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时代象征——西奥多·罗斯福(1)
当很多人对泰迪熊痴迷不已的时候,估计无人将这只可爱的小熊与美国总统联系起来。1902年,在密西西比,西奥多·罗斯福拒绝杀害一头小型黑熊,获得相当的好评。玩具制造商借此推出了与西奥多·罗斯福绰号同名的绒毛玩偶“泰迪熊”(Teddy Roosevelt),从此“泰迪熊”名声大噪。西奥多·罗斯福童年时的绰号是“Teedie”(不是“Teddie”);而他的成年时的绰号是“Teddy”(西奥多·罗斯福并不喜欢“Teddy”,他较喜欢“TR”),此后在政治卡通中,就常常用熊来代指西奥多·罗斯福。
西奥多·罗斯福
西奥多·罗斯福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的远房堂叔,1901~1909年担任美国总统,是美国第26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继任总统时,不到43岁,所以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富兰克林·罗斯福的从政之旅似乎是踩着西奥多·罗斯福的足迹前进,他们两人的经历有相近之处:都处于纽约的殷实之家,都毕业于哈佛大学,都凭毅力与疾病进行抗争,都做过海军部助理部长和纽约州州长。他们两位也都曾在美国历史中发挥重要作用:前者在美国社会的新旧交替时期大力推动了改革运动的发展,后者则领导美国顺利渡过了大危机与世界大战的双重难关。西奥多·罗斯福禀赋出众,个性鲜明,经历丰富,具有强烈的人格魅力和感染力。1897年富兰克林·罗斯福曾与西奥多·罗斯福一家共处过一段时光,后来又颇为荣幸地娶得西奥多·罗斯福的侄女埃莉诺为妻。他一度十分崇拜自己的堂叔,其后也屡屡表示,西奥多·罗斯福是他一生中所见过的最伟大的人物。对生活在20世纪初的美国人来说,西奥多·罗斯福不啻是一个偶像,是那个时代的象征。
1858年对于美国来说是多事之秋。举国上下因为奴隶制问题而引发的联邦危机闹得沸沸扬扬。来自伊利诺伊州的共和党人亚伯拉罕·林肯与国会参议员斯蒂芬·道格拉斯之间,围绕奴隶制的命运、联邦与各州的关系、领地居民的主权等一系列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的一个热点。准备建州的堪萨斯领地,已聚集了拥护和反对奴隶制的两派力量,就勒孔普顿宪法争议不休,双方剑拔弩张,流血冲突一触即发。这一年5月,激进的废奴主义者约翰·布朗在加拿大召集同道密谋起事,并制订《合众国人民临时宪法与命令》,准备与奴隶主集团及其所控制的政府背水一战。此外,犹他领地的摩门教徒与联邦军队之间的冲突亦愈演愈烈;女权主义者们在纽约市集会,与会男子们故意起哄,使会场经常陷于混乱。“迫在眉睫的危机”已不是耸人听闻之论,不祥的阴云正在合众国上空弥漫开来。
00但是,居住在纽约市一栋3层楼房里的罗斯福一家,其日常生活似乎并未受这种紧张气氛的干扰。这一家人钱袋充实,住房舒适,社会地位稳固,生意兴隆发达,生活得平静安谧。女主人马莎·布洛克·罗斯福身怀六甲,正等着她的第二个孩子的出世。这年10月27日上午,马莎照例外出购物逛街,中午回家吃饭后一切都平静如常。下午3时开始阵痛,到傍晚7时45分生下一个男孩。由于第一个孩子是女孩,因而这个新生的孩子便是罗斯福家的长子,依照父名,取名西奥多·罗斯福,乳名泰迪。
