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苍鹰
公子要成亲了,这是好事,罗玉曼虽然刁蛮了一点,但好歹也是个大家闺秀,而且她老爹看起来很牛X的样子,玉家是名门望族,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他们成亲后会用怎样的模式相处呢?
公子十指不沾阳春水,算是半个文艺青年,罗玉曼性子活泼,一温润一火热,互补的性子倒也不失为一对良配,以后闲来无事,公子在竹苑抚琴,罗小姐舞剑,竹叶纷飞,那画面想必是极美的······
美到她心酸。
“扣扣扣!”
窗户上传来很有节奏感的敲击声,满心苦闷的锦瑟一个激灵:苍鹰!
但随即又摇摇头,他怎么可能出现在山庄!
“扣扣扣!”
敲击声再度传来。
锦瑟蹑手蹑脚的起身,把窗户打开一条缝,窗外,一身夜行衣,银色面具下眸子闪闪发光的不是苍鹰又是谁。
“你怎么在这?”锦瑟打开窗户,环顾四周,确定没人发现他后,压低声音问。
要知道,琴瑟山庄的护院身手也是一等一的。
“来看看你。”苍鹰抿唇而笑,声音低沉沙哑,映着夜晚被风吹得沙沙作响竹叶声,格外悦耳。
夜色如水,琴瑟山庄的草场里,盈盈月华一泻千里,星星像碎钻一样铺满了整个深蓝的夜幕,萤火虫恣意的飞来飞去,点缀着溶溶深夜。
并肩和苍鹰坐在草场上,苍鹰一身黑色的夜行衣几乎隐没在黑夜里,脸上银色的面具在月光下泛着冷光,锦瑟叼着草根,盯着自己的鞋尖发呆。
“很难过?”
“不难过,是假的。”锦瑟承认得直截了当,语调深沉的问:“苍鹰,你爱过一个人吗?”
“没有。”
“我就知道!”锦瑟极为不屑,从嘴上摘下草根,深吸一口气:“在我们那个时代,曾经有人很形象的把女人分为两种,一种是草根女,把爱情当成必需品,落实到柴米油盐,吃饭穿衣中,这种女人没有什么太大的抱负,只要家庭和美,日子过得去就行了,而另一种女人,是拜金女,这种女人追求金钱名利,荣华富贵,为了这些可以出卖一切,包括身体,健康,爱情,对这种人来说,金银珠宝是必需品,爱情倒成了奢侈品,只要有钱,什么爱不爱的,都无所谓,你觉得,哪种女人更可悲?”
“草根女。”
“为什么?”
“我不懂爱情。”
“也是。”锦瑟盯了他半晌,转过头兀自望着远处重重叠叠的山,目光迷离:“因为你不懂,所以你不会为此感到伤怀,这样多好,无情无义,没心没肺。”
“我以前有过一个男朋友,呃,男朋友就是交往对象,他是我们学院的名人,万千荣耀在一身,长得也还可以,说不上非常帅,我以前觉得,找男朋友就是要找像他那样的,老实,靠谱,勤奋,认真,跟他在一起我可以说是一点压力也没有,平时我们相安无事,连见面都很少,可是我对他很放心,我知道,只要我不提出分手,他是不会离开我的,我一直认为这就是安全感,可遇见公子之后,我觉得我和他之间并不算爱情,初相见时的怦然心动可能是之前听过太多关于他的各种传说,以至于神化了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可是公子不一样,在公子身边,我会患得患失,我会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他身上,无论在做什么我都会想着他,看到他开口向罗小姐求亲我会难过,听说他长期服用罂粟可能导致身体越来越坏我会心疼,这些感觉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我想,也许这就是爱情的本来面目,焦虑,彷徨,担忧,三分欢喜七分忧郁,可让人甘之如饴。”
苍鹰认真的看着她,眸色幽深,她的侧脸白皙无暇,眼睫纤长,微微垂下时在眼脸处投下一片小小的阴影,樱唇翕动,唇角噙着一抹淡淡的苦笑,夜风撩动她额前细碎的刘海,右眼角下,一颗小小的美人痣在夜色下若隐若现,衬得她整张脸光华灼灼,清丽动人。
心里一跳,苍鹰移开视线,远处传来一声长长的狼嚎,紧接着,两声,三声,四声,所有的狼像是受到牵引一般,纷纷对月长嚎,一时间,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响彻长空。
锦瑟往苍鹰身边缩了缩,猛搓着手上吓起的鸡皮疙瘩:“狼为什么要叫啊?还叫得这么······惊悚!”
