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魏晋刑制的变迁,已见第二篇上第八章第五节。从晋武帝颁布新律之后,张褧、杜预,又各为之注。泰始二六五年至二七四年。以后用之。然律文简约;两家的注,又互有不同;“临时斟酌,吏得为奸”。齐武帝永明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