对年幼的罗斯福来说,国家的磨难毕竟是身外之事,他的痛苦主要来自各种疾病的折磨。与生俱来的疾病并未随年龄的增长而好转,反有加重的趋势。两三岁时,他不断闹病,咳嗽、感冒、发烧、恶心、神经性腹泻,加上严重的气喘症,把他折腾得九死一生。他自觉难受,而别人则担心他能否捱到他的下一个生日。
尽管体弱,他喜欢户外活动,对动物学尤其感兴趣。为了不受其他孩子的欺负,他的父亲迫使他进行身体训练,并且学习拳击。
学业方面,历史、生物、德语和法语是他的强项,而数学、拉丁语和希腊语则表现不佳。1876年,罗斯福进入哈佛大学。1878年他的父亲去世,他在各个方面也更为努力。罗斯福在科学、哲学和修辞学成绩良好。他对生物学兴趣浓厚,并且小有成就。罗斯福养成了大量阅读习惯,记忆力惊人,并且非常健谈。在哈佛,他是个俱乐部活跃分子,热衷于各类体育活动。毕业时,体检医生告诉他,应该找个坐办公室的工作,因为他的心脏有问题。但他无视医生的警告,仍然喜欢剧烈运动。1880年,罗斯福从哈佛毕业,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1881年,他出版了第一部正式著作《1812年战争中的海战》,这本书成为美国海军学院必修课材料。1881年他得到进入纽约州下议院的机会,于是他从法学院退学,开始公务生涯。
对于像罗斯福这样出生的富家子弟来说,爱情必不可少。他有一部相当精彩动人的罗曼史,这就是与艾丽斯·李的爱情故事。
由于长期生病和艰苦锻炼而闭锁家中的缘故,他很少与家庭以外的女性接触。等到稍解人事,他对异性抱有一种神秘而古怪的想法。一方面,他很注重女子的容貌气质,把他见到的每个姑娘都说成是“甜美”、“活泼”和“漂亮”的;另一方面,他又十分强调女子的出身和操守,对于那些不守女性本份、德行不高的女子,他从不宽容。他的一位堂兄弟娶了一位法国女演员,他认为是家族的耻辱。在他看来,与异性交往就应该以结婚为前提,否则不得与女性保持亲密关系。
在少年罗斯福心目中曾有过一位梦魂相系的女友,那就是她妹妹的好朋友伊迪丝·卡罗。她常来罗斯福家玩耍,因而几乎成了多病的罗斯福所能接触的唯一同龄女孩,成了他经常思念的对象。随着年龄的增长,伊迪丝也出落得风姿绰约光彩照人,但不知为何丘比特之箭并未射向她,而是射向与罗斯福仅有数面之交的艾丽斯·李。
进入哈佛以后,罗斯福开始讲究衣着,注重仪表,以取悦于女性。他经常出入社交场合,与一些女孩子厮混得很熟,但唯有艾丽斯·李才燃起了他心里的爱情之火。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罗斯福与艾丽斯相遇了。在波士顿,罗斯福有个朋友叫迪克·索顿斯托尔,他家住离坎布里奇6英里远的切斯特纳特山。这里是波士顿的富人聚居区,环境优雅,景色秀丽。1878年10月18日,罗斯福应邀前往索顿斯托尔家度周末。在索顿斯托尔家隔壁住着一个富翁乔治·卡伯特·李,他是迪克的舅父,有个女儿名叫艾丽斯,与迪克的姐姐罗丝是极要好的朋友,两人经常形影不离。罗斯福这次来索顿斯托尔家,自然有幸见到这两位风华正茂的女孩子。他和这两个女孩子一起在树林里散步谈天,下午又与艾丽斯单独去山上采摘板栗。这是罗斯福与艾丽斯的第一次交往。他是否对她一见钟情已不得而知,也没有证据表明艾丽斯是否对罗斯福抱有特别的好感。11月11日罗斯福第二次见到艾丽斯时,罗斯福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娶艾丽斯为妻。于是开始了一场罗斯福风格的恋爱,其特色是不屈不挠,不获成功决不罢休。