“狼在夜晚出来觅食,需要用这种方式呼唤同伴,母狼呼唤小狼,公狼呼唤母狼,这是他们集群的信号。”苍鹰看着锦瑟一脸惊恐的样子,伸出手想搂住她的肩膀,却又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放下。
“集群就集群嘛,搞出那么大的动静干嘛,怕人们不知道它们要出来危害人间啊!”锦瑟悻悻的抱怨道,从小就听说过各种各样有关于狼的暴行,她实在是对狼没什么好感。
苍鹰喉头动了动,说:“这只是它们的天赋,就如同你所说的危害人间,它们也需要觅食,也要活下去,天性使然,说不上残暴不残暴。”顿了顿:“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啊!”锦瑟顿时来了兴致,平时看苍鹰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的严肃样,真的很难想象他心里都在想些什么,也许通过他这个所谓的“故事”,能了解到他的内心活动也说不定。
“有户大户人家,家主娶了很多妻妾,妻妾之间为了争宠无所不用其极,后来,有个妾室生下一个儿子,可由于母亲出身卑微,这个儿子在子女众多的家主眼里很不受待见,把他当下人一般养在府邸,几年后,家主得病死了,妻妾之间为了争家主之位大打出手,那个妾室连同五岁的儿子被打昏,送到雪原上,活生生的冻死。”
锦瑟惊讶的睁大眼睛,深宫内院的争斗小说她也没少看,可连五岁的孩子都不放过,这群女人实在太丧心病狂了。
“就在众人都以为母子两人死在冰天雪地里的时候,谁也没想到,那个孩子,他活下来了,母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在斗争开始前就通知了娘家人,等到娘家人赶到雪原上的时候,母子两人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孩子一息尚存,身上裹着母亲单薄的衣裳,而母亲赤身裸体,浑身僵硬,她的周围,是她割破自己的手脉染红的雪,也因为这样,娘家人才得以及时找到他们,救下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跟着姨娘回了老家,姨娘一家人是江湖草莽,个个识文断武,孩子发誓总有一天要那群人血债血偿,他把自己伪装起来,专心学习武术,只为有一天能手刃仇人,为母亲报仇,后来他做到了,当年参与害死他母亲的人,全都死在他的阴谋阳谋下,个个不得善终,包括几个不足四岁的孩子,他吸取前车之鉴,他们之所以会有这一天,是因为他们当年斩草未除根,所以才会让他有机会反噬,他不能犯这样的错······”
“你说,这个人残暴吗?”
苍鹰直勾勾的看着她,不放过她眼角眉梢每一瞬间的表情。
锦瑟嚅嗫着:“这······,个人所处的角度不同,看待事情的性质也不一样······”
“很残暴是吧。”苍鹰冷笑,弯起的唇角划起讽刺的弧度。
“既然他也是死里逃生,他应该能体会得到那些孩子面对死亡时求生的欲望有多强烈,都是经历过的人,为什么不能将心比心,何况,上一代的恩怨,跟孩子无关,不该连累到孩子啊!”锦瑟终于找到反驳的理由,理直气壮的说。
“你知道什么叫天性吗?天性就是,他经历过那种从惊恐到绝望的过程,他懂得生存的难能可贵,所以他不能让这些孩子有机会像他一样,有一天找到机会反噬他,报复他,为了活下去,他必须痛下杀手!这就是天性!就像那些狼一样,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对别的动物,甚至人下手,他们没得选择!”苍鹰的话沉甸甸的,掷地有声。
锦瑟沉默半晌,幽幽的问了一句:“苍鹰,那个孩子,是你吗?”
苍鹰右手紧握成拳,青筋凸显,压下心底翻腾的情绪,他淡淡的“嗯”了一声。
锦瑟不再追问,苍鹰这个人太神秘,太危险,对于他的秘密,知道得越少越安全,她还不想陷入他的圈子里,受池鱼之殃。
一个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锦瑟又悲催的失眠了。
第二天顶着两个黑眼圈出了门,钱还没凑到,小宝的姐姐还陷在水深火热里,时间已经不多了,不容许她再怠慢下去。
刚走到城北的破庙,就听到庙里面传来小宝声色俱厉的呵斥声:“小福,你怎么可以这样!”
接着就是小福抽抽搭搭的呜咽声。
锦瑟快步走进去:“怎么了这是?”
小福抹着眼泪,肩膀一抽一抽的,哭得好不凄凉,小宝怒视着他,一张脸冷得像挂了冰渣子,周围几个孩子都垂着头不敢作声。
“小宝,有话好好说,小福还小,你别吓着他。”锦瑟把小福搂进怀里,替他擦去眼泪,轻轻的拍着他的背安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