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体验真理的故事之二 (1)
二十六 赖昌德巴伊
前一章说过,孟买港口的风浪很大,而这种情形在6、7月间的阿拉伯海并不反常。船开出亚丁以后,波涛一直汹涌,差不多所有乘客都晕船;只有我一人状态如常,在甲板上看巨涛滚滚,浪花飞溅。吃早餐时,除我以外,就只有一两个人小心翼翼地紧紧地捧着碟子吃麦片粥,免得粥洒出来。
天然的风暴与我内心的不安相互映照。正如这天然的风暴并没有妨碍我的生活一样,后者也没有让我方寸大乱。原来遗留下来的种姓的麻烦正等着我去对付。我已说过,对如何执行律师业务,我是彷徨无策的。况且,我既以改革者自居,总得盘算着开始进行某些改革。这些都是我能想象到的,然而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哥哥亲自上码头来接我。那时他已结识了梅赫达医生和他的哥哥,梅赫达医生坚持留我住他家里,我们便去了。于是这个始于英国的结识在印度继续了下去,两个家庭之间也结下了永恒的友谊。
我热切地想要见到母亲。此时我还不知道她已经撒手人寰,我再也不能回到她的怀抱了。得知了这个噩耗后,我照规矩守了斋戒。在英国时,母亲便去世了,哥哥却一直瞒着我,是怕我在异国难以经受这么沉重的打击。即使现在,对我而言,这个消息仍然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我也不想再多说了。这悲痛更甚于父亲的逝世。我感到所有最美好的愿望大多破灭了,但我记得我并没有过度地表达我的悲痛,甚至能够忍住眼泪,假装若无其事地照常生活。
梅赫达医生介绍了几位朋友给我,其中的一位是他的堂弟列瓦商卡·贾吉望先生,后来我们成为终生的朋友。但是在这几位朋友当中,特别值得介绍的是诗人赖昌德,也叫拉治昌德罗,他是梅赫达医生的哥哥的女婿,和贾吉望合伙经营一家珠宝店。那时他未满二十五岁,然而我初次见到他便相信他是一个品学兼优的人。赖昌德还是有名的“百事通”(Shatavadhani)[能够同时记忆和处理大量事情的人。
],梅赫达医生曾叫我考一下他的记忆能力。我搜肠刮肚地把我知道的欧洲语言的字汇都说出来,请这位诗人背诵,结果他完全按照我的次序丝毫不差地背诵如流。我十分羡慕他的天才,但是没有为之着迷。直到后来我才知道,真正使我着迷的,是他那对宗教经典的渊博知识,和他那纯洁无瑕的高尚人格,以及他那自我实现的热烈追求。而且最后一点便是他生存的唯一目的。他反复念诵并铭记在心的,是穆旦纳德的几句诗:
一言和一行,俱与神同在,
唯有如此般,方能得福音,
生命之力量,均来自此处。
赖昌德巴伊经营的是数额高达几十万卢比的生意。他是鉴别珍珠和钻石的行家,生意上的一切难题他都能应付自如,但是他生活的中心并不是生意,而是敞开心胸直面神灵的那股热情。他的办公桌上总放着一本宗教书籍和日记。一做完生意,他便立刻阅读宗教书籍或撰写日记。他已发表的著作多半是从日记中摘录下来的。谈完一大宗生意以后,能够立刻坐下来书写自己内心隐秘体悟之人,显然不是一个纯粹的生意人,而是一个真正尊崇真理的人。而我不止一次两次地看见他在经营生意时还能这样追逐真理,而且从未为任何事情失去常态。我们没有什么生意上往来或其他私人利益的关系,可是我们十分投缘。当时我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律师,但是每次我们相见,认真地谈论有关宗教的话题时,总会获益匪浅。那时我还在暗中摸索,还没有对宗教问题产生强烈的兴趣,但是我一直喜欢听他的谈论。我后来也见过很多宗教领袖或导师,也竭力与各种宗教的领袖接触,但他们很少有人像赖昌德巴伊那样深深地触动我。他的话总能说到我的心坎上。他不凡的才智和诚挚的道德同样使我特别钦佩。我确定他绝不会把我引入歧途,他对我始终是以诚相待。每次当我在精神上陷入危机时,总会向他求助。
我十分尊敬他,但他并不是我心目中的精神导师。这个宝座依旧是虚位,而我也在继续寻求着。
我相信印度教徒关于精神导师的理论以及精神导师在个人精神自我实现过程中的重要性。没有精神导师就不会有真正知识的说法是很有道理的。一个不完善的导师还可以存在于世俗事务中,但在精神事务中就不行了。只有已臻完美之境的“格那尼”(Gnani)[无所不知的人,即先知。
]才能被崇奉为精神导师。所以人应当永无止息地追求至善。一个人能得到怎样的精神升华,其实完全看他的追求究竟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追求至善的权利,如果不懈努力,就必有所得,至于其他,是由神灵来决定的。
