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14 15: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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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农村土地范围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
第五条 承包权的主体及对承包权的保护
第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男女平等
第七条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八条 集体土地所有者和承包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九条 “三权”分置
第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保护
第十一条 土地资源的保护
第十二条 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十八条 其他承包方式
第四十九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时承包合同的签订
第五十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的承包经营方式
第五十一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优先承包
第五十二条 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程序
第五十三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后,土地经营权的流转
第五十四条 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解决方式
第五十六条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发包方的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承包合同中无效的约定
第五十九条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无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土地经营权流转
第六十一条 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处理
第六十二条 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或者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的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法实施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继续有效
第六十七条 机动地的预留
第六十八条 实施办法的制定
第六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
第七十条 施行时间
附录
1.本书所涉文件目录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法律一本通丛书.第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