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5 11: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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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轧钢加热炉
3.1 一般规定
3.2 型钢、棒线材钢坯加热炉
3.3 热轧板带板坯加热炉
3.4 不锈钢和硅钢板坯加热炉
3.5 薄板坯连铸连轧加热炉
3.6 无缝钢管机组加热炉
3.7 炉用冷却部件
3.8 自动化控制
4 轧钢热处理炉
4.1 一般规定
4.2 冷轧宽带钢热处理作业线
4.3 硅钢带卧式退火炉
4.4 不锈带钢热处理作业线
4.5 带钢连续镀锌、镀锡作业线热处理炉
4.6 无缝钢管热处理炉
5 金属制品热处理炉
5.1 一般规定
5.2 马弗炉
5.3 明火加热炉
5.4 电直接加热炉
5.5 铅淬火炉(铅锅)
5.6 镀锌炉
5.7 干燥炉
6 工业炉燃料及燃烧设备
7 工业炉烟气余热回收及其装置
7.1 一般规定
7.2 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8 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
8.1 安全卫生
8.2 环境保护
本规范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