到阮艺暗沉的脸色,眉头紧蹙。“不是!”
“那你不是只和他吃个饭?”怎么还跟着吃了一肚子的火药。
“我在餐厅看见了她和她的那个初恋情人的老公!”
“啊?”这都能遇到。我放在苹果上的嘴唇张成了“O”字型,“那——”
“本没理,偏偏就要吵了一架!”阮艺显得无比烦躁,“真不知道她在烦什么,说要认回我?有什么意义呢?”
阮艺在各种不解的分析中喝下两灌啤酒便睡去了,我却在床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一闭眼,我又想起五年前的那一幕。
索性爬起来,窗台阮艺养的那盆仙人球拔除细细的小球,我数了数有好几个位置,过不了多久这里就会开花结果吧。
哎——轻轻一叹,我又继而躺回床上,关灯时目光触及那个包包,想起一万六还在里面,浑然一惊。
不知道半路掉时有没有少了数,手忙脚乱一阵之后,还好还好,一摞好好的整一万六。
放好一万六,整理出的包包翻出一部手机,我愣了半天。
这个——电光火石之间,我赶紧翻找包包里的那片纸片,万幸!环绕了寮雾黑色卡片上刀锋黑草龙飞凤舞的三个字:温初夏。
温初夏,温初夏。
我脑子念念不停这个名字,顺着上面的手机号码拨出电话,不一会儿,放在桌上的手机发出“卜卜卜”的震动声。
人一急,脑袋就要短路。
我一拍自己的大脑,手机都在这里了,怎么可能再接到。
可除了名字和手机号码就再没其他的信息,又细细再看一遍名片,才发现右下角有一行小字:温城出版。
等我上网查完深港市几家同名相似的出版社,都凌晨2点时分,眼前变得迷迷糊糊,我顺着电脑光影沉下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