艾丽斯是一个美丽聪慧人见人爱的姑娘,罗斯福不过是她众多的爱慕者中的一个。那时她年仅17岁,身材修长(仅比罗斯福矮一英寸,1英寸=0.0254米,下同),面容姣好,眼睛灰蓝澄明,打扮合身得体,在罗斯福眼中更似九天仙女。不仅罗斯福为她倾倒,几乎所有见过她的人都承认她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她是一个能使所有人都感到愉快的姑娘,终日无忧无虑,既聪明伶俐,又开朗活泼,纯洁得几乎透明。起初她对罗斯福似无特别好感,不过把他看成所结识的众多男孩子中的一个而已。但罗斯福并不这样认为,他很快对艾丽斯爱得发狂,进行着热烈痴情而又提心吊胆的追求。自命正当“金色年华”的罗斯福,毕竟不同于那些浅薄花哨的波士顿纨绔子弟,他的独特个性逐渐显露出来,开始打动艾丽斯,但还没有发展到爱的程度。她与他的交往仍保持着一定的限度与分寸。
罗斯福与艾丽斯接触频繁以后,心目中便只有这一个女孩子,一心想得到她,任何可以做的事他都决不犹豫。为博得她的好感,他以她的好恶为好恶。他开始注重打扮,讲究风度举止,以免惹得切斯特纳特山的主人不高兴。1879年3月哈佛举行了一次拳击赛,罗斯福参加了轻量级的冠军争夺战。艾丽斯应罗斯福之邀在看台上观战,成了罗斯福的力量之源。他打得十分卖力,尽管功亏一篑,但他的勇气赢得了艾丽斯的好感。赛后她痛快地接受罗斯福的邀请,与其他几个姑娘小伙子一起,在罗斯福的房间里举办了一个午餐会。两人的关系日见密切。在1879年的整个春天,他们俩经常外出郊游。罗斯福每日早早起床,上午用功学习,下午便去找艾丽斯约会,那股浪漫的劲头,只有他自己才有体会。5月里的一天,李一家邀请他去共进晚餐,获此殊荣而得此良机,他兴奋不已,一路上猛催坐骑,差点人马俱毁。随着暑假的临近,罗斯福产生了日渐严重的危机感。假期他必须返回纽约与家人团聚,这样就与艾丽斯有数百英里之隔。3个月之内难免发生别的什么事情,若有捷足先登者又要怎么办呢?于是,罗斯福加快了求爱的步伐。在离开哈佛回纽约之前,他和艾丽斯在校园里痛痛快快玩了一天,他正式提出与她订婚的要求,但遭到拒绝,只是艾丽斯拒绝的方式使他感到还有一线希望。罗斯福在沮丧中回到家里,虽整天惴惴不安,但终未绝望。
为了与艾丽斯一起外出游玩兜风,罗斯福特意买了一辆仅仅容纳两人的单马双轮车。在哈佛校园,罗斯福一直被认为是个怪头怪脑、雄心勃勃的人。当他赶着这辆车出现在坎布里奇街道上时,人们便更感怪异。这在哈佛却是前所未有的事,顿时风言四起。可惜,华丽轻便的双轮马车并未在爱情的天秤上增加法码。他与艾丽斯的关系一时晴转多云,前景黯淡。从1879年9月到11月这段不短的日子里,艾丽斯的名字很少出现在罗斯福的日记中。看来他受到了冷遇。11月的某日,艾丽斯明确表示要罗斯福放弃对她的追求。罗斯福闻言如五雷轰顶,突然坠入悲苦绝望的深渊,熬过了好些不眠之夜,不由得谴责“女性那易变的心思”。他后来承认,“我想我不可能得到她,一想到会失去她,我就快要发疯了”。不过他好歹是个“硬汉子”,并未长久消沉不振,而是用发愤读书未掩盖悲苦的心境,甚至连他的同学都未觉察他有什么失恋的迹象。
