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15: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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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上篇 看图说法
1.自然人死亡后哪些财产属于遗产?
2.丧偶儿媳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吗?
3.公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立遗嘱?
4.遗嘱人立了多份遗嘱,最后应该以哪份为准?
5.怎样办理公证遗嘱?
6.子女虐待父母,情节严重的,还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7.父母去世后,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自己祖父母的遗产吗?
8.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如何确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
9.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如何确定?
10.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得遗产吗?
11.哪些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12.继承开始后,由谁来处理遗产分割事宜?
13.遗产分割时要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特定的继承份额吗?
14.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15.子女需要替已去世的父母还债吗?
16.在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并存的情况下,哪个效力优先?
下篇 问答解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