虽然我不能将赖昌德巴伊尊奉为我的精神导师,但毫无疑问,在很多场合下都是他在帮助和指引着我。在我的生命中,有三位当代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和赖昌德巴伊在生活上的往来;托尔斯泰的书《天国在你的心中》;鲁斯金的书《给最后的一个》。它们在我心中各有各的位置。
二十七 我怎样开始生活
哥哥对我寄予厚望。他的名利心很重,生性宽宏大量,为人朴实,于是他交友甚广,他希望通过这些社会关系能为我招揽到一些顾客。他以为不久以后我就会飞黄腾达,他听任家中花销超支,煞费苦心地替我筹建事务所。
关于我出国而在我所属的种姓中掀起的轩然大波,在我回国以后,仍在兴风作浪。种姓里分两派,一派主张立刻恢复我的种姓身份;另一派依然要把我排除于种姓之外。为了讨好前一派,在我回拉奇科特前,哥哥特意带我到纳西克的圣河里沐浴,一回到拉奇科特,又大摆筵席,邀请同种姓的人参加。我不赞同这些做法。但是哥哥是如此爱护我,而我对他也是那么尊敬,我便一切听他的话,这样,恢复种姓的一场风波就这么过去了。
我从未想过得到拒绝恢复我的种姓的那部分人的准许,对于那部分人的首领也不心怀怨恨。他们中有不喜欢我的,但我尽量避免伤害他们的感情。我充分尊重开除种姓的规定。按照规定,所有的亲戚,包括岳父岳母,姐姐姐夫,统统不能招待我,连在他们家里喝一杯水也不可以。亲戚们打算偷偷地突破这种禁例,但这种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做法与我的脾气大相径庭。
由于我行为谨慎,种姓问题并没有使我感到困扰。那些把我当成是种姓异己的人,待我也是友善的,甚至在工作上帮助我而不指望我为种姓做什么。我确信这样好的局面完全是从我的不抵抗中来的。如果我吵着闹着要恢复种姓身份,并在种姓内部搞分裂,触怒了种姓首领,必然会遭到报复,这样,从英国回来后,我会陷于斗争的旋涡里,或日趋虚伪。
我和妻子的关系并没有得到改善。留学英国也算见过世面了,但是我的嫉妒心并没有被治好。每一件小事情都会使我神经过敏,捕风捉影,美好愿望还是无法实现。本打算帮助她学会读写,但是情欲总是从中作梗,她由于我的过错而一次一次地失去机会。有一次我甚至把她赶回娘家很长时间,直到令她痛苦万分时才接她回来。后来我才知道自己那时有多无聊。
我计划对儿童教育作出改革。我有几个侄儿,还有我的儿子,现在也快四岁了。我打算亲自指导,教他们体育,让他们身体强壮。在这一点上哥哥也很支持我,我的努力也有了效果。我特别喜欢孩子,直到今天也还是有和他们玩耍、讲笑话的习惯。从那时起,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不错的儿童教师。
饮食也是需要改革的。在我们家里,已经有了茶和咖啡的位置。哥哥认为,我回来以后应当在家里保持一点英式作风,因此,从前只在特殊的日子里才使用的瓷器,现在竟也变成日常用具了。我的“改革”更进一步。我倡导吃麦片粥,用可可代替茶和咖啡,其实我是建议除了茶和咖啡以外,还可以将可可作为一种饮品。我们早就有了皮靴和皮鞋[印度人通常赤脚,稍微讲究一点的会穿木屐或拖鞋,穿上皮鞋就算是欧化了。
],现在加上西服,将欧化贯彻得更为彻底。
这大大增加了开销。家里每天都在添置新鲜的东西。好比我们把一头白象[在某些产象国家,以白象为神象,会对其加以特殊供养。
]拴在家门口了,可是拿什么来供养它呢?在拉奇科特当律师,一定会被人笑话的。我连一个称职律师的知识都不具备,怎么指望能得到十倍于人的收入!没有这样的当事人愚蠢到要来找我。即便有这样的人,我也不能在无知之上再加上自欺和自大,以加重我对世人的愧疚。
朋友们劝我去孟买的高等法院积累一点经验,顺便研究印度法律,接点力所能及的业务。我听从他们的意见去了孟买。
在孟买,我雇了一个同我一样无能的厨子。他是一个婆罗门(Brahman)[婆罗门为印度历史上种姓等级制度中最高的一个阶级,古时候多为僧侣祭司,善占卜,厨子是一种洁净的职业,通常只有婆罗门才能从事。
],我没有把他当做仆人,而是当做家人一样看待。他有时用水洗澡,但从不认真,他穿的“拖蒂”是脏的,戴的圣丝(Sacred thread)[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的男子,到了一定的年龄,便要举行宗教仪式,在身上戴着一根绳子(臂上,或脖子上),以驱邪去病。
]也很脏,对印度教的经典一无所知。可是我到哪儿才能找到比他好的厨子呢?“罗维商卡(这是他的名字),”我问他,“即便你不会做饭,但你总该知道日常的礼拜吧?”
