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生产管理制度标准(16)

第四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五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

第六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