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以后,参用鲜卑法,反而改得野蛮了。如《晋律》,父母杀子同凡论,而北魏以后,都得减轻。又如走马城市杀人者,不得以过失论(依此,则现在马车、摩托,在市上杀人的,都当以故杀论。因为城市中行人众多,是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