“哦,礼拜呀,先生!耕地就是我们的礼拜,铲草就是我们的宗教仪式。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婆罗门。如果不靠你的慈善过生活,我只有回去种地了。”
于是我不得不充当罗维商卡的教师。我有的是时间,我开始亲自去做饭,并且采用英国人煮素食的方式。我买了一个炉子,开始和罗维商卡一块奔走于厨房。我不忌讳和不同种姓的人一起吃饭,罗维商卡也不忌讳,所以我们能够无拘无束地一起生活。唯一的障碍就是罗维商卡总改变不了他那不讲卫生的毛病,食物怎么也弄不干净!
然而,由于没有收入来支撑居高不下的生活开支,我顶多在孟买住了四五个月的时间。
我就是这样开始新生活的。律师是一个很苦的职业,徒有虚名,我身上的担子太重了。
二十八 第一宗案子
在孟买时,我一边研究印度法律,一边同一位名叫维尔昌德·甘地的朋友一起开始实验饮食方法,而我的哥哥则竭尽全力为我招揽顾客。
研究印度法律非常沉闷乏味。我怎么也不明白民事诉讼法,学习见证法的情况稍好一些。维尔昌德·甘地正在准备参加诉讼师的考试,他在向我讲解有关律师和讼师上庭的各种情形时总说:“费罗泽夏爵士的才能在于他精湛的法律知识。他对见证法倒背如流,而且知道第三十二节的所有案例。巴德鲁丁·铁布吉的能言善辩则引起了法官的敬服。”
听这一类激动人心的故事,却使我感到气馁。
他接着说:“当律师熬个五年七年,并不是稀罕事。正因如此,我甘愿签订合约去当讼师。像你这样如果能独立运营三年,就算幸运了。”
花销在逐月增长。门外挂着律师的牌子,屋里却在忙于达到自己做律师的职业标准,这使我无法专心研究法律。我逐渐对见证法产生了兴趣,也怀着巨大的兴趣去阅读麦尼的《印度教徒法》,但是我还是没勇气去受理案子。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是无法形容的,简直就像新嫁娘刚跨入婆家的门时一样!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我接到了一个名为马密白的案子。这是一个“小案子”。有人跟我说“你得给中间人一份佣金”,我坚决拒绝了。
“但是连月收入达三四千卢比之多的刑事案件律师某某先生,也得照样出这种佣金呢!”
“我犯不着效仿他,”我反驳道,“一个月能有300卢比的收入,就足够了。我父亲当年的收入也不过这么多呢。”
“但是那种日子已经成为过去了。孟买的消费贵得惊人。你得有点生意头脑才行。”
我坚持不付佣金,照样受理了马密白的案子。这是一件很简单的案子,我只收他30卢比的费用。看起来不用一天就可以了结此案了。
这是我在小案法庭上初次出庭。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我必须要盘问原告的证人。我站起来了,可是心虚头晕,觉得整个法庭似乎在旋转,什么问题都想不起来。法官大概也觉得好笑,其他律师无疑地都在开心地看我出洋相。我眼前一片黑,坐下后告诉当事人我不能受理这案子,请他最好去找巴特尔先生帮他,我会把我所收取的费用全部退回。果然巴特尔先生被请来了,他收了51卢比的律师费。当然,对他来说,这案子易如反掌。
我匆匆忙忙离开法庭,也不知道我的当事人是胜诉还是败诉,内心惭愧难当,除非有足够的勇气去处理,否则我再也不受理案子了。事实上,直到我去南非以前,我都再没去过法庭。作这个决定是一个无奈之举。不会有人愚蠢到肯把案子委托给我,因为只有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