不肯向失败低头的罗斯福,并没有放弃对艾丽斯的追求。他采用“迂回”的战略,邀请李一家到纽约做客,想通过两家之间的交往而恢复与艾丽斯的关系。11月2日李夫妇如约携女造访罗斯福家,这次拜访极富成效。半个月后,贝米和科琳代表罗斯福夫人回访切斯特纳特山。数日后,由罗斯福做东,在波西林俱乐部请客,罗斯福家、李家、索顿斯托尔家的长辈全都出席,举座皆欢,气氛融洽。罗斯福的这一番“外交”努力,虽然大大加强了两家的联系,此后彼此来往日益密切,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善他与艾丽斯的关系。他满以为艾丽斯应对他另眼相待了,可无形的隔障仍旧无法突破,他依然生活在惴惴不安之中。
那一年年底波士顿市举行了一次传统性的“玫瑰蓓蕾节”。艾丽斯一进入会场,立即成为刚成年的男孩子们聚汇的核心,他们纷纷奔向她的身边,“如同飞蛾扑向蜡烛一样”。罗斯福在一旁看在眼里,心里很不是滋味,虚荣心促使他对一位熟人表白心迹。“看见那个姑娘了吗?”他远远地指着艾丽斯说,“我要娶她。尽管她不想要我,但我一定要得到她!”口出此言,似乎信心十足,其实这也只是无可奈何中的一种情绪发泄。为了排遣内心的孤寂凄惶之情,他开始动笔撰写《1812年战争中的海战》。实在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时,他便独自一人在坎布里奇的树林中漫无目的地溜达,度过一个个不眠之夜。有一次他的精神几乎崩溃,夜里外出游逛,不想再回宿舍,急得他的一位同学赶忙给他家里发电报求援。幸好他的堂兄詹姆斯·韦斯特·罗斯福就在附近,好歹将他劝回了宿舍。这段痛苦难熬的经历,罗斯福从不愿向人提及,至于他是如何渡过难关的,外人更是不得而知。
1879年圣诞节期间的一天,罗斯福的生活中重现光明。艾丽斯造访纽约,来到了罗斯福家。1880年到来之际,正是罗斯福的罗曼史的大转折之时。元旦这天他们两人外出尽情游玩享乐,骄傲的艾丽斯终于投入了罗斯福的怀抱。这一瞬间化解了罗斯福两年来所经受的种种酸甜苦辣。
正因为幸福来得太突然、太强烈,所以罗斯福总是自疑自虑,心存隐忧。他一会儿怀疑这一切是不是真的,一会儿又担心艾丽斯会反悔。好在这都不过是他的庸人自扰。有时他不免暗自庆幸在爱上艾丽斯之前从未追求别的姑娘,也没有什么不轨行为,完全对得起这位美丽纯真的姑娘,“感谢上帝,我是绝对纯洁的,我能把做过的一切都告诉艾丽斯”。
罗斯福的母亲马莎对这门亲事颇感满意,她觉得艾丽斯与自己年轻时一样,美丽高雅,落落大方,很投她的脾胃。而且,她越来越发现,在自己的两个儿子中,只有西奥多继承了父亲的优良品格,能与艾丽斯这么纯洁可人的姑娘结为伉俪,无异天造地设。她满心欢喜地致信艾丽斯,正式表示乐意接纳她为家庭的一员。艾丽斯当然也是幸福欢乐的。她在给马莎的回信中写道,自己的幸福难以言表,能得到一位高贵的绅士的爱,真是珍贵之至。不久,李家也正式同意两人订婚。至此,罗斯福对艾丽斯的追求才有了结果。他洋洋得意地对同学炫耀:“我爱上她到现在已近两年;两年里我为了赢得她,把一切都放在了次要的地位。”每每想到追求她的痛苦经历,他不免还心有余悸,因此总是担心会失去自己的爱人。他害怕艾丽斯太美丽了,会招惹别的男子,把她从自己身边夺走。他作了最坏的打算,托人从国外买回一套法式决斗手枪,准备与某位大胆的追求者进行生死较量。为了经常和艾丽斯在一起,他辞去了在哈佛担任的各种社会工作,学习时间也由原来每周36小时减至15小时。和她待在一起,除了享受幸福的时光外,还有一层用意,就是防备他假想中的情敌乘机插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