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11-14 18: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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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索引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1]
第二条 调整对象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第四条 股东权利
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第六条 公司登记
第七条 营业执照
第八条 公司名称
第九条 公司形式变更
第十条 公司住所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第十五条 转投资
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
第十七条 职工权益保护与职业教育
第十八条 工会
第十九条 党组织
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
第二十一条 禁止关联交易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第二十四条 股东人数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内容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
第二十九条 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出资不足的补充
第三十一条 出资证明书
第三十二条 股东名册
第三十三条 股东查阅、复制权
第三十四条 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
第三十五条 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与记录
第四十二条 股东的表决权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职权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四十九条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
第五十条 执行董事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 (一)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 (二)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第五十六条 监事职责所需费用的承担
第五十七条 一人公司的概念
第五十八条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五十九条 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
第六十条 一人公司的章程
第六十一条 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
第六十二条 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
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高层人员的兼职禁止
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第七十四条 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
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第七十七条 设立方式
第七十八条 发起人的限制
第七十九条 发起人的义务
第八十条 注册资本
第八十一条 公司章程
第八十二条 出资方式
第八十三条 发起设立的程序
第八十四条 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
第八十五条 募集股份的公告和认股书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
第八十七条 股票承销
第八十八条 代收股款
第八十九条 验资及创立大会的召开
第九十条 创立大会的职权
第九十一条 不得任意抽回股本